检查下来,医生说红雁的身体比以前好多了,就是生育还没有起色。 既然出来了,秦晓歌强行拉着心情不错的红雁来到商场,秦晓歌给红雁买了一条黄金项链,一下子就花了一百多,又为了红雁买了两双鞋,一双黑色的高跟鞋,一双奶白色的运动鞋,又买了丝袜,红雁的双腿纤细修长,穿着丝袜特别的漂亮。 吃过午饭看着红雁睡午觉,秦晓歌打算到大姐那里瞅瞅。 本着一碗水端平的理念,秦晓歌也给大姐买了东西,至于王青的先欠着。 在二楼办公室里面,秦晓歌拎着大袋小袋的东西,来到大姐身边。 “不要动,闭上眼睛。” 大姐老老实实地闭上双眼,还以为秦晓歌趁机想要占她的便宜。 秦晓歌看着她如此信任自己,臀部圆润,真的特别好看,衬着她的柳腰,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打开盒子,将金黄色的项链取了出来,轻轻地给她戴上。 “晓歌,这是送大姐的。”万万没想到秦晓歌会送她项链,做梦都没有想到,秦晓歌会开了窍,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摸了摸压在她锁骨上的项链,真的很漂亮。 就在她还沉浸在项链的喜悦中,都没有察觉秦晓歌蹲下身来,脱了她的皮鞋,将买来的白色高跟鞋给她换上。 王紫玉直到玉足被秦晓歌握在手中,稍稍挣扎了一下,脸色红得格外鲜艳。 见秦晓歌让她脚部用力,这才压制住心中的燥热,穿上秦晓歌给她买的高跟鞋。 “姐,这是10万元的存折,以后你就不用为钱操心了,有时间好好的保养好自己,这些衣服也是为你买的,你看合身吗?” “嗯,正愁着没钱开分店,这下好了。” 见秦晓歌从袋子里面掏出两件衣服,大姐捋了捋凌乱的头发,“晓歌,将门锁上。” 秦晓歌锁好门,给她买了一件白衬衫,配了一件粉白色短裙,显得前凸后翘屁股大。 “大姐,你身材真好,真大。” 王紫玉瞪了一眼秦晓歌,被他看得都有些难为情。 等秦晓歌打开门锁,“本来前段时间看了一处门面房,上下两层有两百平,和房东谈了谈,房东估计想要出国,打算出手不租。” “那就买下来!”秦晓歌自然知道未来这些门店的价值,光房价就发大了。 “我也是这个意思,不过刚装修了本店,实在是拿不出钱,现在有了你这十万元,完全可以再开一家餐饮店,我打算把门店登记在你的名下。” “这钱是给你的,你买的门店自然就挂在你名下,要是过意不去,以后对我好点就行,还要按期给我分红就行,我以后打算吃你的软饭。” “大姐,门店多了,你就不要亲力亲为,主要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管理者,培养好人才,腾出时间好陪我看看日出日落,四季风采。”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先把厨师,服务员招齐。” 秦晓歌打了一个哈欠,王紫玉见秦晓歌脸色有些疲惫,“旁边有我的休息室,一般用来午睡的,你要是困了,就去休息一下好了。” “大姐,你也知道我一个人睡不着,这几天在老家老是失眠,老是担心你不再理我,结束我们这段同生共死的纯洁友谊,你可以陪我吗?” 大姐愣了一下,打开休息室的房门,让秦晓歌进来,然后在里面锁好门,这才慢慢的躺下来。 还没有完全躺下来,就被猴急的晓歌抱到怀里,这是大姐的默许,秦晓歌自然不会做柳下惠,手不老实的游走,大姐的腿又长又白又嫩,细腻光滑。 大姐将脸埋在秦晓歌怀里,低声的说道,“你要是想要我,我就给你一次,我这辈子也想明白了,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要我,我就给你,你不要我,我就躲得远远的,我是你拿命救的,我花的也是你挣的钱。” “紫玉,我怎么会不要你呢?以后有你忙的时候,到时候我们的孩子出世,你还要带我们的孩子,我们一起奋斗,让她过上最幸福的生活。” “你真的让姐给你生孩子,我想有一个女儿,做梦都想,你知道吗?我想到老去的那一天,身边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没有人惦记,没有人在乎你过得好不好,即使死了,连一个哭灵的人都没有,我就好恐怖,有种窒息的错觉。” 秦晓歌将她搂紧在怀里,王紫玉忍不住地对秦晓歌亲了又亲,“要了我吧!” 大姐潮红,忍不住哀求秦晓歌要了她。 “大姐,暂时不行。” 大姐愣住了,“你嫌弃我?” “怎么会?大姐,我做梦都梦见你,可我们这样在一起,万一怀孕了怎么办?红雁哪里这么说?王青那里?你该怎么解释?我们还有很长的日子在一起,到时候等我们事业做大了,以后我给你单独安一个窝,超级大别墅,到时候金屋藏娇,到时候你的一切都要交给我,要给我生一大堆孩子。” 王紫玉这才破涕为笑,心中暖和和的,抱紧着秦晓歌,他都为以后的两人生活考虑,不愧是从小看到大的小男人,感受着秦晓歌那双粗糙的手在游走,任由他游遍了全身。 鼻音袅袅,听着大姐好听的声音,秦晓歌抱着她出挑的身材,闻着槐花香味,感受着怀中的软腻,不由得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大姐还在秦晓歌怀里,雪白透红的俏脸带着几分红晕,青丝由于靠在秦晓歌怀里,有些凌乱,一双美丽的美眸紧闭着,散发着勾人的女人香。 俯下头,在她的软唇上亲了一口,微微温热。 秦晓歌一动都不敢动,生怕打扰了大姐的清梦,醒来时,第一眼就看到他痴情地看着自己,幸福地笑了起来。 两人收拾齐整,若无其事地回到家中。 意想不到的女人敲响了房门。 “这里不欢迎你!”大姐干脆利落地下达了逐客令。 “呵呵,紫玉,秦晓歌在里面吗?让他出来。” “你找他有什么事?” “我当然找他有事,不过不管你屁事。” 王青和红雁听到大姐的斥责声,纷纷跑过来声援。 秦晓歌从房间里面赶紧穿好衣服,“谁那么不走眼,大早上做恶客,让我好好教训一顿。” “晓歌,有本事朝这里打。”沈竹烟指着自己挺直的胸脯,让秦晓歌尽管放马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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