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_第121章 酒醉放开心房的大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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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那么多顾客,王紫玉执意让秦晓歌安心休息,等晚上打烊的时候,还要亲自端来洗脚水,用自己的玉手给秦晓歌揉搓。
  摸着秦晓歌的大脚,王紫玉心里面悸动,感觉自己的心跳有些加速,砰砰地跳着,回忆起秦晓歌抱着她的那天,是那样的可靠。
  炒了几个拿手菜,端来五六瓶啤酒,刘柳酒量太浅,喝了几杯啤酒就回去睡觉了。
  王紫玉也没有吃菜,和秦晓歌灌了三瓶啤酒,眼神迷离,火辣辣地看着秦晓歌,“傻子,大姐漂亮吗?”biqubao.com
  喝醉酒的大姐终于放飞了自己,多年来的压抑此刻涌现了出来。玉手搭在秦晓歌的肩膀上,俏脸贴在他的鼻前,一股槐花味袭来。
  “漂亮!”
  秦晓歌有些心慌,要是清醒过来的大姐反应过来,会不会杀人灭口。
  “你看大姐的身子好看吗?”
  “大姐,你喝醉了,我扶你回去休息吧!”
  秦晓歌打算扶她到刘柳的房间。
  “傻子,你是不是喜欢大姐?大姐知道你经常偷偷地看我,是不是喜欢我?”
  呼吸如兰,带有一股酒香,脸上也不知道是醉酒留下的腮红,还是羞涩红晕难当,眼神迷离,俏脸一副可怜兮兮的惹人爱。
  “大姐,你肯定看错了,我对大姐你只要尊重和敬佩。”
  “傻子,一点也不傻,那你怎么偷看我?”伏在秦晓歌的怀里咯咯地笑着。
  “大姐,我什么时候偷看你了,要看我也是光明正大地看,你不能凭空地冤枉我。”
  “你要是想看,不要偷看,我给你看。”说完一把抱住秦晓歌,死活不放手。
  秦晓歌吓得推开了她,估计是压抑久了,这要是明天反应过来,还这么和她相处。
  “傻子,这些年我好苦,男人离开我,找了一个比我丑的女人,做生意又到处求人,六年了,我谁都靠不上,你知道所有都需要我一个人扛着,红雁掉到井里,我哭了一天一夜,王青为了请篾匠姜大师,牺牲自己的终身幸福,我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生活不易,没有钱我怎么养活她们,没有钱我连医红雁病的钱都拿不出来,要不是你,我早就撑不下去了,我好痛苦,我活得好累。”
  王紫玉又喝了一杯啤酒,放下酒杯死命的抱着秦晓歌,嚎啕大哭。
  秦晓歌听着她的心里话,原来大姐也是一个可怜没人疼的女人,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曾经的秦晓歌也是感同身受。
  无处安放的粗糙的手抱着她的玉背,轻柔的拍打着大姐。
  王紫玉再次感受着秦晓歌厚重的胸膛,是那样的可靠和安全,要不是他也许自己已经葬身火海,什么美貌,什么漂亮,矜持都化为枯焦的骸骨。
  酒醉让心房打开,也让她卸下面具,像一个女人一样渴望被自己喜欢并愿意用命来呵护自己的男人疼爱。
  主动的送上香吻。
  秦晓歌有些不敢相信,端庄成熟的大姐也会投怀送抱,献上丰韵的嘴唇。
  见秦晓歌有些躲闪,笑了笑,微笑的眼眶中是渴望被理解的泪水。
  半醉半醒中,王紫玉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禁忌的情感可女人也是需要依靠,这些年一直独行,没想到幸福的源头竟然是曾经傻乎乎的干弟弟,这是她痛苦中的希望和依靠,这会王紫玉终于明白红雁为什么不肯离开秦晓歌的那个乡村的家,因为那是秦晓歌的家,更是她活着的尊严和希望。
  “傻子,抱紧点,姐有些冷。”
  多年来枯寂的芳心被那一场差点要了自己命的大火给点燃了,牵引着秦晓歌的手伸进衣服里。
  秦晓歌却不愿意趁人之危,毕竟酒醉,什么事都会乱,秦晓歌是有底线的男人,要是让大姐醒来后发现秦晓歌趁着她酒醉占有了她的身子,自己在她眼里也不亚于禽兽两字。
  秦晓歌缩回了手。
  “大姐,我扶你上床吧!不能喝还要喝那么多,还要我一个病人照顾你。”
  秦晓歌越是推开她的手,大姐却是缠得更紧。
  “傻子,喜欢我就抱紧我,我好怕。”
  拉着秦晓歌的手伸进了衣服内。
  就在这时候,传来开门声,原来是刘柳要上厕所,估计是清醒了不少,看着秦晓歌扶着紫玉姐,“小柳姐姐,过来搭把手,我腿不方便,老板娘喝多了,我抱不动。”
  小柳点头,“等我一会,憋得急。”
  秦晓歌听着小柳淅淅沥沥的声音,等声音消失,果然刘柳红着脸过来,和秦晓歌一左一右搀扶着王紫玉来到床上。
  “其实老板娘的话刘柳都听到耳中,没想到老板娘喝酒后会把心中的苦楚一股脑的说出来,原来老板娘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还有秦晓歌,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理智,不占老板娘的一点便宜,虽然平时嘴花花的,可对自己,对老板娘都是规规矩矩的,顶多就是看机会摸摸自己的小手。”
  秦晓歌出来的时候,脸色滚烫,也不知道刘柳有没有听见什么?
  王紫玉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屋顶,心里面在拉扯,有些羞耻,又有些难受,原来秦晓歌真的是一个好弟弟,在这种情况下都不愿意唐突了自己,可他不知道,这是王紫玉愿意给他的。
  男人和女人之间都是感性的,女人在无助和绝望的时候更加容易让一个值得可靠的男人趁虚而入,几次的变故,让她压抑的情感无处安放,说不上纯爱,也不是感恩,只是不想自己空落落的,生活也不想没有盼头,那样平静如死水的生活让自己的情感很压抑,情绪很痛苦。
  由于秦晓歌的能力和手艺,还有不俗的见解,以及验证过的赚钱魅力,让她有种依赖感,看到她和红雁的卿卿我我,还有爱王青那火热的眼神,以及对刘柳的贴心,让她也患得患失。
  过了三天,秦晓歌一早谢绝了大姐要送自己去医院拆纱布的好心,独自骑着自行车来到医院。
  拆完纱布的秦晓歌经过花坛的时候,竟然看见了任晓婧坐在花坛上发呆,还是穿着病号服,头部的秀发有些卷曲,估计是被火温烫的,说不出的成熟,妩媚和漂亮。
  “任姐,敏敏呢?”
  看清楚是救自己和女人的年轻小伙秦晓歌,“你是过来拆线的吧,恢复得怎么样?”
  “我都好了,能蹦能跳了。”
  “对了,你救了我和敏敏,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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