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红雁,拎着礼物,难得今天王紫玉在家,看到秦晓歌和红雁一起进门,一把抱住这个倔强的傻妹子,脸色红润了许多,身子也丰满了起来,这才放心,看来秦晓歌把自家的妹子照顾得很好。 “大姐,这是云湖村的老母鸡,还有秀水河刚捞上的青鱼,以及一些土特产,都是你以前喜欢吃的。” “傻妹子,你还记得姐的生日,你能回来姐就开心了,明天陪姐一起泡温泉,对你的身体有好处,身子现在还发冷吗?” 秦晓歌来到王青的房间,没看到她在家,有些失望。 下午王青才回来,看见秦晓歌过来微微有些一愣,简单地打了声招呼,就自顾自的洗澡去了。 洗完澡出来的王青皮肤还有些粉红,穿着一件睡衣,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衬托得十分美丽,一切都恰到好处。 下身的睡衣边缘刚好盖住一双如艺术品一样的玉腿,引得秦晓歌无限遐思。 “你是不是和红雁住在一起了?我的腿好看吗?” 王青边擦拭着头发,边随意的问着秦晓歌。 “小妹,有你这样打趣秦傻子的吗?他和我住在一个房间,是因为我晚上经常犯病,他好心照顾我。” 红雁站了出来,替秦晓歌化解了这场尴尬。 王青深深地看了一眼秦晓歌和红雁,“那多谢晓歌了,你高兴就好。” 秦晓歌感觉到王青对自己的态度变化,难道是发现了什么? 变得冷淡起来。 晚上秦晓歌在沙发上对付一晚。 王紫玉拉着红雁的手,王青拎着一个小行李箱,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明媚的。 王紫玉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连衣裙,这件裙子完美地将她三十多岁成熟的魅力散发出来,将她玲珑的曲线凸显得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白玉一般的手臂和小腿漏了出来,显得格外的端庄和柔美。 王青穿了一件黑色的修身裤和一件上衣,上衣下穿着的应该是抹胸,将她的上围衬托得格外挺拔。 三个姐妹,不分上下,大姐是那种端庄中透着成熟,让人忍不住想要征服,红雁是一种红艳艳的果实,在心爱的男人面前显得有些娇憨,有些调皮,让人忍不住想要采摘下来咬一口,至于王青,媚而不俗,冷冰冰的脸庞下有着执着和商量的内心。 秦晓歌抢下王青手中的行李箱,塞进后备箱里面,又早一步坐在驾驶位上,王青只能坐在秦晓歌身边,看着秦晓歌熟练地发动小车。 温泉宾馆就建在山脚下,据说是港城老板投资建造的,消费有点高,三个人住一晚上加吃饭,就要五百多。 不过也值这个价,到了地方,红雁显得特别的雀跃,到处看着,里面小桥流水,庭院花开,风景不错。 这还是外围,听说里面的庭院温泉套房,一晚上就要八百块,适合那些不差钱的人带着姑娘过来一起泡温泉。 订了一个普通的房间,办好入住,已经到了中午,王紫玉提出吃完饭可以到山上转转,想要到山顶看风景。 红雁连忙摇手,“我这身体估计是爬不了山顶,大姐你和王青一起去吧,我想去看看瀑布,就让秦晓歌陪我就行了。” 三人走在前面,王紫玉长裙微微飞舞,秦晓歌看着她的背影,咋就对自己如此刻薄? “秦傻子,你身体那么好,怎么还落在我们后面?” 秦晓歌暗想,不就是想看看你们娇媚的背景吗?难道我还能跑到你前面真的看风景,那不是缺心眼,傻子一个,其实男人看啥风景,大部分风景就是好看的女人,美丽的女人原本就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哦,我在想事情。”秦晓歌随口就来,中间没有一点停顿的。 王紫玉拉着王青加快脚步,红雁让她们先上去,然后停在原地等待秦晓歌。 “让你受委屈了,估计大姐已经看出我不是处女了,虽然她们没说什么?可我也感觉得到。” “傻瓜,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只要自己高兴就行,我就喜欢和你待在一起,今天你真好看。” 红雁此刻面色一红,“这么多人,大姐还在前面,你瞎说什么?” “我就是喜欢看你,哪里都想看。”秦晓歌牢牢的拉着红雁的手,贴着她的耳朵吐着热气,她害羞地挣扎了两下,看了看大姐已经走远,这才放心的让秦晓歌牵着玉手。 红雁的脸更加的红彤彤,红的就像熟透的红苹果一样,让人忍不住抱住啃几口,想要吃干抹净。 “傻子,这里不是家,你可不要乱来。”红雁被秦晓歌渴望的眼神吓得芳心大乱,眼神在哀求秦晓歌不要在这里欺负她。 “姐,你亲我一下,好不好,刚好这条路人少。” 红雁四顾查看了一番,见确实没人,这才鼓起勇气垫着脚在秦傻子脸庞亲了一口,又锤了几下秦晓歌,呼气都有些娇喘。 “姐,不够。” 秦晓歌尝到甜味,一把抱住红雁曼妙的腰肢,低头噙住了红雁的柔软的红唇,一双手习惯地绕道后面,隔着裤子放在她的月定上,将她向上托。m.biqubao.com “不要,你再欺负我,我就不跟你回云湖了。”红雁呜地一声,开始想要扭开俏脸,最后还是拗不过情郎,回应着秦晓歌的索吻,几秒之后,强行推开秦晓歌,气息有些凌乱。 “你要害死我吗?傻子!这里冷不丁会钻出一个人,到时候被人发现了怎么办?”红雁的心跳得厉害,心里面害羞地差点停止呼吸。 秦晓歌嘿嘿一笑,拉着红雁的手,“姐,是你太美了,我老是忍不住,要不我们明天回去吧!” “大姐让我多待几天,带我到医院复诊,到时候我就用你的钱,我不想让大姐为我掏钱,她们俩开的服装店亏本了,美艺竹制品加工厂生意没有起色,我虽然没有嫁给你,可我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给了你,你就是我的天,我的地。” “姐,不够我会云湖给你取,到时候到医院我来付账。” “你真好,你好坏。” 红雁无意中看了秦晓歌裤子自动绷了起来,俏脸更加的红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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