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片整齐的房子,连马路就是泊油路,两边是整齐高大的白杨树,以及分布两旁的电线杆,大部分人都是骑着自行车,远处还有火车鸣笛的声音。 秦晓歌把卡车往前开了两百米,转了一个十字路口,在路边停了下来。 “供销社,邮政局,副食商店。”红雁看着外面的门店牌子。 秦晓歌已经停好了车,拉好手刹熄了火,不经意之间看到一个熟悉的女人,坐在桌子上望着外面。 继承了傻子的记忆,秦晓歌终于想起来这个女人是谁了? 秦晓歌指了指对面的米粉店,“你要吃米粉?要不你去吃吧,我还有些不饿。” 秦晓歌笑了笑,推着她过去。 红雁挪了一下打开车门,过了马路。 秦晓歌把车门关上,跟着红雁也走了过去。 别人家生意都不错,可轮到门店就没有人愿意过来吃米粉,大部分尝过人都不愿意过来,这让杨云有些不解。 “吃米粉吗?”杨云看见一位漂亮的姑娘走了进来。 “嗯,来两碗,我要小份的。”回头看见秦晓歌追上来,捋了捋吹乱的青丝,“这就是你小叔所在的地方,我感觉就比白云乡好那么一点。” “白云乡?姑娘,你不是这里人吧?从哪里来的?”杨云接过一块钱找了两毛。 “白云乡云湖村,跑了快一天,终于过来了,大姐,你知道铜业公司在哪里?” “你们是白云乡云湖村的?这里就是铜业公司的区域,这里是铜业公司的生活区域。” “那云湖村秦振明你认识吗?”红雁坐了下来,让秦晓歌坐在她身边。 杨云这才打量旁边的秦晓歌,愣了一会,反复打量了一阵。 “你不是秦晓歌秦傻子吗?你咋跑过来了,连你婶都不认识了?这是你媳妇?” “婶婶,你是杨云婶婶,我是王红雁,你不认识了?你以前在我家吃过饭,还记得吗?我大姐是王紫玉。” “婶子,我刚恢复过来,有些不太认识,对不起。” “没事,一晃好多年过去了,红雁都长成这么大了,真漂亮。” 她嫁给秦家的时候,秦晓歌才十岁,曾经也照顾了两年,当初走的时候还为这个傻子感到可怜。 “你们是怎么过来的?是坐大巴车转车过来的吗?不对呀,转车来的话要到晚上六点。” “小婶,没有坐客车,是秦傻子开车过来,耽误了一会,要不然早就到了。”红雁指着停在对面的大解放卡车。 “晓歌不是傻过一段时间,怎么就会开车了呀?晓歌,你真的会开车?” “嗯,摩托车也会,卡车他也会开,还会篾匠活,还会做菜。”红雁一脸骄傲的说道。 “乖乖,这还是以前那个傻小子吗?怎么就这么厉害!”说完捏了捏秦晓歌的脸。 “你俩就这么突然就过来了,我一点准备都没有。”端上两碗海量的米粉,放在两人跟前。 “你们先吃,我收拾一下,你小叔也真是的,也不说一声你们要来,家里面啥都没有。” 秦晓歌吃了一口米粉,差点吐出来,一点味道都没有,不是太好吃,难怪生意这么差,这个点一个客人都没有。 红雁吃了一口,就捞了些米粉放进秦晓歌碗里,“没事婶子,小叔给晓歌的好,大家都看在眼里。” “咋了,不够我再给他下。”小婶见红雁碗里只留了一点米粉,大部分都进了秦傻子碗里。 “婶子,秦晓歌中午带我到饭店吃过了,吃得太多,现在还不饿,花了四块二,太浪费了。” 秦晓歌听到红雁说不饿,赶紧也扒拉了两口,就停了筷子,不再吃了。 “真的是傻子,两个人吃了四块多,真舍得,听你小叔说,你现在挣到钱了,要不也请我和小叔到饭馆里面尝尝。” 秦晓歌笑着点了点头,“行。” “看你嘚瑟的。”说完就举手扇了过去,秦晓歌早有防备,躲了过去,手掌落到肩膀上,没舍得用力。 “有几个钱都不知东南西北,要攒钱知道不?到时候我和你小叔帮你物色一门亲事,给你找一个持家的好媳妇,钱不能乱花,知道不?”说完还不解气,又打了肩膀几巴掌。 红雁没想到小婶下手这么狠,为秦傻子默哀了一分钟,那啪啪的声音打的是自己的心窝子,感觉以后再也不能在小婶面前说他败家了,连媳妇都给招呼上了,悄悄的伸手给秦傻子揉一揉,特别的后悔不该多嘴。 杨云见红雁如此贴心,有些愣住了,王家三姐妹,大姐人最现实,不是说她势利,对秦晓歌的照顾也不亚于秦晓歌的妈妈了,可只要涉及自己妹妹,就是天王老子都敢顶回去。 二姐红雁有些自私,家里面好吃的,好玩的,都需要紧着她,性格也大大海海的,喜欢别人夸她,以前就和那个男知青眉来眼去的,就差睡在一起,只是王紫玉看得紧,又威胁过红雁的男友不准再结婚前有过分行为,两人在村子里面才仅仅拉拉小手。 至于最小的妹妹王青,真的是集美貌,商量,贤惠,情谊为一体,连村子里面最挑剔的人都竖起大拇指夸奖她是个好女人。 “我这店估计是开不下去了,没什么生意,你车上拉着是什么?给谁拉的?很急吗?” “这是米酒和菜籽油,米酒是送给铜业公司的厂长,菜籽油秦傻子打算拉到这边卖卖看。” “老家的菜籽油,那是个好东西,弄了多少?你们不怕出事吗?” “没事,乡长都没有反对,只要不是拉到街上卖就行,直接是给集体卖的,乡长还给了介绍信,投机办的人也找不到过错。” “那就好,其他的还好,我听说有好几个倒腾大米被抓的,人抓进去说没就没了。” “真没事,婶子,我这趟过来就是卖给这里面的厂子,和米酒一样,有介绍信,有落款就行,符合政策。” 秦晓歌打算直接卖给厂子里面的采购部门,国营厂子里面的工会还不是后世的工会,也会采购各种职工福利,每年,每月,职工都会发福利,基本上除了老婆不发,其他啥都有可能发。 国营厂总工会,负责全厂的福利,下面子厂也有工会,车间里面还有小工会,都在给职工谋福利。 总不能那六吨的菜籽油给职工零换吧,太麻烦了,需要一桶一桶地倒给他们,浪费不说还要人手。 所以秦晓歌打算找铜业的厂长,不是现成的关系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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