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雁俏脸微红,瞪了这个傻子一眼,这个傻子为了自己,买了瓜子,饼干,现在又要主动给自己喂饭,那双眼就差扒开自己身上的衣服,火辣辣的盯着胀鼓鼓的胸脯。 秦晓歌嘿嘿地笑着,夹了块肥瘦相间的肉,放到王红雁的碗里,“姐,吃肉,你就当这里是你的家,下次我弄点鳝鱼给你补一补,滋气补血的。” 王红雁被他傻样逗笑了,把碗里的肉送到嘴边,使劲地咬了一口,咬在嘴里,实在是太香了,也不知道这个傻子是怎么烧的菜,比大姐的还要香。 自从姐姐生意欠债后,再加上自己生病,家里面的日子一下子拮据起来,这种香味,这种关心,都很少有了。 秦晓歌又给她夹了一块肉,“姐,喜欢吃就多吃一点。” “嗯。”白米饭,红烧肉,再加上一盘青菜,让王红雁感觉有种幸福的滋味。 吃完后,秦晓歌主动地给王红雁铺好床,让姐到被窝里面,自己把桌子收拾干净,倒了一点红糖水放到她能够够得着的地方。 然后端来洗脸水,示意王红雁赶紧洗脸,然后又给王红雁洗脚,直勾勾地瞅着她,“姐,你咋真漂亮。” 王红雁成熟的俏容泛起丝丝红晕,白了一眼傻子,“姐漂亮有啥用?还不是被男友一脚踹了,姐生不了孩子,身子骨又不好,估计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m.biqubao.com 秦晓歌差点脱口而出我娶你,可自己已经有了心上人,王青的那一吻刻在秦傻子的心里,一颦一笑让秦晓歌难以忘怀。 见秦傻子的眼神由明亮变成平淡,脸色有些难看,连傻子都看不上自己,呼出一口气,脸色有些难看,不过很快自己就想通了。 秦晓歌弯腰蹲了下来,抓住心爱的玉足,“我给你揉揉。” 也不等王红雁答应,便双手抓住她的小脚,从鞋中轻轻拽了出来。 “傻子,不用你揉,我自己可以。” 秦晓歌嘿嘿地笑着,“姐,我有专门的手法,这个你应该知道我的手很灵活,一定能让姐舒舒服服的。” 蹲在那里不断地在她晶莹无骨的玉足上按摩,在不同的穴道用力按着,王红雁忍不住呻吟起来,太舒服了,一股股暖流在脚里游走,忍不住地喊出了声。 细细的瓜子脸掠过一抹酡红,太羞涩了,“放开我吧,已经好多了。” “还要揉十分钟。”秦晓歌锁定她的玉足,继续揉着。 王红雁挣了几次,都没能把脚解救出来,脸色一阵阵发红,“要不你坐在小凳子上吧,蹲着难受。” 放弃了挣扎,这双玉足被眼前的傻子抓得很紧,不得不默许了傻子的执着。 秦晓歌拖着她纤细的美腿坐在小凳子上,偷偷地看了一眼闭着眼睛的红雁姐。 “这是害羞了?” 手感好细腻,非常的舒服,红雁姐修长的美腿和腰肢都很性感,加上白皙的肌肤,别有一番成熟的味道。 此时的王红雁已经认命,估计要是傻子直接上去,也不会遭遇太大的顽抗,横身躺在床上,将小腿搭上秦傻子的大腿上,任由他揉捏,不是得从她嘴里听到哼哼声。 秦晓歌渐渐有些口干舌燥,那美腿和裤衩之间朦胧交界的地方,无时无刻地让秦晓歌的视线在那里魔力转圈圈。 偷偷地看了一眼闭着眼睛的红雁姐,有意地控制着美腿轻轻的往上抬,一双眼巴巴的盯了过去,随着角度越来越大,美腿间的距离也越来越大,接着煤油灯昏黄的灯光,隐隐约约的看到了什么,不由得兴奋地喘着粗气。 “秦傻子,时间应该到了,脚也不疼了。” 秦晓歌万分不舍地放下她的美腿,让她盖上被子。 羞红脸的王红雁发现秦傻子又把自己的衣服带到外面,吭哧吭哧地在外面洗着,忍不住地用被子把羞红的脸盖了起来,睡了过去。 秦晓歌再次回来,看见王红雁已经睡了过去,闻着王红雁特有的女人香,忍不住的胡思乱想起来,赶紧退了出去,来日方长,回到隔壁房间躺在床上回味刚才的那种心要飞的感觉,太美妙了。 烧好早饭,这次起得很早,偷偷地来到王红雁房间,这个房间的门门栓坏了,秦晓歌也不会傻乎乎地主动给她修好,看了一眼睡得很香,瓜子脸红扑扑的,格外好看。 欣赏了一会,又充满干劲,关好大门,锁好院子,端着自己和红雁泡好的衣服来到前面的大塘,在石板上洗了起来,有了秦晓歌的手搓的卫生垫,姐的小内裤终于保全了自己,没有染上一丝血,干净得很。 稀饭烧好了,切好土豆丝,煮了一个鸡蛋,听见王红雁从房间里出来,顿时整个屋子生色了不少,有个女人在屋子就是不一样,凭空的暖洋洋的。 早上的气温还有些低,红雁姐就这么穿着秋衣秋裤,红彤彤的脸蛋出现在秦晓歌眼前,看到在炒菜的傻子露出甜甜的笑容。 “姐,可以下地走路了吗?” “嗯。” 这一刻秦晓歌只能苦笑,怪自己的按摩手法也太神奇了,怎么就让她可以下地了?手艺太好有时候也是一种坏事,不能再光明正大地偷香窃玉了。 这是王红雁睡得太舒心的一夜,直到秦晓歌偷偷来到自己房间才惊醒,这傻子的眼神好温柔,差点就把她给融化在里面。 秦晓歌指了指红雁姐身上,“姐,多穿一点衣服,早上冷。” “嗯。”王红雁看着秦傻子这么关心自己,吐了吐舌头,显得特别的可爱,没找到合适自己的裤子,干脆来到秦晓歌的房间,找了一条秦晓歌的裤子穿上。 等她出来时,秦晓歌已经下意识地给她弄好了热水,好让她洗脸刷牙,梳头。 洗好后王红雁站在外面梳头,看着秦傻子熟练地炒菜盛稀饭,很快就把这些菜和稀饭弄到桌子上。 这就是居家过日子的生活吗?这样的日子虽然平淡,可特别的温馨,对方知冷知热,还有一门过得去的手艺,要是和自己在一起,感觉也挺好的。 想想就好。 秦晓歌叫了她一声,让她进来吃饭,王红雁见堂屋被他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连自己都收拾得干净清爽,这种给她很舒服的感觉。 “红雁姐,要不以后你就在这边睡好了,你睡那个屋子我也不放心。” 王红雁脸瞬间红透了,点了一下头,家里面没个男人还真的不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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