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歌陪着这三个美的各有不同的女人吃饭,听着她们开心地聊着。 沈竹烟的声音柔而甜,细腻而又自然,唇红齿白,媚而不妖,妩而不媚,点点滴滴都带着女人的韵味。 趁着酒醉,眼神不自觉的盯着秦晓歌,要不是傻子,这真的是一个俊俏的少年。 秦叶彤,犹如一朵盛开散发着幽香的玉兰花,皎洁美丽,气质芝兰,青丝秀发,一双眼睛秋水雾水氤氲,女人的味道由里而外。 秦月华,五官精致,一对甜甜的小酒窝,甜甜的笑容,能让人融化。 “竹烟,你家不是做家纺生意的吗?秦晓歌有一手好篾匠活,你要是像往年一样卖竹席的话,可以让秦晓歌给你供货。” “现在竹席还不到上市的季节,再说吧!” 沈竹烟知道秦晓歌编得簸箕不错,可竹席还真的不放心交给一个陌生的篾匠,这需要做样品的,验收合格才能放到自家门店出售。 说完一只玉手托着美丽精致的俏脸,顺手将靓丽散发清香的柔顺长发,斜拨到耳畔一侧,媚眼如丝地看着秦晓歌,想让对方主动求着自己。 “叶彤姐,我现在没有时间做竹席,你就不要为难你朋友了。” 沈竹烟也不在意,拿起桌子上的酒瓶,想要给秦晓歌杯中倒满,“秦傻子,等姐有需要,你一定要满足姐姐,现在还不到时机。”媚眼就快凑到秦晓歌的面前。 秦月华把衣袖捋了上去,洁白的玉臂露了出来,肌肤白里透红,用手罩着秦晓歌的酒杯,“秦傻子不能再喝了,要不我陪你喝!” “为啥他不能喝了,你这么护着他。” 秦月华有些生气,“秦傻子下午还要赶很长一段路回家,他对我们姐妹有恩,我们就护着他怎么了?要不我们喝,我就喜欢喝酒,喝醉了啥烦恼都没有。” 秦月华见秦晓歌被灌得脸色发白,有些心疼,沈竹烟就知道欺负傻子,抹了抹鼻尖上的细汗,眼神心疼的看着秦晓歌。 “月华,你也不能再喝了,都说胡话了,竹烟姐,你也是,怎么就一个劲的灌秦傻子。” 秦晓歌见三个女人之间气氛有些古怪,站了起来,“两位姐,我要回去了,等下次再过来聚了。” 秦月华站了起来,“让我送送你。” 秦晓歌见秦月华双眼如钩,面润如桃,眼角带笑,就是有些站立不稳。 “不用了,你也喝多了,我认识路。” 秦叶彤拉住妹妹,把秦晓歌送去门外,嘱咐秦晓歌路上小心。 等秦晓歌回到云湖村,天色有些未暗,听见王红雁的屋里传来断断续续,似有似无的声音。 仔细听了一会,秦晓歌终于听清楚了,是王红雁的声音,在不断地抽泣。 秦晓歌犹豫了一会,打开王红雁的屋子大门,顺着堂屋,走进她的闺房,蹑手蹑脚的朝闺房走去,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王红雁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哭得很轻,带有一种魔力,感觉软软的,甜甜的,若有若无,莫名的想要拥她入怀,安慰她宽慰她。 “是秦傻子吗?” “红雁姐,是我。” 秦晓歌推开门,见王红雁正在擦着眼角的泪珠,梨花带雨的,红肿的眼睛有种病态美。 王红雁咬着嘴唇,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脸色带有泪痕。 秦晓歌眼睛不眨的盯着王红雁抽泣的脸,不甚凉风的娇羞,真的是美不胜收。 手里面握着两张信纸,上面的字迹有些都被眼泪打湿变得模糊。 没有想到不识字的秦傻子抢过信纸,竟然有模有样地看了起来。 “秦傻子,给姐扔掉吧!” 秦晓歌从头看到尾,这是一封戳人心窝的分手信,竟然不能接受这个不能生育的女人做自己的妻子,就打算了解这么多年双方的感情,并告诉王红雁自己已经结婚,就把他忘记吧,不要再找他了,同时也祝福她能找到幸福。 秦晓歌揉碎了信纸,看着坐在床上发呆的王红雁,煞白的脸庞好似林黛玉一样惹人生怜。 见王红雁站起来,急冲冲的朝房外走去,秦晓歌赶紧追了上去,“红雁姐,你干什么去?马上就要天黑了,要走我明天送你到镇上做大巴车回去。” “傻子,我上厕所,你跟着我干什么?这种男人有啥好想的,我都料到了,我不能生育就不要祸害别人了。” 秦晓歌止住脚步,看着走进茅房的王红雁,回到了自家屋里。 就在这时候,王红雁竟然在茅房里面喊着秦傻子,声音很焦急,一声接着一声。 “姐,你怎么了?” 秦晓歌顾不得多想,飞一般的举起茅房的布帘,冲了进去。 “傻子,还不赶紧出去!” 王红雁蹲在那里,秀发凌乱,吓得紧闭着美眸,咬着嘴唇,一只手捂着下面。 秦晓歌这一瞬间的冲击力差点击溃了意志,差点忍不住就地正法了王红雁,无一伦比的美貌,曲线玲珑的身材,都让秦晓歌血脉喷张。 此时的王红雁夹紧双腿,另一只手捂着衣领,将大凶压得更加凸出诱人。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还真的是个傻子,不是故意的,我是怕你掉到坑里面了,没事就好。” 秦晓歌捂着双眼,急急忙忙的退了出来,转身就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里面没纸吗?秦傻子给我拿手纸!不要走!” “姐,等会。”秦晓歌回到家里,没有手纸,只能找了一张报纸,赶紧揉了揉,拿着报纸隔着布帘递了过去。 “太远了,够不着,要不你闭着眼睛进来,赶紧的,明天买点手纸回来,傻子。” 秦晓歌闭着双眼走了进去,感觉手里面的揉皱的报纸被一只玉手抓了过去,还没等红雁发话,自觉的退了出来,守在外面。 出来的王红雁瞪了一眼秦傻子,脸色红透了,红到了耳根处,一双美眸又羞又怒,却又不能发火责怪眼前的傻子,幸好是傻子,还不了解女人的好,面对嘿嘿傻笑的秦晓歌,脸上挂有一丝尴尬。 “今天的事,谁也不要告诉,大姐和王青,更不要说,知道不?要不我就让大姐过来打你,让王青不要你,不理你!” 秦晓歌抓了抓头发,故意的问王红雁今天发生了什么事?让二姐这么恨我。 王红雁心里面叹了一口气,就当他此刻真的傻了吧,这样心里面会舒坦一点。 可这傻子的眼神不对劲,有意无意地朝胸口看了过来,眼神里面尽是渴望的炙热,很明显感受到傻子眼神的侵犯,脸色顿时又羞又怒,“看什么看?你不是学会了下面条,下面给我吃,要是没有鸡蛋,加点青菜也可以,我饿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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