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瑾下班的时候脸色不是很好,他现在做的一项研究一直没有进展,想着医院的那些病人,他心里焦躁的不得了。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还是习惯性的深呼吸了一瞬,调整好了状态才推门进了屋子,原以为回家就能见到的人,此刻却没有,他叹了口气,把手里的公文包和身上的大衣都放在了沙发上, 打开冰箱看了看食材,准备在先做两个菜,不然等许怀笙回家,又得出去买吃的了。 半个小时后,看着盘子里黑黢黢的....东西,他“啧”了一声,果断放弃,找到钱包准备去下楼买点饭菜回来。 正要出门,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 “喂?” “程先生您好,我是小李,许秘喝多了,我一个人弄不来他,您能不能下楼搭把手?” “好的,我马上过来。” 程之瑾赶紧的把手里的东西全都放在了桌子上,拿着钥匙直奔下楼,这几年许怀笙仕途顺利,他自己也有不少的积蓄,再加上许诺和宋应星两个人生意做的越来越大,其实他和许怀笙不缺钱。 只是这栋老房子不一样,他们对这里有着很深的感情,总是舍不得搬。m.biqubao.com 昏暗的灯光下,许怀笙斜斜的靠在车边,一旁的小李虚扶着他,生怕他一个不注意就摔倒在地上。 程之瑾下楼的时候就瞧见他那副痞里痞气的样子,谁能想到位高权重的许秘,喝醉酒是这个样子的? “这不是能站住,怎么还要麻烦小李在这里耗时间?” 许怀笙皱着眉头看着他,颇有点生气的意味。 “他是男的,我能让他扶?” 程之瑾:“......” 小李:“......” 喝醉酒的人果然不讲道理又难缠!!! “好好好,我扶着你,哎,你这说的,要是小李是女的,你就让他扶似的!” 许怀笙靠着程之瑾,抬手点了一下他的额头,轻笑一声道:“那更不可能,他要是女的,根本当不了我的助理。” 小李:“......” “那个,程先生,我就回去了,您和许秘早点休息。” “辛苦你了小李。” “我应该做的。” 小李看着两个人进了楼道,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驾驶座的车门,马不停蹄的开着车子狂奔而走。 程之瑾好不容易扶着许怀笙回了家,把醉鬼扶到床边,耐心的拿了热毛巾给他擦了脸,擦了手,又拿了干净的睡衣给他换上,才又去了厨房给他煮醒酒汤,小火细细的烧着。 许怀笙时常应酬,喝多了就容易头疼,他把煮好的醒酒汤放在床头,收拾许怀笙衣服的时候,突然愣了一下,他衣服上有一股玫瑰精油的味道,这不是许怀笙常用的香水味, 程之瑾指尖泛起了白,他看着熟睡的许怀笙,一个没忍住,一手拎起了他的睡衣领子。 “许怀笙你给我起来,老实给我说,你这衣服上的香味是哪里来的。” 要是以前他就忍了,这些年他的小脾气被许怀笙惯的不成样子,一点气都受不得,这事要是让他明天再问,这一晚上他就不用睡了。 许怀笙迷迷糊糊的,倒是突然一下清醒了些,他看着程之瑾愤怒的小脸,轻笑一声道:“呵,咱们程教授果然吃醋了。” “吃你妈,你给老子说清楚!” “不准说脏话,这味道你不...不熟悉吗?是许诺那死丫头,今天突然抱了我一下,看你这么生气,明天,明天我一定揍她一顿,好不好。” 经他这么一说,程之瑾脸色一红,这个...好像还真是许诺爱用的那个味道,一时间他有点不好意思。 许怀笙躺在床上,伸手摩挲着程之瑾的手指,眼眶都泛着红。 “要是..当年,你也这样,我.....” 程之瑾抿抿嘴,要是当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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