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诺学习事业两不误,除了时常会想宋应星,其他一切还算顺利,五月份的时候,她收到了一份来自海市的信, 高慧的儿子现在已经一岁多了,可爱的很,随着信一起的还有一张她抱着孩子的照片, 许诺瞧着她和孩子都胖乎乎的,一看就知道兰芝婶子养的好, 不过她越看信越觉得心惊,高慧说她因为有事情去了一趟乡下,没想到在哪里见到了程之瑾, 那边有几个孩子病的厉害,而且病的还很奇怪,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想着程之瑾和自己认识,怕后头出事情,就赶忙给自己写了一封信。 许诺是知道程之瑾的老师医术很厉害,对于程之瑾现在做什么,她其实没多问,想着年前他说的要出去一趟,到现在好几个月了,她似乎真的没见过程之瑾。 这么想着她赶忙的去了一趟许怀笙的单位,许怀笙的助理小李正好在,她问了才知道,她二哥没在上京,出去办事去了,至于去了什么地方,小李也不知道。 许诺没办法,直接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从空间拿了一条被子,在里头装了一壶灵泉水窝在了里头。 在给高慧的信里,直接点名,让她把这壶药给程之瑾,只说能帮助他,让他斟酌着给用量。 做完这件事情以后,她才回了家。 再次见到程之瑾的时候是七月初,许诺收拾好东西,打算带着橙子和糖果回趟宝源县,宋应星马上就要高考了,她想陪着一起。 “程大哥好久没见着你了,什么啥时候回来的啊?” 程之瑾的样子有点狼狈,瘦了不少,下巴上的胡子也没来得及刮,看样子就知道是匆匆赶过来的, “刚回来,许诺,我有时间想和你聊聊,你现在方便吗?”程之瑾说话的时候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 “有的,程大哥这边坐,我去给你倒杯水哈!” “不忙,不忙,我说完就走了。” 许诺没听他的,直接给他倒了一杯水放在他的面前,这里头加了一滴灵泉水,能让他好受一点。 “程大哥,这里头我加了一点蜂蜜,你喝了能舒服一点,好久没见着你了,你咋瘦了这么多。” 程之瑾有点不好意思,他原本脸就有点白,现在更是没什么血色,许诺都怕她随时能晕倒了, “没什么的。”程之瑾说了一句想了想还是直说了,“是这样的,我年前接到一个通知,海市那边有几个孩子得了传染病,很严重,症状和我老师之前手记上写的有点类似,我们领导想着让我带着人去看看,怕到时候蔓延了病情就不好了,我到了那边以后和同事研究了好久都没有收获,直到高慧给我送来了一壶水,我把它加在我们研究的药了,发现效果很显著,可我心里明白,这和我们研究的药没有多大的关系。” 程之瑾看着许诺抿了抿嘴,又接着道:“几年前,怀笙给过我一个吊坠,他说这是可以保命用的东西,在孩子们的病情稳定了以后,我直接把吊坠里的东西用水化开,给几个孩子喝了,他们第二天病就好了,我觉得很不可思议,许诺,你能给我答案吗?” 许诺眼睛眨巴了两下,她没办法给程之瑾答案,这个事情她连宋应星都没说,她们家的人自然也不会说出去,他二哥没告诉程之瑾,她更不可能说了, “程大哥,这个事情我没办法说,不过孩子们没事这不是挺好的吗?你干嘛还要纠结这个事情呢?” 程之瑾其实也知道这个事情问许诺有点不合适,原本许怀笙给他吊坠的时候,他只当他开玩笑,可真的看到效果了,他才知道那人把他看的多重要, “许诺,我没有别的意思,我老师一辈子都在医学研究上,他没谈到好时候,一辈子在蒙东回不来了,我虽然有他的手记,可我的能力有限,你给我的那个东西很厉害,要是能用于医学上,那很多的疾病就能得到消灭,那些饱受病痛折磨的人就能得到救治,许诺你能......” “她不能!” 一声厉喝,让许诺和程之瑾都愣了一瞬,两个人朝着说话的人转头一看, “二哥?” “怀笙?” “程之瑾,她不能,我告诉过你不要来找她,你为什么不听。”许怀笙声音有点冷,脸色难看的很。 程之瑾有点难堪,他之前问过许怀笙,但是他还是想试一试,要是许诺能告诉他这个东西从哪里来的,就是千难万难他也想去看看能不能搞到, 他看过太多的病患,他无能为力,那种无力感让他痛苦不堪,现在知道了一个东西能救治人,他总得努力一下,可他不知道为什么许怀笙这么抗拒, “我...我就是问一下,问一下在哪里能....” “回去。”许怀笙低沉的道, 这语气让程之瑾有点发冷,许诺看着两个人觉得不对劲,好像下一秒刘会打一架似的, “别别别吵架,那个程大哥,这个东西我偶然得到的,东西不多,拢共也就这么一点,我知道你是一片好心,医者仁心,我能理解你,你是个好人,可这个东西难得,程大哥,对不住。” 程之瑾瞧了一眼许怀笙,朝许诺苦笑了一下, “该说对不住的人是我,给你添麻烦了许诺,这个事就算了,我先走了,你忙。” 程之瑾走的时候朝许诺又点了点头, 许怀笙看了许诺一眼,眼睛里的警告意味非常之重, “二哥,我没......” 许怀笙没听她说完,转头就走,犹豫都不带犹豫的。 许诺:“......” 出了门,程之瑾紧了一下外套,转头就朝着街口走去,既然许诺这边没有办法,那他就在好好的研究一下老师的手记,而且当初许诺寄过来的东西还有一点点,虽然就那么一小口,但是他慢慢的研究,分裂细胞,再找到相应的药材, 就能有办法研究出新的药物,这么想,他身上的干劲又多了起来,刚走了两步,手臂突然被抓住, “走这么快干什么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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