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诺到老宋家的时候,宋母正带着橙子和糖果两个孩子在王艳梅炕上玩,两个孩子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着一个比她们还小的娃娃,一时间都好奇的很, 伸手伸手的要朝王金锁身上摸,王艳梅只在旁边轻轻的拦着,小孩子下手没个轻重的,她怕橙子和糖果弄疼了金锁。 宋母在一旁也没说什么,现在王艳梅得了个男娃,她高兴地两夜都没睡着, 现在家里已经有了两个男娃,要是二儿媳妇再得一个男娃,他们老宋家也就圆满了, 宋母越来金锁越觉得好看的很,不愧是他们老宋家的种。 许诺瞧着王艳梅的动作也没生气,毕竟...橙子的力气是真的大,她摸了摸自己前额的碎发,这臭小子先前薅她头发像薅草一样的,现在长出来的都是碎头发。 “大嫂,娘?” “小诺来了,橙子,糖果你们看,妈妈来了!” 两个孩子看见了许诺激动的“嘿嘿”笑,朝着许诺就爬了过去,许诺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伸手接过了橙子和糖果,一手抱着一个, 宋母嗔怪了一声道:“见着妈妈这么高兴啊,你们两个小崽子,今天奶奶可是带了你们一天了。” 许诺朝天上翻了个白眼,她这个婆婆好的时候是真好,但有的时候就是喜欢说这些让人不得劲的话,让人计较都计较不起来, “辛苦娘了,我这就带孩子回去了,大嫂这是给金锁的东西,一块布料和棉花,正好给他做个小棉袄穿。” “哎呦这料子可真好,棉布的料子,柔和的很,这棉花也是新棉花吧!摸着真舒服,谢谢三弟妹了,给我们金锁这么好的东西。”王艳梅这么说道,她现在真是有儿万事足, 妯娌和睦,男人也有本事挣钱,公婆待她也好,还有啥可求的呢! 许诺现在臂力惊人,就这么抱着两个孩子和王艳梅说了几句话,才把孩子放在了小推车上,她推着车子朝外走,不过走了几步又回了头, 见着王艳梅还在拿着布料在金锁身上比划,旁边的宋母也乐呵呵的看着, 她忍不住道:“大嫂我瞧着大丫在外头洗衣服呢?” 二丫三丫应该是和兰妮春妮一起玩呢,她刚出门的时候没瞧见人, “是啊,这不是金锁尿的勤,大丫心疼我,就拿着尿戒子去院子里洗去了。”王艳梅笑着说道, 许诺原本也不想管,人家家的事情,多嘴了也怕嫌弃,但是大丫是个懂事的丫头,以前但凡自己给她点好吃的,她都要留着给王艳梅和宋应国吃,除非自己给的多或者强硬的让她吃,她才不会留,否则一定攥在手里带回家去, 这么好的丫头,这秋风瑟瑟的,却只她一个人蹲在水缸边洗尿戒子,小手都冻的通红了, “大嫂,我知道你生了个男娃高兴,我也替你高兴,不过大丫是个好孩子,她明年差不多也到了上学的年纪了,二嫂都准备让兰妮去上学呢,大嫂你让大丫去吗?” 王艳梅一下子让许诺问住了,她刚生了孩子,家里很多事情都要人帮手,宋应国现在一天到晚的忙豆腐坊的事情,她还得照顾金锁,其他杂务事情都是大丫在做,要是她去上学了,那家里的一堆事情怎么办? 让大丫去上学吗?这个事情她之前想过,现在却... 许诺一瞧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什么也没说转头就走了, 王艳梅有点心虚,她知道许诺不是说大丫上学的事情,而是在提点她呢, 别有了儿子就忘了闺女了, 王艳梅脸色有点难看,宋母瞧着她变了脸色,生怕她们妯娌之间生了龃龉,那以后家里就没有安生日子过了, 于是道:“大丫也是,小不点子大的丫头,还洗尿戒子呢,她能洗干净吗?娘去洗,娘生了这么多个孩子,都是自己洗的,你看着孩子,娘去看看大丫去。” 王艳梅看了一眼宋母急匆匆走出去的背影叹了一口气, 她是糊涂了,以前没儿子的时候,三个丫头跟着自己,不喊苦,不喊累的,有个好东西都想着爸妈, 家里有什么活也都想着去干,时间长了自己就觉得是应当的了,尤其是大丫,她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下头的几个年纪小,她帮着自己带孩子,帮着自己干活,biqubao.com 现在又有了个弟弟,她还是帮着自己洗衣服,小小年纪甚至还学会了做饭,虽然做的不怎么好,但是也尽力的把饭煮熟了, 想想大丫那瘦弱的样子,还没个灶台高呢,就敢踩着凳子给自己做饭吃了。 王艳梅越想越觉得对不住孩子,尤其是大丫,她活该是个老大,一点福没想到,竟受累了, 她在看看穿着新衣服,新包被的金锁,白白嫩嫩的小脸,睡的真是香甜, 王艳梅听着院子里大丫和宋母说话的声音,再也忍不住,朝着自己的脸就打了一巴掌, 儿子有了就有了,怎么能为着儿子忽略了三个那么懂事的闺女呢, 想想老三媳妇刚刚说的话,柳桂琴那么想要儿子,都愿意让兰妮去上学,自己居然要因为家里这些事情,阻拦大丫, 太不是东西了,太不是东西了啊,王艳梅。 她这么对自己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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