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杰也感觉到了不对劲,他对白天鹅级太熟悉了,甚至亲自上手驾驶过。 白天鹅级巡洋舰优雅没错,速度也是他的强项没错,但肯定没有这么快。 这一型号的战舰,反而像是巡洋舰中的另类,并不追求平衡性,而是追求高航速。 如果再加强火力,或许就会被归类为战列巡洋舰的行列了。 但是现在的速度,吗明显已经甩开了狂狮级一截。 作为巡洋舰中的老古董,这个速度是不正常的。 狂狮级再拉,也是这个时代的主力巡洋舰之一,不可能跑不过白天鹅级。 “比最新的荣光级还要快,不……这是下一代的巡洋舰水平了。” 林杰心中震撼,能够将天鹅级加速到这个地步,内里的含义非常明显了。 一艘老旧古董,焕发了新生。 不仅仅是技术实力的体现,也是强大制造能力的体现。 本来他对大夏帝国有一些疑惑,现在也全都消失了。 实力,就是最好的硬通货。 林杰的心情,很难具体描述。 他知道自己家族在蓝星联邦的地位,至少五十年别想染指下一代的主力巡洋舰。 非要等新一代巡洋舰发展成熟,拉开了差距,他们才能入手,以高价为研发费用买单。 至于更进一级的战巡、战列舰以及母舰更是他们不可能染指的。 这是阶层划分,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的。 就算是淘汰的货色也不行。 看似公平的蓝星联邦,其实通过这种手段,就将阶层划分的明明白白。 所以,大夏帝国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如果选择了大夏帝国,蓝星联邦给不了的地位,这边全都能给。 林杰已经心动了,但这种决定不是这么好做的。 不是为了爱国情怀,只是需要进一步衡量值不值得的问题。 林家的根基都在蓝星联邦,不是说走就能走的。 而且他这一支是主脉没错,若是引起内讧,分支一样能够分割家族产业。 跟外星文明合作和投靠外星文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虽然林杰不觉得要无条件站在蓝星联邦这边,但是止不住家族其他成员可能有想法。 接下来,黑天鹅级巡洋舰展现了无比强大的综合能力。 虽然同样是追求均衡性能的巡洋舰,但是跟狂狮级好像不在一个级别了。 甚至米歇尔让狂狮级轰了几炮,黑天鹅级都以极小的损伤扛下来了。 从火力、装甲和速度,黑天鹅级都是完美的。 而且承袭了白天鹅级的优雅身姿,让林杰非常喜欢。 最后,战舰开到月球太空港口接受维修保养。 心情激荡的林杰再次踏足太空港口。 “这就是我们的礼物,它在大夏帝国的备案号名是友谊号,希望你会喜欢。”米歇尔如此说道。 林杰自然回道:“我很喜欢,这已经堪比联邦下一代巡洋舰的标准了。” 这个时候,西蒙这个唱红脸的出来了。 “林杰先生,大夏帝国的友谊绝不是随意赠予的。 事实上,黑天鹅级是经过了大夏帝国的技术升级的。 正常情况下,它的性能不会超越狂狮级太多,如果想真正的发挥它的性能,需要你加入大夏帝国,了解真正的超凡科技。” 技术锁,林杰瞬间理解了西蒙总督的意思。 一味的示好,不一定会让他无限感激,甚至会觉得大夏的友谊廉价。 适当的展现强硬,反而效果更好。 再说了,友谊号是真材实料的造出来了,一点折扣都没打。 能不能发挥它的真实性能,还要看使用者明不明白什么叫做超凡。 明白了,自然就是大夏人。 这是一个资格问题,放在蓝星联邦也一样。 做蓝星联邦的资本家还是大夏的贵族,总要有一个抉择。 骑墙派或许吃香,但是永远得不到真正的信任。 就像是黑天鹅号,骑墙派拿到的手也只是削减版本的。 这个道理,林杰理解的非常透彻。 所以他非常认真的回答:“我一定会认真考虑到,但是我需要时间。” 这个决定,将非常艰难。 资本家不是普通人,割掉腐肉的痛苦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忍受的。 “无论你做出什么选择,我们的友谊不会变。”米歇尔适时的安慰道。 他这话不掺假,林杰已经为大夏提供了帮助,这就是友谊。 他的选择无非就是能否得到更多的友谊,而不得否定之前的一切。 当然,你说两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也行。 林杰这一次待了几天,等友谊号修好之后,他就离开了。 他决定返回蓝星联邦,与父亲当面交流交流。 枫叶矿业在蓝星联邦扎根太久,一切强大的力量都来自于蓝星联邦。 贸然更换立场,实在让他不安。 不过大夏帝国也是有优势的,至少这边发展前景更高,而且大家似乎有一个相同的文明源头。 这一点也是无法掩饰的,不仅仅是外貌上的极度相似,大夏帝国也没有否认千年前的联系。 虽然说仅仅一千年就发展出强大的星际文明有些不可思议,但是宇宙这么大,不可思议的事情多了去了。 林杰没有等运输舰队,直接坐着友谊号就返回了蓝星联邦。 这一路旅途,他才理解了什么叫做降级。 不过相比狂狮级,友谊号还是有全面的优势的。 这让他对蓝星联邦的不满加剧,这种程度的封锁,实在太过分了。 大夏帝国能够给的太多了,多到他已经动心。 枫叶矿业虽然在蓝星联邦内部排不上号,但是自身实力还是有的。 给友谊号搞一个身份证肯定没有问题,就说是白天鹅级换了一个涂装,一切就解决了。 等回到天马星,也没有引起多少注意。 枫叶矿业的核心董事会成员全都在等着他。 林杰深吸一口气,想要说服这些老顽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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