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拿起望远镜侦查,他很快确定了人数,至少有六百到八百人,应该是两个营的兵力。 这对失联的军队来说,绝对是不可战胜的敌人。 打了两天了,他们已经认识到,同样的兵力他们也不占优势,何况对方的人数是自己的六七倍。 一边跟后面的大部队示警,一边开始狙击。 啪! 哈勃吓得差点从马上掉下来,就在他前面,一个士兵中枪了。 毕竟只是业余选手,觉得离敌人还有一段距离,都没有太大的防备心。 此时枪声一响,个个都有些慌张。 零星的枪声不断响起,打在地上溅起一阵阵尘土。 民兵团慌乱了好一会,哈勃才组织起自己的亲卫,对着枪声传来的方向射击。 噼里啪啦打了半天,对面终于没有动静了。 这一次哈勃吃了教训,赶紧进入战争状态。 但是等他找到敌人的狙击点时,差点肺都气炸了。 就刚刚那么一会,一两千发子弹打出来了,但是一个敌人都没有打死。 而且对方的人数肯定不多,就这么几个人,硬生生阻挡了自己半小时。 所以说,战争从来不是人数的游戏。 门外汉就要交够学费。 新神圣联合王国的军官,毕竟是科班出身,能够很快的适应战争的节奏,这种小战术也是信手拈来。 不过说到底,也只是伤了一个士兵。 对哈勃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至少他彻底端正了心态,小心谨慎到了极点。 有这半小时的时间,新神圣联合王国的军队已经安排好了。 生死存亡面前,这些步兵也不闹脾气了,老实的听从指挥。 或者说,这个时候军官的忍耐力会极低,真的要是还闹别扭,他们真的会痛下杀手。 退回来的军官被围住,这边已经简单的布置好了。 “怎么样?大概有多少人?” “应该有两个营,不过我看他们的指挥很混乱,反应也不像是正规军队,我们能打。” 七八倍的人数差距,要是对方还是正规军队,那真的就没得打了。 现在,至少还能拼一把。 输了的话就跑路,人少更容易跑回去。 赢了的话就赚了,回去了说不定还能算个功劳。 半个小时的时间,布置阵地肯定是来不及了。 但是根据地形布置火力点,挖几个坑却没问题。 当哈勃靠近,就看到严阵以待的新神圣联合王国军队。 一看对方专业的布置,他就心凉了半截。 好在他很快反应过来,自己不赶时间。 “把步兵炮拉上来,一点点的轰。” 哈勃直接放弃了用命堆的打算,他很怀疑伤亡过大,自己这支民兵团会不会崩溃。 而且在家门口作战,后勤压力不大。 两门他当初走后门搞来的步兵炮现在起作用了。 当尖锐的炮弹划破天空,双方就不再是公平的对决了。 哈勃更是谨慎无比,一点点的推进,保证火力的绝对压制。 对面又没有沟壕,这样的稳妥打法最合适不过了。 靠着一手稳扎稳打,从白天打到晚上,总算是打崩了对方,最后一清点击毙了三十人,跑了几个人,剩下的全俘虏了。 这显然是一个不小的功劳,一个连的兵力,就这样抹去了。 对新神圣联合王国来说,这样的损失并不少见。 有的时候一个团填上去,一天就能打崩了。 战争的烈度超过了双方的想象,随着援兵陆续抵达,战争持续了二十多天。 七八万人战死在当场,大夏帝国的防线几乎打烂了。 最后,还是新神圣联合王国士气低落,战争才暂时停火。 不过战线也彻底挪移到了绿宝石镇一线。 这个不出名的小地方,也成了新的战术支点。 打了一场胜仗的哈勃,又化身建筑工人,带头构筑阵地。 对于哈勃来说,这短短的二十多天,让他彻底见识到了战争的残酷。 所以军功封爵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以他的民兵团为例子,七百多号人,大大小小的打了几仗,没有一个人足以封爵,但是已经损失了近五十人。 可想而知,等七百人打完了,也不一定能出一个骑士封爵。 干了几天,没有等来新神圣联合王国的进攻,反而等到了费朗兹男爵。 费朗兹是不想来前线的,能打仗是一回事,愿意打仗是另外一回事。 他虽然能够适应战争的氛围,但是却不想冒险。 可是这一次他躲不过去,当汉斯跟李斯特一起来到前线视察,他不得不陪着。 倒是米歇尔被秦留下了,没有来前线这里。 一群人第一站就是绿宝石镇,这是费朗兹特意安排的。 哈勃马上抛弃手中的活,专心接待这一群贵人。 “战争的烈度很高,费尔南德斯一世不可能承认怯懦,所以他反而增加了兵力,试图削弱国内反对的声音。”李斯特非常清楚的洞察了费尔南德斯一世的心思。 “毕竟是当年跟父亲作战的老将军了,这点狠心还是有的。”汉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他只是觉得战争比想象的还要顺利:“我们可以再退一退,用空间来消耗他的兵力,等拉近了兵力的差距,就是我们反攻的时候了。” 这是早就制定好的方案,只是他们没有想到,费尔南德斯一世这么配合。 战争比想象的要顺利,以至于他们心情都很好。 费朗兹趁着这个机会,替哈勃请功。 “殿下,李斯特男爵,这一次民团表现也不错,陆陆续续击毙了上百人,还俘虏了一些敌军。”费朗兹脸上有光,吹嘘着:“哈勃骑士可是我亲自发现的,绝对不是拖后腿的。” 民兵团长是他推荐哈勃当的,所以后者的表现跟他的面子紧密相连。 趁着这个机会在两位殿下面前提一嘴,对哈勃来说就是天大的好事。 等到了以后论功行赏的时候,费朗兹也好为他讲话。 李斯特不觉得反感,费朗兹推荐的这个人,表现的确实不错,值得一点奖励。 当然,他也不觉得有多出彩,中规中矩罢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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