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检查了一遍,尤其是对船只的性能。 少将甚至让人开船跑了一圈,事实证明军方的质量还是有保证的。 “非常不错,我很满意。” 桑格在接受文书上签了字,跟两艘军舰一起的,还有一批军事教官。 这是属于大夏帝国的特别投资,辅助查理王子建立属于他的军队。 想要掀翻狮心王国的统治,光靠嘴皮子肯定不行的,有钱也不行。 因此大夏帝国免费为他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武器、人员的支持。 桑格接受了这批教官,加上他自己的人,勉强将两艘军舰开动了。 至于走私的货物,自然顺带塞进了补给舰内。 在帝国海军的护送下,他们一路打着帝国海军的旗帜,直到远离了大陆,才换回本身的旗帜,再驶向本土。 …… 与此同时,帝都之内有一个暗潮在涌动。 少量贵族接触到了一个狭小的圈子,并且逐渐走动。 李斯特男爵更是活跃起来,他蛰伏了十七年,一直不敢轻举妄动。 直到如今,随着接触增多,他逐渐了解了两位兄弟的行事风格,便改变了自己的习惯。 要说以前他不怕那是不可能的,在了解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他就害怕有一天被自己是兄弟清理了。 别看自己也是一个男爵,但是在最高的权力面前,一点用都没有。 所以他苟着,默默的看着外面的世界。 哪怕是他知道,自己的兄弟就在远处看着自己,他也装作不知道。 哪怕总是有莫名其妙的订单落到自己家的厂子里,他也不过问。 反正一切都被动接受,先活下去再说。 好在幸运的是,自己的兄弟们,不像是史书上的那些残暴之辈,至少没有表现出来这一点。 尤其是最近的接触,让他确定短时间内自己不会有危险。 因此李斯特开始考虑起后路来,是的……就是后路。 毕竟坐上那个位置之前,和坐上那个位置之后,有些人完全是两副面孔。 为了以防万一,他必须准备好后路。 现在这个窗口期,就是最好的机会。 确定了自己的兄弟不会对自己下手,甚至会扶持自己,他开始规划未来。 李斯特明白,在大夏是没有未来的,去殖民地,甚至去西方大陆,或许才有未来。 哪怕秦是一个残暴的主,遥远的距离,这点血脉关系也不会成为自己的取死之道。 相反,一个相同血脉的西方王,其实是最佳的拉拢对象。 在确定了目标之后,李斯特就改变了以往的行事风格。 首先,他以成年为名,亲自掌管名下的产业,收拢一批平民骑士学徒和大学生。 名下的工厂,一部分也转向军事领域。 他自己,更是展现出非凡的战斗力。 短短两个月时间,李斯特就完成了华丽变身,从游离在主流视线之外的小透明,成为了一个新贵。 这种变化,是符合秦的计划的。 只有私生子英明神武,像一位君主,某些人才会动心。 郊外俱乐部,最近来往的会员越来越多,尤其是休沐日,来的人很多。 李斯特也是这里的常客,他已经能跟一些常见的贵族说几句话了,至少看起来不那么孤独了。 这天,天气正好,春天即将度过。 大部分会员都选择在户外来一场运动,展现自己的勇武。 建国才十八年,尚武之风还没有退去。 当理查德赶到的时候,正好听到一声声喝彩。 往日骄傲的贵族子弟们,今天一个个都抛弃了矜持,大声叫好。 他放眼望去,正好看到一个铁皮罐头正举着骑枪冲锋,几个树立的靶子,被骑枪挑起来。 骑士的基本功非常扎实,速度和力量完美结合,让这项即将失传的技术完美展现在眼前。 枪械大行其道,骑士之道却没有彻底没落,贵族中的追随者众多。 理查德有些羡慕,那些传承久远的贵族子弟或许还有类似的训练,但是他这种新贵,就完全没有相似的经历了。 当同龄人在训练的时候,理查德正在乡下玩泥巴。 等家族渐渐发迹,他也只是学习文化、礼仪、算数之类的课程。 锻炼身体肯定不缺,但是舞刀弄枪就差了很多。 “这是谁?” 理查德找了一位熟悉的贵族询问,他心里觉得这肯定是某位大家族的子弟。 “当然是李斯特男爵,奥古……帕尔默家族也是王国时期的老牌贵族了,这底蕴、血脉……果然不同凡响。” 理查德会意的笑了,帕尔默家族他知道,王国末期才兴盛起来的商人家族,比自己家底蕴都好不到哪里去,有个屁的底蕴和血脉。 帕尔默家族那几个真正的嫡子,他也不是没有见识过,一个比一个平庸。 反倒是几个姑娘的儿子,小小年纪就看出不凡了。 理查德虽然是新兴贵族,但是对血脉一说也非常痴迷,因此不觉得李斯特的表演有什么出奇的。 倒是一旁的达维德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年纪大了,你让他扛着这么重的铠甲飞奔,都有点受不了。 那边李斯特已经卸下头盔,随手扔给骑士侍从怀里,然后端着长枪,一枪一个打落靶子。 等秀了一把枪法,他才双手撑开,任凭侍从给他脱去铠甲衣物。 看着那神似当今皇帝的帅脸,理查德眼睛都在放光。 别误会,他的性取向是正常的,至少有一百个菇凉可以为他作证。 他感觉有兴趣的是,真正的奇货可居。 这位李斯特男爵,表现出来的风采,真的有点像皇帝陛下年轻的时候。 尤其是铁甲碰撞,更是让人忍不住想起史书之中的描述。 这种个人魅力,是能影响判断的。 理查德心动了,如果接触一下发现李斯特男爵智慧也在线的话…… 跟理查德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少,未必有什么坏心思,只是单纯的认同。 这边李斯特卸甲,跟他打招呼的人就多了几倍,更是亲热很多。 理查德想挤进去都难。 不过他不着急,他父亲的经验告诉他,先跑的不一定能先到终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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