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维德喊的震天响,下手却留情了,不过费朗兹身上还是留下了几个印子。 此时正撅着屁股让美人给自己上药。 旁边达维德毫无形象,一边享受着左边美人喂的葡萄,又喝了一口右边冷白皮喂的酒。 “曾经我也是一个骑士,直到我……” “大舅、表哥,你们在做什么?” 看到一脸黑线的汉斯,达维德吓得差点蹦起来。 少年汉斯还是一个纯情少男,坚定的骑士拥护者,此时心情糟糕透了。 大嫂还说大舅是装的,可是怎么看都觉得不像啊! 费朗兹对自己两个表弟都很了解,也不管身上的疼痛了,赶紧爬起来,将所有人赶走:“走走走,都赶紧滚蛋。” 他也不辩解,也没有办法辩解。 “大舅,我带你来是干大事的,你这是干大事的样子吗?”汉斯怒道。 本来他还有些犹豫,这样利用大舅是不是有点不道德,现在看来不吓一吓大舅,怕是还不老实。 达维德尴尬的笑了,搓搓手说:“汉斯啊!我们不是说明白了吗?之前都是误会,我这一次来是陪你做生意的。” 汉斯看了一眼费朗兹,没有继续深说,只是问道:“做生意是这么做的?” “都怪你表哥,”达维德熟练的甩锅:“都怪他沉沦女色,我这是以身作则,让他看看怎么拒绝诱惑的。” “嗯?”汉斯不满,你还忽悠我。 达维德更尴尬了,扭扭捏捏说:“这不是没想到诱惑这么大,大舅我也没有扛住。” “酒色害人,以后注意点吧。”汉斯提醒道。 “对对对,酒色害人,我要戒酒。”达维德赶紧保证。 汉斯一时疏忽,没听出他漏了一个字。 “我找大舅你有事,不是说好了一起做生意吗?我先带你去看看我们的生意。” 费朗兹终于插上话了,在一旁讨好道:“表弟,我做生意最拿手了,带我一个吧!” “不行,”汉斯断然拒绝,这事你掺合了就不好办了,他找了个理由:“我跟大舅一起做生意赚点零花钱,你是替大哥做事的,不要跟我们掺和在一起。” 达维德一听,赶紧瞪了儿子一眼,不长脑子的玩意。 “对,费朗兹你少掺和,这是我们舅甥的事。” 费朗兹无语,刚刚还说我孝顺,转眼间就忘了。 达维德怕儿子分不清大小王,赶紧拉着汉斯走人。 既然是给储君做事,那就老实一点,又跟老二掺和在一起,你想做什么? 达维德脑子比费朗兹好使,经验也比费朗兹丰富。 他跟着汉斯坐上车,赶紧转移话题:“汉斯,我们到底要做什么生意?” “做生意不急,”汉斯老神在在,自己也不知道具体做什么生意,大嫂还没说了。 达维德是真的研究过的,他开始为汉斯出谋划策:“我觉得可以先做建筑公司,先从市政府接一些工程,然后自己造房子,再扩大规模,多元化发展,不用几年就能成为百万富翁。 以我们的身份,接这种政府生意天然有着巨大的优势,想不发财都难。” 汉斯听着,虽然老套,但是好用。 等达维德说完,他看着一脸期待的大舅,恶趣味的感觉拉满了。 “大舅说的对,做生意还是要看合伙人的身份,我这几天先带大舅一一拜访我们都合伙人,大舅经验丰富,一定要替我笼络好合伙人。”汉斯道。 达维德神采飞扬,窝囊了这么多年,终于轮到自己大展身手了。 虽然无法从军从政,但是做一届商业大佬也不错。 他就差拍着胸口打包票:“不是大舅我跟你吹,当年我也是一个骑士,文才武略样样精通,说吧……合伙人有哪些? 现在新生一代的小家伙我还这不认识,不过他们父亲我肯定都熟悉。” 达维德想着,汉斯的合作伙伴肯定是伯爵家的少爷,将军家的傻儿子,或者是哪个部长家的千金之类的。 这些人要钱有背景,要人有背景,要啥都有背景。 打着他们的名头做事,当然是无往而不利。 这样的生意做起来,都没有自己发挥的余地,可怜了自己满腹才华,唉! 汉斯恶意满满,揭开了真相:“第一批合作伙伴当然是我的那些兄弟姐妹,然后还有狮鹫半岛的百越族人、洛克王国的那批遗老遗少,教会原始派的教子等人。” 达维德皱眉,除了第一个,后面的都是什么鬼玩意? 摆明了都是些对帝国不满的反对派,这不是找麻烦吗? “汉斯,你跟秦和格温一起做生意可以,但是后面这些怕是有些麻烦。” 达维德说到一半,就被汉斯打断:“大舅,谁说我要跟大哥小妹一起做生意了。” 车窗外的阳光正好落在汉斯半边脸上,一亮一暗,反差对比强烈。 达维德表情僵硬,突然想到了某些传闻。 他现在很想跳车,声音颤抖着说:“汉斯,说好了是来做正经生意的,我可是你亲舅舅。” “不是亲舅舅,我还不拉你一起呢!”汉斯撇撇嘴,说:“大舅,你就说你干不干吧!” “可以不干吗?” “可以,明天我某位兄弟就会拜访佩雷斯家族。” 达维德脸色变化不定,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汉斯看着他,期待的等着他做出选择。 “好,我干了,谁让我是你亲舅舅。”达维德最后还是屈服了。 汉斯非常失望,整个人都冷漠了起来。 “那就好,这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车到了,汉斯请达维德下了车。 “大舅,等我好消息,不要乱跑了。”biqubao.com “好。” 汽车开走,达维德看了一眼跟着自己的内侍,这家伙不会被汉斯收买了吧? 他咂摸着嘴巴,果然不愧是奥古斯塔家的种,年纪轻轻就这么深的城府,这些年将所有人都骗过去了。 这是从几岁就开始谋划了?如今是觉得时机成熟了,准备争一争了? 他想想都觉得可怕,老大秦看起来老实,老二更老实,不会都是演技派吧? 达维德突然觉得外面的世界好危险,他后悔出来浪荡了。 “得找个机会跟妹夫举报了这小子,还想拉自己亲舅舅下水,没道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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