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 达维德猛烈的咳嗽起来,他是真的被呛到了。 汉斯又是为他拍背,又是给他喂水,好一会才缓过来。 “汉斯啊!你大舅心脏不大好,你这话别说了,我承受不住。” 达维德很想走人,我就说这小子怎么突然跑来看自己,原来是没憋着好心啊! 自己都躲在家里了,你还来找我做什么? 汉斯想到了大嫂的叮嘱,这不是最好的机会吗? 他感紧关心的劝说:“心脏不好,那是不能太劳累了,我觉得大舅你就是想的太多了,才累出毛病的。 你想不想出去走走,干一番事业?到时候心脏肯定就好了。” 达维德更加觉得头皮发麻,自己一个皇亲国戚,还能干什么事业?造反啊? 他吓得连连摆手,连肉都不想吃了。 “不不不,汉斯你自己去干事业吧!大舅我心脏真的承受不住。” 汉斯一听,怎么就这么顽固了,自己一家难道是刻薄寡恩之辈?你到底在怕什么? 他有些生气了,挑开了遮羞布:“大舅,你不要再演了,我知道你不是真蠢,你一直在演戏对不对?之前在帝都闹事,可是好一番手段。 拿出这份心气,什么事情干不成?你要是觉得没把握,来帝都跟我一起干也行,我可是你亲外甥,你怕什么?” 就是因为你是我亲外甥我才怕。 达维德已经浑身冒汗了,这小子太厉害了,不仅把自己分析的个清清楚楚,话里话外还在威胁自己。 至于跟他一起去帝都干大事,达维德是没那个胆子的。 眼看汉斯还要说什么,达维德吓得站起来了。 “汉斯,你别说了,跟我去见你外祖父。” 达维德怕了,自己还想多活几年,你要是真想拉人下水,找你外祖父去吧。 汉斯毫无所觉,一边跟上一边嚷嚷:“大舅,我可是给你带了礼物,一座庄园呢,你跑这么快做什么?” 达维德一听还有礼物,这不就是买命钱吗?马上跑的更快了。 一见到正在照顾赛马的父亲,他就快速的说:“父亲,真的是来者不善,汉斯这小子不怀好意,想拉着我们造反呢!” 米哈尔一听,刷子在马屁股上刷出一道血痕。 不顾赛马的惨叫,他一把扔掉刷子,转身看向自己的儿子。 “你确定?” “确定啊!他一来就跟我说要走出去,干大事,跟他去帝都,还要送我一座庄园。” 达维德心慌慌的,这明显是要收买自己啊! 米哈尔也脸色严肃,嘴里嘀咕着:“没错了,不愧是奥古斯塔家的种,小小年纪就有这等城府了。” 他当然不会脑袋一热跟汉斯一路,这不是找死吗? 两人还没有商量出对策,汉斯紧赶慢赶的终于追上了。 “大舅,你跑什么?” “我……锻炼身体,锻炼身体才能多活几年啊!”达维德求生欲满满。 这话汉斯认同,他点头同意后说:“这庄园可是大嫂亲自挑的,大嫂还让我转告大舅你,不要想得太多,活得开心点最重要,我们奥古斯塔家不是没有容人之量。” “克莱尔……皇妃送的?”达维德表情有些僵硬。 “是啊!难道还是我送的?”汉斯觉得好笑,他自嘲了一句:“我唯一的资产还是大嫂送的,想孝敬大舅你也做不到。” 米哈尔踹了达维德屁股一脚,然后狠狠的瞪了一眼,转头看向汉斯,表情非常和蔼:“别理你大舅,他脑子不大好。 汉斯,你大嫂怎么说的,你跟我仔细说说。” 演了这么多年戏,他也怕啊! 汉斯将话复述了一遍,然后认真的说:“外祖你与大舅不要再折腾了,母亲心里也不好受,而且大哥也知道你们在演戏,没必要如此。” 没捅破这层窗户纸之前,谁也不敢去赌。 但是捅破了,你就会发现,也就那么回事。 米哈尔意外的有些迷茫,演了十几年,他都已经习惯了。 他曾经千百次揣测皇帝女婿的心思,虽然九成九的把握对方不是刻薄寡恩之辈,但是他不敢赌。 再说了,表现的太出挑,佩雷斯家族内部也是会出问题的。 但是今天被点破了,他反而不适应了。 “唉!我老了,懒得折腾了,在家养养马正好,你大舅倒是还可以出去走动走动。”米哈尔拒绝了外出的请求,习惯不是那么好改变的。 倒是达维德惊喜之中带着迷茫,属于又惊又怕的那种。biqubao.com 汉斯心情复杂,他突然一咬牙,第一次自己做主了。 “大舅,你这次就先跟我回去,费朗兹表哥也需要你帮忙。” 汉斯拿出皇子的派头,还真有几分气势。 达维德看看父亲,后者也拍板决定了:“去,老大你去走一趟,成天在家里鼓捣那些机械,人都快养废了。” 正好,试探一下皇帝的肚量。 反正自己不止一个儿子,真倒霉丢了性命也没什么。 达维德是不知道老父亲在想什么,否则肯定不会这么开心。 汉斯说服了大舅和外祖父,其实心里反而有些忐忑。 不过话都放出去了,就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在封地待了几天,达维德终于打包好了行李,两人一起返程了。 整个行程算起来也就半个月,当汉斯来到了帝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他第一时间派人通知了费朗兹,然后就硬着头皮回到皇宫。 大嫂指派的任务,可没有带大舅一起回来的选项。 要是被人误会了,那就更麻烦了。 因为汉斯回来的快,秦跟克莱尔都没有得到具体消息。 汉斯一见面,就直接认错:“大嫂,我好像做了件错事。” 他赶紧将经过一五一十的说出来。 克莱尔看了一眼秦,见后者没什么怒意,才说道:“汉斯,你知道我为什么派你去吗?” 汉斯迷茫的摇摇头。 “那些话,不仅是对你大舅说的,也是对你说的。 堂堂奥古斯塔家的种,怕这个怕那个做什么?走出去,不要被自己困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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