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两人看起来熟悉了一些。 但是大家心里都清楚,都混到这个位置了,再想交酒肉朋友也不可能了。 所以史密斯一走,小杰费里斯伯爵就喊来家族密探。 “去,查一查史密斯的准女婿是什么情况。” 佩雷斯家族?小杰费里斯伯爵是真不怕。 他甚至对当代佩雷斯侯爵都不屑一顾,要不是老侯爵生了个好孙女,佩雷斯家族算个屁? 他忌惮的是老侯爵,老侯爵去了,那就真的是一点忌惮都不存在了。 杰费里斯家族的密探,要是论历史的话,怕是要到三四百年前了,那时候还是神圣联合王国时期。 最近做的最出名的事,大概就是十六年前,将佩雷斯家族的重骑团透露给了路易斯王室。 当时可是引发了一场风波,要不是老侯爵镇住了场子,怕是能将佩雷斯家族整个拖下水。 这等密探组织,这几年虽然规模有所萎缩,活动也逐渐转向明面,更偏向于商业活动。 但是他们的可靠性和专业性,可不是这些资本商人雇佣的所谓商业间谍能比的。 小杰费里斯伯爵将任务交代下去,就放心了。 世代传承的经验技术以及忠诚度,都不需要他操心的。 …… 詹姆斯戴着墨镜,走出家族的安全屋。 作为一个密探,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 如今这些年,时代变化很快,各种新事物不断涌现。 但是詹姆斯可以非常自豪的说,自己依旧是一流密探,毕竟变得只是工具,而不是人。 家主交待的任务,他觉得非常轻松,要不是闲的发慌,他才不会接这种没有难度的任务。 掏出纸条,詹姆斯看过之后,掏出火柴点燃,然后甩了甩,纸灰被风一吹,就消失无形了。 第一站,去哈德利大学。 詹姆斯很轻易的混进了档案室,小心的抹去足迹,找到了目标的档案。 快速的一目十行,所有内容就被他记在了心里。 然后原物归位,这就是一流密探的记忆力。 第二步,他来到民政部门口,点燃一根烟等待了一会。 这种地方,他肯定不会冒险潜入。 等接头的人来了,他写下一个名字和地址交给对方。 “查一下,有没有档案。” 不需要看内容的,只要能归档的,就是真实的。 很快,他就得到回复,没问题。 “查理·佩雷斯?有趣。” 詹姆斯觉得好玩,资料是真的,但是自己记忆里却没有这一支的情况。 作为几十年的重要对手,佩雷斯家族上上下下的情况他都了解,重要族人的信息都被他记在脑子里。 那就只剩下一个情况,这是分支族人,至少十年前还不是佩雷斯家族的主要成员。 事情到了这里,调查其实很简单了。 脱离了贵族的身份,调查起来能有什么难度? 他又跑到公园大道一号,据说这里是对方经常出没的地方。 正好大门对面就是一个卖煎饼的,詹姆斯斜站在摊子面前,低声说:“来一个煎饼。” 他一只眼盯着杂志社,一只眼盯着煎饼摊子。 自己可是一流密探,两只眼睛分开盯目标……小意思。 虽然不觉得这里会有同行,但是他还是保持了一份警惕。 老板的动作熟练,一看就干了不少年了。 自己可是一流密探,不会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老板,听说这杂志社很火,你见过他们老板吗?” “见过,老板可漂亮了。” “漂亮?我怎么听说老板是个男的,好像叫……查理?” “你肯定被骗了,我天天在这卖煎饼,见过他们老板。” “是吗?” 他付了钱,吃了几口,然后绕道杂志社后门,准备找个机会潜入进去。 他一走,煎饼摊子老板就对着旁边的楼房打了个手势……小心这个家伙。 傍晚了,还带着一个墨镜,有病就算了,还打听这些敏感消息,不是找死吗? 很快就有人靠近,装作买煎饼,低头问:“什么情况?” “可能是同行!”煎饼摊子老板一边摊煎饼一边快速的说:“一股子老派密探的味道,只是时代变了,单打独斗已经落伍离去。” 个人英雄主义?笑话! 以前能调动的人力跟现在完全没法比。 你知道这附近埋伏了多少人吗? 侦查处加上内卫至少有五六十人,各个角度都有人盯着,还都是全身心的投入,各自都有正常的身份掩饰。 一旦发出信号,伪装成治安员的一个连就能冲过来。 绝对能让一切魑魅魍魉见识什么叫做火力打击。 来人得到了情报,马上拿着煎饼走人。 那边,詹姆斯吃完煎饼,抹干净了嘴巴,准备活动了。 他走到墙角,现在光线已经很差了。 侧耳倾听,印刷机器的声音很嘈杂,掩盖了一些小声音。 但是詹姆斯耳朵动了几下,没有脚步声,他无比确认墙布那边没有人。 自己可是一流密探,听声辩位只是基本技能。 回头看了一眼四周,很好……没人。 他轻轻一跳,帅气的翻墙而过。 在附近的楼上,房间没有点灯,从外面什么都看不清。 一群人正看着詹姆斯翻墙,他们甚至连望远镜都没有用,一个个视力好的吓人。 只见詹姆斯身手矫捷,甚至有一种利落的美感。 然后……哎呦! 七八个大汉扑上来,抓手的抓手,抓腿的抓腿,还有人扒开他的嘴巴,看看有没有藏毒。 别说一流密探詹姆斯先生已经四十岁了,让他年轻二十岁也架不住这一套啊! 确认了他没有藏毒,来人将他衣领撕掉,封住嘴巴,捆住手脚,用麻袋装好。 很快,一切恢复平静,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至于一流密探詹姆斯先生,很快被带到了附近的侦查处刑讯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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