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桑格终于见到了殖民地总督。 虽然他也是个议员,名义上也是上层社会的一员。 可跟小杰费里斯总督比起来,两者却不是一个档次的。 一个是独掌一地民政,甚至握着一部分地方卫队军权的大佬。 一个仅仅是弱势国家的地方议会的一员。 两者的身份其实不对等,桑格自己也青春期。 出身不好,他其实反而非常在乎这一点。 心里怯弱自卑,又努力想装出一副上等人的姿态。 比如说这一次他带的随从,一个个也都人高马大,穿的非常精致,腰间的配枪也都是精工产品,看起来非常有派头。 平时在自己的地盘,他更是出入都是一堆随从护送,吃喝用穿都非常奢侈。 不过底蕴这个东西,还真的就是短时间模仿不来的。 总督卫队的士兵还好说,顶多算是精干了一点。 可到了总督府,总督身边人可都是杰费里斯家族的家臣。 多年调教,一代代都为伯爵家族服务,一举一动都有规矩。 从下了马车开始,从人员随从到装饰壁画,连脚下的一块石头,都仿佛有着讲究。 而且总督府算是北方风格最浓郁的地方。 小杰费里斯总督不惜成本的从本土运来了大量物资,全都在这里了。 相比白银城的其他建筑,总督府没那么多金银珠宝装饰,反而各种铁器、铠甲、武器以及油画到处都是。 一些植物花朵,更是漂洋过海带来的。 换一个人,可能看不懂这些东西的意义。 可桑格心里清楚啊。 他去过北方公国,也曾经了解过那里的贵族生活。 说实话,慕强是人类的天性,他对北方公国的向往,自己可能都不清楚。 于是,桑格的腰杆一下子就弯了几公分,金银珠宝带来的底气,仿佛成了庸俗的耻辱。 当年轻的管家用一种带着北方土语腔调的声音请他进去时,他甚至不自觉脱帽致敬。 等见到小杰费里斯总督,对方就大大咧咧的坐在沙发里,手里夹着一根雪茄,随意的伸手请桑格坐下。 新式风格和传统风格汇聚在一起,竟然格外的协调。 “请坐吧,桑格先生。” 小杰费里斯总督不需要装腔作势,他本身底气就足的很。 家族传承比洛克王国还要久远,哪怕被南方人称为蛮子,可也有一套自己的传承。 过去这种传承风格或许不占据主流,可随着北方公国崛起,北地骑士的范儿就是这个世界的顶流。m.biqubao.com 这位伯爵阁下,伸手抓起桌子上的烟盒丢给桑格,比起狮心王国阴柔的贵族议员们,显得格外奔放。 不过桑格反而觉得这样才叫贵族,真性情不做作。 他半个屁股都抬起来了,接到烟盒之后才坐下来,小心翼翼打开,取出一根雪茄,又从桌子上取了剪刀,烤火,抽一口。 一套动作虽然生疏,却也规矩。 “哈哈哈,我就说桑哥议员不是狮心王国那种土包子,除了肤色就像我们北地贵族一样。”总督阁下笑着对旁边的幕僚说着。 换十年前,说你像北地贵族,那不一定是好话。 可现在说你像北地贵族,那就夸奖了。 这话听得桑格舒坦,暗道学的这些礼仪果然没错。 “国内那些土包子,又奸诈又无耻。”桑格议员心中腹诽,还是北方公国的贵族厉害。 他心里酸溜溜的,恨不得将皮肤漂黄了。 当然,他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意识到这一点。 两人也不急着谈事情,就你一口我一口的抽着,闲聊着一些废话。 小杰费里斯总督很快发现,这桑格也真是个人才。 别看这小子出身不好,可什么都知道一点,做事的手段也不缺,就是眼界差了点。 他有了点兴趣,本来准备随便打发掉,坑一把就算了,现在倒多了些其他心思。 这样的好小子,逮住了可不要多坑几回。 于是接下来几天,他带着桑格吃吃喝喝,到处乱逛,甚至看了一场军队出操。 老牌贵族的派头,一地总督的威风,强国强军的强势,让桑格羡慕的不得了。 人活到这个份上,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哪怕现在死了也值得。 也因此两人快速熟悉起来。 这一天,两人酒足饭饱,终于兜兜转转谈起了正事。 桑格跟狗腿子一样,替小杰费里斯总督烤好雪茄,递到对方手里,然后才自己屁颠屁颠的重新剪雪茄。 看他明显熟练起来的动作,很显然干的次数不少。 小杰费里斯总督深吸一口,烟雾缭绕下,才道:“桑格,你小子对我胃口,你的来意我也知道,放心回去吧,国内暂时不会跟你们开战的。” “我知道,来这一趟我就是求个踏实,毕竟这路途遥远,打仗打的可都是钱,谁也耗不起。” “呵呵,小子你这话就肤浅了,”小杰费里斯总督冷哼一声,指点江山道:“钱,对你们来说很重要,可到了我这个位置,钱就是粪土了。 公爵更是看不上这点小钱,要的是面子,是青史留名。 ……” 小杰费里斯总督说的豪气,仿佛真的视金钱如粪土。 听得桑格半信半疑,这些天洗脑洗的厉害,可本能的又有点不信。 小杰费里斯总督斜着眼,一眼就看透他的心思,于是挥舞着雪茄指指点点:“你以后就明白了,现在还是努力赚钱吧,享受一下金钱的快乐。” 桑格笑着奉承道:“这还要您照顾照顾小弟,等我的商队过来,您手松一点,我就发财了。” “小事,明年商业照样进行,打着你的旗号过来的,我给你撑腰。”小杰费里斯总督豪气干云。 一时间两人都笑得很开心。 桑格吃吃喝喝,本来以为充满危险的旅程,竟然这么愉快。 先不管这位总督说的算不算话,至少听起来舒坦,小命也保住了。 不过再快乐也要回去,为了给桑格饯行,小杰费里斯这位老大哥特意弄了一幅大场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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