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室军队的损失一点也不小,跟教会的那群疯子作战,尤其是后期屠村屠镇带来的恶果,几乎损失了超过一半军队。 要不是费尔南德斯放任军队劫掠,早就哗变了。 就算是有发泄的途径,眼下王室军队一口气也差不多了。 打下了王都,大家都想着歇歇。 尤其是那口气没了,精气神也提不起来了。 本来按照费尔南德斯的计划,至少还有一个半月的休整时间。 到时候再轮换着上阵,等北方公国发起全面进攻,怎么也是半年以后了。 就算是中间出现意外,也早就缓了口气。 哪知道计划不如变化,还是被坑了一把。 虽然还没有想明白北方公国从哪里变出来的几万军队,再难也要赶回去了。 所以王都的大火还没有熄灭,费尔南德斯就东拼西凑了一万军队,先行上路了。 另外他亲自写信给自己的王兄,请求从汉森郡再次征兵,尽快支援前线。 北方公国来势汹汹,显然不同于以往。 内战消耗了圣十字王国的元气,如果这一次扛不住,那就真的完蛋了。 费尔南德斯急急忙忙的往前线赶,实际上已经晚了。 德里克谋划数年,要的就是一次成功。 近卫步兵第四师的到来只是开始。 很快,第五、六、七、八师抵达前线,已经被突破的防线跟筛子一样,很快不断陷落。 近卫步兵第四师又在后方割断补给线,康诺尔伯爵奉命组建了步兵第101师。 这个编制,显然是杂牌编制。 等正规军编到101师不知道是哪一年了。 不过哪怕是杂牌军队,一样比圣十字王国的军队装备要好。 以巴林子爵手上的一个团,康诺尔家族的一个团私兵,再加上抽调的一个步兵团为主,德里克又在康诺尔家族附近建立了一个新兵营,就地吸纳圣十字王国的平民。 未来三个月,经过短期新兵训练的的士兵都会补充到101师。 杂牌师一样有用,而且消耗要小的多。 就在费尔南德斯公爵还在半路上的时候。 北方公国西线指挥部统帅蛮牛已经发起了一次大决战。 五个近卫步兵师,七个公国步兵师,加上一个101师,十几万新式步兵对着前线十万圣十字军队发起了进攻。 这是这个时代最大规模的战争了,火炮的硝烟甚至让整个战场都被乌云笼罩了。 积攒了三个月的炮弹,在短短一周内全部打空。 被分割包围的圣十字军队直接被成编制的消灭、俘虏。 而康诺尔伯爵、巴林子爵以及一干本地贵族,全都在德里克身边随侍,并且目睹了整个战役。 在火器时代,大炮的震动让大地颤抖。 枪弹如同暴雨一样收割性命。 高烈度的战场,死亡都是以千为单位计算的。 哪怕是康诺尔伯爵这样的老将,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惨烈的战争。 火器击中后的尸体,视觉上的冲击力可是非常强。 经此一战,贵族们的脊梁都被打断了,甚至短时间无人敢直视德里克的容颜。 恩威并施,威望就是这么树立起来的。 有实力再讲仁义道德,那叫圣君。 没实力还讲仁义道德,人家只会当你是傻子。 对于观光团来说,还有一个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那就是带着自己领地的民兵帮忙打扫战场。 战争带来了太多尸体,如果不处理掉的话,只会带来瘟疫。 这一点,大家都清楚。 康诺尔伯爵将自己家族分摊的任务交给了大儿子科里森。 虽然他最近的表现不错,可终究要加深一下印象。 北方公爵可不是布鲁诺国王,在他手底下做事,那是要小心再小心,一旦犯错就是不可挽回的灾难。 对待北方公爵,也不可能随意糊弄。 为了以后的家族,为了科里森自己的性命,当然要一次性让他老实了。 康诺尔伯爵也算是操碎了心。 于是科里森就带着家族私兵,苦逼的跟着北方公国军队后面开始打扫战场。 他负责的这一处阵地,圣十字王国打没了半个步兵师,剩下的也举起双手投降。 战争的硝烟都没有散去,一些地方的火焰还在烧着。 前线的士兵已经开始收纳俘虏,传令官才让科里森等人开始行动。 刚刚结束的战争让科里森还没有缓过神来。 他不想亲自上场,可是这是他父亲的命令。 “走吧!” 深吸了一口气,本想缓一缓,可肉被烧焦的味道让科里森差点干呕起来。 他脸色难看的踏上了阵地。 前面不远处,北方公国的步兵正拿着步枪,随意的走过战场。 看到有匍匐在地的尸体,他们还会用刺刀捅几下。 想投降的,早就已经投降了。 剩下的要么是重伤的,要么是憋着坏想偷袭的顽固分子。 对于前者,北方公国可没有多少医药救治,还不如给他们一个痛快。 对于后者,捅死是应该的。 科里森只看了几秒钟,就没有再管。 “都仔细一点,将尸体集中到一起,挖坑烧了。” 科里森叹了口气,只能亲自动手。 这是老父亲交代的任务,跑是跑不掉的。 他带着人,亲自抬着尸体扔到一起。 一些武器、金钱以及值得收集的战利品,全都堆在另外一遍。 从下午忙到晚上,也只收拾了一半尸体。 等第二天干完,另外一堆人已经挖好了坑。 坑里铺着满满当当的柴火,军官命令收尸队将尸体扔进去。 已经放了一天的尸体,那个味道就别提了。 科里森甚至有些麻木了,鲜血、死亡以及腐朽的味道,已经让他的鼻子暂时失灵。 死亡更是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恐惧和敬畏。 机械的将尸体扔进去,士兵们又倒进去几大桶火药。 “点火!” 一根火把被扔进尸坑,瞬间窜起几米高的大火。 马上劈哩叭啦的爆油声就响成一片,尸体蜷缩着开始变形,就像是还活着在挣扎一样。 然后就是让人恶心的香味传来。 “呕!!” 科里森终于忍不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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