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别了,那会让我失去判断能力。”项瓷打量夜开,“这样就挺好,你又不是我的附属品。” 夜开盯着项瓷,喉结动了动:“其实我不介意。” 项瓷却皱眉:“可我介意,你可是我表哥。” 表妹表哥的,只能是哥哥妹妹,不能成为附属品,更不能近一步。 夜风脚步微顿:“表哥?” 项瓷闻着味不对,也停下脚步,秀眉皱起:“难道你不是我表哥?” 夜开刚才蹙起的眉,荡漾开了:“我喊你娘为梅姨,我又比你大四岁,你喊我表哥没错。” 项瓷总觉得哪里不对,却说不上是哪里,只好问道:“你娘是我娘的亲姐姐吗?” 夜开笑了:“你娘的亲姐姐确实是嫁到我夜家。” 项瓷觉得夜开这笑容有点怪怪的,但仔细回想夜开刚才说的话,又觉得没问题。 夜开的娘和自己的娘是亲姐妹,他又喊自己的娘为姨,没错啊。 所以,夜开就是自己的表哥。 夜开却在此时提议:“只有我们两个人时,你可以喊我表哥,全家人在一起时,你还是喊我开开吧?” 项瓷却吓了一大跳:“你这话听着不对劲,你该不会是我表叔吧?” 夜开眼里的光都快没了:“绝对不是表叔,你想多了。” 项瓷这才松了一口气:“表哥能接受,表叔不能接受。” 表哥是同龄人,表叔则是长辈,凭白的把自己这个辈份高的姑奶奶,硬生生的挤成侄女,那多掉价。 夜开听着这话,更加认定,自己只能是表哥,不能是其它身份:“其实我更喜欢你叫我开开。” 项瓷其实根本没有从自己的脑海里,搜到原身为什么要叫夜开为开开这事。 家里人都叫他开心,自己却叫开开,不显的很另类吗? 家里人都没有提醒自己的吗? 这原身该不会是对夜开有想法吧? 哦,不不不,打住,现在叫项瓷的人是自己,而不是原身,别乱想。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时间一天天过去,项瓷的酒壶没再大过,但她依然两天去浇一次灵泉水。 也就摸出了规律,一觉睡到天亮,会被别人杀。 若是中间醒一次,下半夜就是她反杀别人,第二天精神好的不得了。 若是中间醒后,从凌晨睡到下午,那她平均是两个时辰被人杀一次,且精神很不好。 护送她的人,也由项婉变成了夜开,项信柏偶尔才抢到一次护送的任力,夜开还跟着。 夜开和项信柏真就把她当眼珠子盯着,任何事都不想让项瓷动手。 在知道项瓷会时不时饿晕后,夜开就让崔氏给自己做了一个挎包,里面装着各种吃的,馒头更是不离身。 还是项瓷看不下去了,把他的斜挎包,换成双肩背包,腰间还可以系,还是皮的,可把夜开欢喜坏了,里面更是塞满了吃的。 把兽皮做成衣服和兽被后,稻谷丰收了,全村喜气洋洋。 亲朋好友来帮着收割时,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各村拿去的稻谷种子,都是经过灵泉水浇灌的。 虽然没有像项家村一样成熟的早,却也比平时的稻谷长的快,倒也是没有出差错。 稻谷收割时,项信槿从学院回来了,脸上带着淤伤。 看着儿子被打伤的脸,严氏心疼的眼睛都红了:“这是怎么回事?谁打的,我要弄死他,敢打我儿子,杀千刀的。” 项老爷子也是阴沉沉的不出声,但那眼神就是在逼问项信槿,到底是怎么回事。 项信柏等人,当即就开始撸袖,一幅准备干架的模样。 项瓷也好奇,这个彬彬有礼,只知道读圣贤书的六哥,怎么会打架。 面对家人们的关心,项信槿淡淡道:“跟钱登科打了一架,他比我更惨。” 严氏微怔:“和他?怎么打起来了?” 项婉一退婚,项老爷子就让项仁和告诉了小槿。 两家已经没有关系了,也没有牵连,会因为什么事打架。 别看项信槿才十四岁,但整个人沉稳的很,不急不燥道:“他让我给姐姐带话,说等他考上了状元郎,让姐姐去给他做妾。” “我就给了他两巴掌,然后打起来了,是我按着他打,这脸是打他时,摔的。” 他的脾气已经在那时发过了,所以这时说起来很平静。 可家人们却不平静了,都在那里骂着。 项瓷更是拍案而起:“混蛋,还真有脸了,三哥,开开,走,揍他去。” 项信柏和夜开立即起身,却被项信槿拦住了:“他在镇上的医馆,怕是得躺个十天半个月才能起身。” “哈哈哈……还得是你小子,打的好打得妙打的呱呱叫。”项信柏高兴的搂着项信槿肩膀好一顿夸。 项信槿淡淡的扶开项信柏的手:“别再让我打了,下次你见着,直接送他进皇宫吧?” 项信柏微怔后,竖大拇指:“还得是你狠。” 项信槿眼里闪烁冷芒,今天也是因为时间地点不对,不然,他是真的会把钱登科给去势。 项瓷眉眼跳跳,好家伙,还说三哥狠,没有想到六哥更狠。 看着斯斯文文的,没想到一出手就狠招,居然想送对方去皇宫里当太监。 不过也该,谁让钱登科长嘴不说人话,那就直接斩他的根,看他还能不能这么嚣张得意。 “在想什么?”耳边传来温柔的声音。 项瓷轻叹一声:“想钱登科。” 夜开脸色不变,眼里冷芒却聚齐。 看来不但要给对方去势,还要把对方的脸给刮花。 项瓷又接着说道:“我想着,让他当太监还是太便宜他了,就得把他的脸刮花,那他就不能用那张恶心的脸去骗人给他撑腰。” 万一钱登科在皇宫里,用他那张脸混的风生水起,反过来害她们一定,岂不是失策。 所以就得把他脸刮花再送进皇宫,让他连那些贵人的身都近不得,只能倒夜壶,烂死在屎尿里。 夜开的眉眼开了:“他说那么恶心的话,更该挖掉舌头。” 项瓷想到钱登科的舌头,就感觉一阵恶寒,缩了缩脖子:“太恶心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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