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声一响,空气中回荡尖锐的声音,传入所有人耳里。 钱家村村民们都惊愕的看向项信松,不明白他都被打了这样,为什么还要敲锣。 难道他就不怕再被打? 钱老三更是扬起拳头,冲着项信松厉喝:“快滚……” 话未说完,一瘸一拐的项信松,用尽全身力气高喊:“蝗虫要来了,快抢收了。” 声音比刚才他来的时候喊的还要大,好似要把钱家村给喊透,要让钱家村所有人都听到他的声音,以此来抗议钱老三的愤怒。 钱老三怒气飚升:“哎,这小兔崽子,故意和我作对是不是?” 河叔赶紧拦住他:“别气别气,就一孩子,他气性大,你怎么还和他计较,他说他的,咱们还能堵住他嘴不成?” 其他人也来劝钱老三:“这嘴长在他身上,他说他的,咱们不听就是,别再动手了,那项里正可不是好惹的。” “就是,前几天听说,项里正带着他们村里的后生崽冲到洪家村,把一个后生崽的命根子都给砸碎了。” “是啊,钱老三,你这么大一个人,和一个孩子计较什么,真把这孩子打狠了,那项里正带人到咱们村来打你,你跑得了?” “你们家登科虽然和项里正家退了婚,但那项里正狠起来,连咱们里正都没办法。” “咱们里正恨死他了,你小声点,小心里正听到又要骂人。” “对对对,不说了,你随他喊,咱们又不会相信他。” 听着众人的担忧声,钱老三心中一点也不害怕,项里正虽然不好惹,但现在是他和他们家退了婚,他一个里正还有脸到他们钱家村来闹事不成? 如果来了,那就正如登科说的那样,项里正其实还是想和他们钱家结亲。 因为若是不想结亲,就不会来,来了就是想把他孙女丢到他们钱家。 钱老三得意哼哼,他们家登科怎么说也是有机会做状元郎的人,连镇上员外爷都巴着,一个泥腿子家不巴着那才怪。 虽然项小四配不上登科,但她长的却是可以,那身材……钱老三想想都忍不住舔舔舌,订亲的时候他可是瞧见了的,那滋味定是美极了。 其实要他说啊,不如把那个项小五也一起嫁过来做妾。 项小五长着一副狐狸精样,天生就是为了勾引男人生的,不如一起嫁到他钱家来。 想想登科不在家时,自己那可就有眼福了。 这女人啊,一旦有了男人,那就离不开男人了。 听登科说,他和项小四退婚时,项小四哭的死去活来,项小五频频出来看他……哎哟,不能想,就该把那俩姐妹都弄屋里来。 还项里正,我呸,老不死的老匹夫。 就这么一息间,钱老三的想法,已经从钱家村走到了项家村,又从他的骨头里面,走到了他的皮肤外面。 他看着一瘸一拐,狼狈无比的项信松,心情舒畅极了:“行吧,看在你们的面子上,我就不打他了,呸!” 走了几步听到这声呸的项信松,手中锣狠狠一敲,侧身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我呸!” 钱老三被河叔等人及时拉住,若不然,高低要把项信松的腿打断一条。 项信松头疼肚子疼脚疼全身疼,可他不但走的不慢,反而走的很快,手中锣也没有停。 爷爷让他敲锣通知这事和钱老三打他这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虽然刚才钱家村村民合起伙来欺负他一个,但若不是有河叔在,他也许真就被打的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所以,恩要记,仇也要报。 项信松瘸着腿跑,跑到石家村,声音洪亮:“蝗虫要来了,快抢收了。” 石家村的村口有一座亭子,亭子里坐着歇脚的人们,听着项信松这话,都惊愕的盯着项信松看。 项信松没停脚,一路敲打着锣往岳父家而去。 岳父家在上村,进村后走个两分钟就到了。 项信松的岳母高氏站在篱笆门口往外瞧,还和其他人惊讶议论:“谁敲锣说这事?” “不知道,蝗虫要来了吗?” “哎,我怎么看那人像你家姑爷呢?” 高氏往前小跑两步,猛的一拍大腿,乐呵的笑了:“哎哟,可不就是我家姑爷吗?他的腿怎么了?这是遇上了什么事。哎哟,我的小心肝啊。” 她边说着边往项信松那边喊,边跑边喊:“石铁柱,你快出来,你家姑爷被打了。哎哟,我可怜的娃啊,快,让我看看,疼不疼?” 被打的面容红肿的项信松,嘿嘿的笑着:“不疼。” “哪有不疼的,这是哪个王八糕子打的,老娘弄死他,哎哟,心疼死我了。”高氏眼睛都红了,“石铁柱,你是死人啊,喊你呢,还不出来。” 石铁柱刚在田里转了一圈,脚上全是泥,他就来洗洗,刚洗到一半,老伴的声音就在那疯喊。 姑爷被人打了! 洗了一半脚的石铁柱,摸到锄头就往院外冲:“虎子,你姐夫被人打了,把砍柴刀拿上。” 正吃着香瓜的石兴虎一听,把香瓜往嘴里一咬,提起砍柴刀就跟着他爹往院外走。 “别去。”走到篱笆院的项信松,拦住怒气冲冲的岳父,“岳父大人,我爹说,蝗虫马上就要来了,让我来给你们通风报信赶紧抢收稻子。” 石铁柱眼睛瞪大:“亲家说的?” “对。”项信松面容严肃,郑重道,“我们村已经在抢收了。我爹让我通知到余家村……” “不用你去。”石铁柱把他手里的锣抢过来扔到石兴虎怀里,“你从咱们村跑到余家村通知一遍,爱信不信,别管他们,通知后立马到地里来抢收稻谷,听到没有?” 看他嘴里还咬着香瓜,石铁柱一巴掌拍在石光虎脑袋上:“吃吃吃,吃个屁啊,抢收不到稻谷你连屁都没得吃,快去。” 石兴虎把嘴里的香瓜皮吐掉,接过锣和棒捶不敢抗议,边跑边敲锣:“蝗虫来了!” 项信松:“……” 他觉得他还没有小舅子聪明,一说蝗虫来了,那些人自然知道要抢收,为什么自己要一路跑过来,多说几个字,干了自己的唇。 他摸到腰间竹筒,正想喝水时,高氏却拉着他进屋:“我们去抢收稻子,你先在这里休息,别乱跑。” 项信松摸到竹筒上的手放了下来:“我跟你们一起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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