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博雅在这个家里过的压抑,她想逃离,可刻在骨子里的教养,让她不会当面去忤逆双亲的决定,只能用这种方法来打动他们。 这个说法确实打动了父母,父母把彩礼说到了十两银子,这在周边十二个村子可是独一无二没有过的。 十两银子够她们一家四口,省吃俭用吃三年,哪家人会拿这么多银子出来求娶一个姑娘。 余博雅在听到这个数字时,她是绝望的。 她以为父亲开口的彩礼,顶多是比那些姑娘高个二三两的五六两,却没有想到这彩礼高到没人开过口。 在她绝望崩溃时,少年居然同意了,送来十两银子时,只有一个要求,尽快成亲。 只有十三岁的余博雅就这样嫁给了十四岁的项义良,两小孩甜甜蜜蜜到余博雅十六岁才洞房。 余博雅被少年捧在手心里宠着,公爹婆母更是把她当亲闺女般疼着,好吃的好喝的都让她先吃,说只有她身体养好了,她们的儿子才开心。 还未嫁出去的小姑子更是嫂嫂的喊个不停,亲热的她们才是亲姐妹。 因着项义良辈份高,她出门那些人就喊她嫂子,婶子,奶奶,太奶。 余博雅每每回忆起自己的一生,都无比庆幸自己当时做的这个决定,不然,她都不知道自己烂死在哪里。 在她生第二个儿子时,娘家终于过不下去了,她想去救济,但她又不想,她怕救济父母后,以后会连着救济两个一起读书的弟弟。 可不救济,看着他们饿死,她又做不到。 她犹豫时,自家老头子主动带着她回去救济家人,秀才父亲嘴上说着不吃嗟来之食,却把银子捏的很紧。 自家老头又给家里买了五亩田地,让他们种田自给自足,但家里人却把田地偷偷卖了。 余博雅气的跑回娘家责问父母,反被秀才父亲骂她不知礼义廉耻,管到双亲头上来了。 母亲更是说她是泼出去的水,别老回娘家,让人说闲话,乖乖在家相夫教子就成,别像个长舌妇一样多嘴。 余博雅气的全身冰凉,回家后小心翼翼的生怕婆家怪罪她,但婆家没有人指责她,还安慰她,这让余博雅哭的更凶。 对寒了心的娘家,余博雅只有过年过节才回去,她不是怕自己受委屈,她是怕她夫君受委屈。 次年中秋回家,突然发现娘家的石头房子,变成了像镇上一样的青砖瓦房,她一脸愕然。 她父亲母亲见她回来,冷了脸,让她不要经常回来,免得惹弟媳不高兴,还说他们现在好过了,你若是再经常来,别人会说你上门打秋风。 红着眼含着泪的余博雅,当即挽着自家夫君往家去,路上问他:“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家……他们家换了新房子?” 她夫君道:“知道,他们家的房子做了有四个月。” 余博雅一脸震惊:“银子呢?他们哪来的银子?” 她不计较他们不告诉自己他们做新房子的事,更不会责怪自己夫君不告诉自己他们家的事,她只在乎那些人是不是犯了法。 她夫君冷蔑一笑:“你父亲把家里珍藏的孤本全卖了。那时正好有人寻,所以卖了个好价钱,据他们传,那些孤本加起来怕是有两百两,但我觉得,于少有五百两。” 五百两是什么概念,是够整个余家村四百人轻轻松松的吃一年。 余博雅听着夫君的话,遍体生寒,全身哆嗦的不敢回头去看夫君,更不敢问。 她夫君知道自己娘家得了五百两银子,那公爹婆母也定是知道的。 可这几个月来,他们没问过自己,也没给自己眼色看,更没有让自己回娘家分点银两过来,大家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婆家对她很好,娘家却害怕她回家借钱,连个信也不告诉她。 她不想说自己在娘家是怎么过的,她只想在这里好好的过。 过年一次回家,拜年一次回家,大弟成亲回家,二弟成亲回家,每次回家,父亲母亲都让她早早回去,二弟媳更是讥讽她不走就是想分银子。 余博雅也是骄傲的人,她不屑,她过后连过年都没回去,怕看到他们警惕又嫌弃的眼神。 慢慢的,人老了,心也就软了,再加上父母也老了,这心里再有气,也不想计较了。 余博雅又开始与娘家走动,奈何二弟媳太过强势霸道,不是骂她就是骂她父母。 父母的说法是她惦记那些银子才回来,所以二弟媳才会骂他们,若是她不回来,二弟媳不会骂他们。 余博雅都惊呆了,吃了三十多年还没吃完的银子,怕不止五百两吧,她不敢问,只能不来。 再来时是父亲的葬礼,她像个陌生人一样跪在那里,却再也哭不出来。 葬礼过后又像个陌生人一样回家,然后痛哭一场,再来时,是母亲的葬礼。 大弟二弟拉着她的手哭的稀里哗啦,说他们没了父母,说以后就只剩他们三姐弟。 这亲情又捡起来了,每月一次的赶集,姐弟会见个面,聊个半上午再分离,关系倒是比以前好了。 老话都说,父母在,兄弟姐妹是一家。 可他们家,父母不在,姐弟三才勉强是一家。 这门亲戚本就没什么好走的,余氏做人顶天立地,对得起头顶三尺神明,她无愧于心。 这次断绝关系,她一点也不后悔,只还是有淡淡的悲伤。 现在看到一脸担忧自己的小七,余氏笑了:“别这么看着奶奶,奶奶有你们这些孩子,奶奶很开心,真的。” 项瓷还是能感受到奶奶的悲伤,牵着她的手郑重发誓:“我项瓷以后不嫁人,陪奶奶到地老天荒。” 余氏笑的很优雅:“地老天荒虽然是指时间久远,但众人都喜欢用来说情爱,你用在奶奶身上,意欲何为啊?” 项瓷嘿嘿笑道:“想变成像奶奶一样的优雅老太太!” 余氏:“……” 项龄和项婉反应过来后,哈哈大笑。 余氏也被她这一说法给逗笑了,先前的悲伤全部消失不见,祖孙四人欢乐的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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