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爷把刀仔他们抓走后,怎么弄的他们?” 一听二叔这么说,我就知道,刘爷他们,不会轻易放过刀仔。 二叔深吸了一口烟,吐出一口烟圈道:“当时刀仔不是病了吗?刘爷说既然刀仔身体这么娇贵,这么容易生病,肯定是平时的锻炼不够,于是把刀仔的衣服扒光,让他在外面待一宿,好好锻炼锻炼!”biqubao.com “草!” 我听到这,没忍住爆了粗口,刘爷的手段太狠了,沈城冬天,最冷的时候零下三十多度,不按最冷的算,取个平均值,按零下十五度算。 这个温度,哪怕穿着羽绒服,大半夜的在外面待久了都受不了,更别提刀仔什么也不穿了。 这么干,容易出人命。 “二叔,他们就不怕把人弄死了?”我问道。 “刘爷那个人,草莽气息太重,他还真不怕!” 二叔想了一下,说道:“扒光衣服只是第一步,在那期间,他还把刀仔的头发用钢丝箍着,绑在了一根柱子上,只要刀仔站不稳,腿软往地上倒,钢丝就会拽着刀仔的头发往上拉!” 说到这,二叔顿了一下,说道:“刀仔的头上有一块秃顶,他那块秃顶不是因为年纪的原因,而是被钢丝拽掉了一块头皮!” “卧槽!” 我没忍住,又爆了一句粗口。 二叔看了我一眼,继续往下说:“这还没完,他还让人不停的往刀仔身上泼水,说要把刀仔做成一个冰雕,日后好向外界展览,让人看看港岛天王的风采!” “这也太狠了吧?”我听的直皱眉,问道:“刀仔没被玩死,命真大啊!” “不是命大,是小林子站了出来!” 二叔说道。 “他站了出来,什么意思?”我问道。 二叔想了想,说道:“小林子跪在地上求刘爷放了刀仔,刘爷说放人可以,但要一命换一命,说完对小林子和刀仔的那些工作人员放话,谁想救刀仔,就脱光衣服替刀仔去外面站着!” “小林子听完二话不说,便答应了这个要求,脱光衣服,替刀仔去外面挨冻!” “就这样,刀仔被带回了室内,小林子则被带出去挨冻!” “那后面是谁救的小林子?”我问道。 这么折腾,铁人也扛不住,小林子现在完好无损,肯定有人出手了。 “是刘爷的一个军师,那个军师劝刘爷说,刀仔毕竟是名动两岸三地的大明星,教训教训就行了,真要搞出了人命,他们也不好交待!”二叔说道。 “然后刘爷就放了刀仔?”我问道。 “哪有这么容易?”二叔摇摇头,说道:“刘爷的气出了,但面子还没找回来,不把面子找回来,他是不会放过刀仔的!” “有这个军师求情,小林子被带回了室内,不过由于在外面待的时间过长,小林子出现休克症状,那个军师怕人死了,把小林子送去了医院!” “经过治疗后,小林子缓了过来,他偷偷给刀仔的经纪人打了一个电话,说明了情况,让她赶紧联系人救刀仔!” “这种事,找普通的艺人肯定不行,必须要找那种有头有脸的!” “刀仔的经纪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胖爷,可胖爷那几年,身体不是很好,一直在医院修养,电话打过去,都是他家里人接,由于刀仔和胖爷有过一段,他家里人一听是要帮刀仔,全都打起了哈哈,根本不接招!” “胖爷这没办法,刀仔经纪人又给大哥打了电话!” “大哥那会,已经是国际巨星了,不论是港岛,还是在内地,名望都很大,刀仔经纪人希望大哥能帮着周旋一番!” “大哥帮忙了?”我问道。 “没有!” 二叔直接摇头,说道:“大哥那个人,看着忠肝义胆,其实最会权衡利弊,不如胖爷许多!” “他和刀仔之间,交情平平,平日里还有竞争,怎么可能为了刀仔,得罪刘爷这个大佬呢!” “这个时候,刀仔经纪人有点为难了,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找救星!” “我听说是大华出手了?”我说道。 刀仔这个事,我有所耳闻。 不只是大华,后来马总也出手了。 “对,大华出手了!” 二叔点点头,说道:“刀仔有贵人运,大华从朋友口中知道这事后,主动联系了刀仔经纪人,提出帮忙,营救刀仔!” “大华这个人,在港圈里,其实不怎么起眼,他出名,是因为和很多女星拍过颜色片子!” “刀仔经纪人一开始有点懵逼,不知道大华哪里来的底气,敢说救出刀仔!” “可马上,大华便带着刀仔经纪人去了他哥那里,刀仔经纪人这才知道,大华哥哥,是港岛高层!” “大华哥哥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开了一张协查函,并派人和大华还有刀仔经纪人一起出发前往沈城!” “有大华的帮助,刀仔经纪人放心了不少,她根本没想到,不显山不露水的大华竟然有这么硬的背景!” “关键是,大华从来没有仗势欺过人,这一点殊为不易!” “可是,让大华和刀仔经纪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行踪早就露了!” “大华哥哥开的协查函一到沈城,刘爷就得到了信息!” “所以,大华他们一下飞机,便迎上了早就候着他们的刘爷等人!” “刘爷来讲和了?”我问道。 “没有!” 二叔摇摇头,说道:“刘爷这会扮起了好人,把大华他们带到了接风宴上,在宴上,刘爷和沈城的人同大华等人推杯换盏,就是不提刀仔的事!” “事后,又把大华他们安排到早就准备好的酒店内,还派人监视!” “这之后,每当大华和他哥哥派来的人询问刀仔的事,对方便打官腔,说需要时间!” “这么一来,事情便尬住了!” “最后,还是沈城的人指点大华他们,说刘爷的能量很大,有些事情,他们也没办法,但可以找有办法的人!” “而这个有办法的,便是通过春晚红遍半边天的马总!” 二叔说到最后,点出了马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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