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姨说,思思千不该万不该,想要小三上位。 这一步走下去,就把路走死了。 花姨说的这个事,我知道,不但知道,还是参与者。 当初为了这个事,兄弟公司老总的女儿雯雯,把思思绑到了我家里,让我教训思思。 为此,我用鬼门十三针扎了思思四针。 有一点不得不说,思思是真的厉害,或者说是够狠。 我用鬼门十三针扎过很多人,别说人了,就算是附在人身上的胡黄等仙家,都挺不了三针,可思思愣是挺了四针。 从这一点上来说,思思已经具备了大火的一个潜质,那就是够狠,主要是对自己够狠。 那次事后,思思被踢出了公司,她肚子里的孩子,那位老总根本不认,思思没办法之下,只能找了一个接盘侠嫁了。 说起那个接盘侠,花姨还有话说。 花姨说,思思一开始以为那个接盘侠是三代,结果结婚了才发现,她被骗了,那位根本不是什么三代。 而骗思思的,不是别人,正是圈里那位有名的钙公子白侠。 白侠之所以这么干,原因很简单,争宠。 白侠原本非常得那位老总的宠幸,可自从思思从港岛回到公司后,那位老总便把对白侠的爱,转移到了思思身上。 白侠因此怀恨在心。 花姨怀疑,当初替那位老总的闺女雯雯出主意,让雯雯跑到总部大楼顶层闹跳楼的人,就是白侠。 花姨这么一说,我把那事前后捋了一下,我发现还真有这个可能。 不只是跳楼,雯雯把思思绑到我那里,让我用鬼门十三针教训思思,这事也有白侠的影子。 想清楚这些,我有点唏嘘,人心险恶啊! 当初为了思思的事,我还教训了一下王希。 原因很简单,王希明知道思思怀孕了,却没告诉我。 不得不说,思思的那个孩子命大,我用鬼门十三针扎了思思四针,她肚子里的孩子,愣是没什么事。 想到孩子,我挺佩服思思那位接盘侠丈夫的。 他对孩子和思思照单全收,不但收了,今年他还带着孩子参加了一档亲子类型的综艺节目,靠着这档节目,他连带着孩子都火了。 他的这个做法,证明了一点,赚钱不寒碜。 花姨和我说过思思的事后,我没怎么当回事,只当是八卦。 我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我见到了思思。 见思思是在我的别墅,和上次不同,她这次来我这里,是作为事主来的。 思思来我这里,不是自己来的,她还带了一位过来。 她带来的这位,是一个女爱豆。 这位女爱豆,叫小春。 来之前,思思和我在电话里沟通了一下。 她说小春前些天做了流产,想让我给她调理一下,顺便开个养身体的方子。 我没拒绝,有活上门,我没理由不干。 “天哥!” 到了之后,思思对我非常尊重。 “天哥!” 小春跟着思思叫我。 “嗯!” 我点点头,上下打量了一下小春。 有一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只有叫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外号。 小春宽广的胸怀,证明她的粉丝给她起的外号没错。 “走吧,去地下室吧!” 打量过后,我对小春招招手。 “姐,你和我一起呗!”小春拉了拉思思。 思思一怔,说道:“这个没法一起!” “一起也可以,翻倍呗!”我说道。 对思思和小春的关系,我有点好奇。 这次调理身体,是思思买单。 二百万不是小钱,两人是什么关系,能让思思这么舍得。 “为什么要翻倍?思思姐在旁边看着也不行吗?”小春问道。 一看小春这样子,我就知道,她可能不知道,我是怎么调理身体的。 我皱了皱眉,看向思思道:“你没和她说我是怎么固本培元的?” “我以为小春知道!” 思思也意识到不对,忙道歉:“天哥,对不起,我真不知道小春不知道!” “没事!” 我摆摆手,向外指了指,让思思去给小春解释。 至于生气,我还不至于为这点事生气。 我给女星固本培元,调理身体的事,圈里很多女星都知道,但也不是每个人都知道。 小春是女爱豆出身,以她的咖位,还真不一定知道。 我猜测,可能是思思对小春说,要带她去一个大师那里固本培元,调理一下身体。 小春不明所以,以为就是正常的调理身体,于是便同意了。 思思呢,以为小春明白,其实小春什么都不懂,这事就弄岔劈了。 过了大约两分钟,思思拉着红着脸的小春回来了。 “天哥,我在上面等你,你带小春去下去吧!” 回来之后,思思笑着说道。 “行!” 我看着有点局促的小春,点了点头,道:“来,跟我走吧!” 到了地下室以后,小春非常腼腆,一点都放不开,直到我替她推宫过血,小春才好了起来。 她放开后,我出于好奇的目的,问了一下她和思思的关系。 “我是插足思思姐家庭的小三!” 结果,小春一开口,差点把我的cpu烧了。 “啥?”我以为听错了。 “我是小三!”小春重复一遍道。 “你确定?” 到这,我还是不太相信。 “真的!” 小春一急,就要从床上爬起来。 “别动,你先别动!” 我按住小春,推宫过血还没结束呢,不能乱动。 “嗯!” 小春点点头,说道:“天哥,我说的是真的!” “那你们俩这是?” 我有点懵逼,不明白一个小三怎么和正室处的那么好。 “这事是我不对,思思姐很好的,她知道我之后,不但没怪我,还来开解我,我流产思思姐还为我找了最好的产科医生,为了让我不留后患,思思姐又带我到天哥你这里调理身体,我要是知道调理一次二百万,我就不来了!” 小春解释道。 看着一脸认真和我解释的小春,我很想把她的脑子劈开,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我还是第一次听人说思思是好人。 与此同时,对于小春和思思以及她家那位接盘侠的事,我更好奇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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