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菊的老公?” 我有点意外,没想到琳琳要对付的人是他。 如菊的老公,也是弯岛人,而且是年少成名。 “对!” 琳琳喘了一口气,说道:“如菊和她公司的合同很快就要到期了,她想要解约,必须靠她老公!” “所以,你想通过对付她老公,间接的对付如菊?”我问道。 “是!” 琳琳点点头。 琳琳说,如菊的公司给如菊的通牒是,要么一直给公司卖命,要么拿天价解约金。 如菊选择花钱解约,可她一时又拿不出那么多钱。 拿不出钱怎么办? 要么换一家公司,让换的这家公司掏钱。 可公司凭什么掏钱,肯定有所求啊! 如菊不想从一个火坑跳入另一个火坑,这个选择她放弃了。 要么找一位金主,让金主帮忙掏钱。 如菊不想卖自己,也就没找金主。 两个都不行,怎么办? 如菊想的是第三个办法,找一个老公,让老公帮忙掏钱。 可老公不是随便找的,想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还能帮忙掏钱解约的,还是很困难的。 谁知道就是这么巧,如菊碰到了和她同在一个剧组的弯岛男星。 这位弯岛男星,年少成名,兜里是不缺钱的,不但不缺钱,因为见惯了圈里的尔虞我诈,还有手腕,有心机。 从条件上来讲,这位弯岛男星,完全符合如菊的要求。 于是,在如菊的曲意奉承下,两人成了。 看报道,两人要在三月份举行婚礼。 而从现在到如菊举行婚礼,正好有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从时间上看,和琳琳所说的三个月对上了。 这么看来,琳琳没有骗我。 “天哥,我真没撒谎,我说的都是真的!” 琳琳见我陷入沉思,以为我不相信她,忙解释道:“如菊和小兰联手后,抢了我很多时尚资源,我忍到现在才对她动手,而且动手的对象是她老公而不是她,已经是看在往日闺蜜的份上了!” “这么说,你还很念旧情喽?”我呵了一声,她什么情况,以为我不知道吗? 琳琳之所以选择现在动手,不是念旧情,而是没空出时间。 琳琳在圈里的树敌颇多,她的小宝贝回炉重造时,小墨对她出手了。 那段时间,一来没有小宝贝护着,二来怀孕了,琳琳焦头烂额的。 前前后后花了一年多时间,琳琳才把小墨的阴招化解。 所以,琳琳不是念旧情,她是脱不开手。 要不是小墨找我超度灵童时,和我说了她和琳琳的恩怨,我险些就被琳琳瞒过去了。 “天哥,我错了,我错了,我是要对付的人太多,脱不开身,不是因为闺蜜情!” 见我这么说,琳琳明白我知道她的事,立马承认错误。 “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冷哼一声,又给琳琳扎了两针。 说实话,我有点佩服琳琳了。 琳琳这个女人,是真的狠。 鬼门十三针扎在身上,到底有多疼,我是知道的。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一个男人被我扎上四针,如果不是记不住,连小时候吃奶的细节都会告诉我。 可琳琳不但挺住了,还敢对我撒谎。 由此可见,琳琳的内心有多强大。 关键是,我还不是扎了一次,我前后扎了琳琳两次,在这种情况下,她还敢和我撒谎,我是真的服。 怪不得圈里的人都说,一个明星想要在圈里火起来,必备的一个要素就是狠。 这个狠,不只是对别人,也是对自己。 只有对自己下得去手,才是真狠。 这让我想起了圈里早年的一个国民女神,那位女神为了获得资源,陪一个大佬出海玩了一周。 那位大佬,变态的名声在外,众多女星,明知道陪这位大佬出海去玩,就能获得立捧,可愣是没人敢去。 结果是,那位女神去了。 当然了,她回来之后,也获得了立捧。 琳琳如今,就有这股狠劲,尤其是对自己。 “舒服吗?” 拔下这两根银针后,我拍了拍琳琳的脸问道。 “天哥,我再不敢了!” 琳琳张了张嘴,嗓子彻底哑了。 这次没用我问,她就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出去,就连和民哥的事,也说了。 看她这样子,我就知道,她被我扎的处于崩溃的边缘,而且神智还有点混乱。 她一会说小兰坐台出身,上位的过程没少献身,一会说民哥和她没走到一起,是因为她养小宝贝,民哥家里忌讳这个,一会又说,她能和现在的丈夫结婚,是因为港岛那边有养小宝贝的传统,不在乎这个。 说着说着,琳琳的眼神有点迷离,要昏过去,即便这样,她也没住嘴。 她说如菊当年三万一次的价格,是她故意散播的谣言,她说这次要给如菊的老公好看,要让如菊的婚礼不能如期举行,让如菊成为全世界的笑话。 这个说法,推翻了她刚才所说的念旧情。 她对如菊的老公下手,就是为了要让如菊成为笑话,这种报复手段,比直接对如菊下手,还要狠毒。 我没阻止,任由她往下说,我很好奇,她会说出多少瓜料。 “九姐和黄萍闹翻,不是我故意的!” 紧接着,琳琳又爆出一个猛料。 琳琳说,那两人闹翻,她在中间确实挑拨了,但这是兄弟公司的高层让她这么干的,不是她自己要干的。 说完这个,她又骂了一个女星为婊子。 “谁是婊子?” 她骂的这个女星,我没听清楚是谁,问了一句。 琳琳的嘴张了张,那位女星的名字已经到了嘴边,可还没等说出来,她头一歪,晕过去了。 我摇摇头,把琳琳从地上拎起来,放在床上,往她嘴里塞了一粒补元气的药丸,便没在管她。 琳琳这一睡,睡了四个小时。 醒过来后,看到坐在她身侧看书的我,她一哆嗦,往后缩了缩,缩完才反应过来,叫了一声:“天哥!” “醒了?” 我淡淡的问道。 “嗯!” 琳琳紧张的点点头,一声不敢多吭。 “醒了就走吧!” 我放下书说道。 “哦哦哦,走走走,这就走!” 琳琳如蒙大赦,手忙脚乱的从床上爬下来,脚刚落地,便是一个踉跄。 我扶住她,说道:“你呢,以后长点记性,不要以为自己红了,就觉得自己有多牛逼,人呢,贵在自知,知道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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