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里类似太子这类的接盘侠不少,相比之下,太子还是幸运的,起码不是背锅侠。 什么是背锅侠? 简单点说,就是替大佬娶媳妇,连媳妇带孩子,都不是自己的。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笑话,说的就是娱乐圈里的一些情况。 琳琳走后,我又安生了一段时间。 这中间,二叔和老葛还有李叔回来休整了一次。 他们老哥仨休整结束后,我借口没什么活,死皮赖脸的跟着出去了一趟。 结果便是,非常没意思。 那一趟出行,没去野外,而是去了六朝古都金陵。 到了之后,我陪着这老哥仨在金陵足足转了五天。 这五天,每天早上起来,李叔带头,拿着个罗盘就在市里乱转,一转就是一天。 具体找什么,我问二叔,二叔不说,问老葛,老葛说不知道,问李叔,李叔让我问二叔。 五天之后,我服了,自己订了一张机票,回了京城。 我能看出来,李叔不是瞎转,他是有目的的在寻找着什么。 问题的关键是,没有一个人告诉我在找什么,哪怕稍微透漏一点口风,我也能坚持下去。 这老哥仨,是一点口风也不漏,我只能每天跟着他们乱转。 这种转,比陪女人逛街还累。 没办法,我只能回京城。 回京城的第二天,米米来了别墅。 米米来找我,不是调理身体,而是想要针灸,想要我替她祛除身体里堆积的郁气。 我随二叔他们去金陵的第二天,米米就给我打了电话,当时由于不知道要陪二叔在外多少天,我没接这个活。 确定回京后,我给米米打了一通电话,米米说随时有时间。 自打上次米米从我这离开,我有一年多的时间没见米米了,再次见面,米米的气色比刚离开英姐那阵好了很多。 “天哥!” 见到我,米米很感激,还有点激动。 “不错,气色好了很多!” 我打量了米米两眼,略有些感慨。 “比之前强了一点!” 米米笑了笑,只不过笑容里,多了很多东西。 这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明显比同龄的人,要更加成熟。 米米这次来,是找我针灸的。 客套两句后,我拿出针盒,示意米米脱去外衣。 “嗯!” 米米点点头,大方的脱去外套,露出上半身。 相比于上次,米米少了一些青涩,多了一抹成熟。 “天哥,这年多,我看清了很多事!” 一根银针扎下,米米把我当成了倾诉对象,说起了这一年多的遭遇。 这一年多,为了照顾米米,也为防止米米再遇到英姐那种人面兽心的东西,米米爸亲自当了米米的经纪人。 可娱乐圈这种地方,最会看人下菜碟。 哪怕你曾经是童星,可你一没圈子,二没钱,三还没金主,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获得一个出彩的角色,实在是太难了。 米米亲眼看着自己的父亲,是如何求爷爷告奶奶,为她求资源的。 正因为如此,她才迅速成熟,只是对自己父亲,她有一种难言的愧疚。 所以,她来找我针灸,排解心头堆积的郁气。 说起来,米米很幸运,凭借着上半年的那部抗战剧,再次小火了一把,也算是打了一个翻身战。 不止如此,米米明年还有一部描述民国时期,大家族恩怨情仇的抗战剧。 这部剧,是米米爸争取过来的。 说起这部剧的导演,也是有点奇葩。 这位导演,是圈里有名的伏弟魔。 但凡这位导演拍的剧,必然要带上他弟弟。 我这正琢磨呢,米米却没了动静,睡着了。 我笑着摇摇头,拿起一件衣服,盖在了米米身上。 半个小时后,我叫醒了米米,替她收针。 “舒服多了!” 收针之后,米米穿好衣服,吐出一口气。 “米米,不用想太多,娱乐圈就是一个名利场,你既然进入这个圈子,就要明白,有些事情,是难以避免的!” 米米走之前,我多了一句嘴。 一般来说,来我这看事的,不论男女,我都不会多嘴。 可米米呢,一来在我这里有童年滤镜,二来米米之前被英姐搞的太惨,所以,我没忍住,多嘱咐了两句。 “嗯,谢谢天哥!” 米米不知道懂了还是没懂,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米米走后,我闲了两天,来了一个调理身体,固本培元的活。 这次来的,是熟人,也就是那位和小美一起和我固本培元的大花。 我之所以称她为大花,倒不是因为她的咖位有多高,而是她长了一张国泰民安脸,再加上她的戏,很多都是正剧。 在这里,咱们称这位大花为娴姐。 娴姐结婚了,有孩子,不过她那位老公,不是一个安分的主,这几年,娴姐一直在替她老公还债。 当初娴姐结婚时,被很多人羡慕,说她嫁入了豪门,谁能想到,当初的豪门老公,如今要靠她来还债。 娴姐的身体,是真的不好。 不过娴姐和琳琳那种因为养小宝贝造成的身体不好不同,她一半是累的,一半是气的。biqubao.com 所以,固本培元之后,我又给她针灸了一下。 “天哥,我这次过来,还有一件事求你!” 针灸过后,娴姐迟疑半晌,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求我?” 我若有所思的看着娴姐。 我和娴姐的关系,还没到可以私下相托的地步,她只是我的事主,除此之外,我俩没别的关系。 而且娴姐这个人,也是一个能豁得出去的人。 圈里关于她的消息并不少,有几件,甚至闹出了很大的风波。 “天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请您帮我给一个孩子看事!” 意识到语误,娴姐马上改了说法。 “孩子?”我若有所思的看着娴姐。 “对,我的孩子!” 娴姐迟疑一下,点了点头。 没等我说话,她又补了一句,“是我在结婚之前,生的孩子!” 这话让我一震,圈里一直流传,娴姐有私生子,但没人有实质性的证据。 现在,娴姐的话,做实了她有私生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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