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很好奇,那些名牌大学出来的天之骄女,会干这种事?” 见我惊的张开嘴,郑老板又捏起酒杯,同和我二叔碰了一下。 “嗯!” 我点点头。 有钱能使鬼推磨,对这一点,我这几年已经有很清醒的认识了,可即便如此,听到郑老板如此说,我还是感到惊讶。 我虽然上的是一所三流大学,但那些名牌大学里面的出色女生什么样,我是知道的。 尤其是c9高校出来的,有颜又有才的女生,说一句天之骄女,并不过分。 可刘老板竟然能把这种女生招到家里,为他做叫醒服务,我实在是不敢想象。 按照郑老板所说,刘老板祖上三代都是贫农,而且没上过几天学。 我能想像的到,刘老板这么一个没上过几天学,甚至可以称得上文盲的人,在享受那些名牌大学女生的叫醒服务时,心里到底有多爽。 这种时候,女生的长相已经不重要了,刘老板要的是那种心里的满足感。 正因为如此,刘老板招聘的时候,才会以学历为第一要求,颜值反而排到了第二。 到此,我越发好奇,这位刘老板到底出了什么事,能让郑老板帮他揽活。 “天儿啊,这世上钱难赚,屎难吃,一百万放在今天,也是很大一笔数目,更别说十年前了!” 郑老板抿了一口酒,说道:“有的时候,钱就是能通神!” 这话,让我沉默了。 郑老板说的没错,有的时候,钱真的能通神。 “可有的时候,钱也不是万能的!” 抿了一口酒后,郑老板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又来了这么一句。 郑老板这话,把我搞不会了。 我没开口,只是看着郑老板,等他往下说。 郑老板夹了一筷子菜,吃了一口,才继续往下说道:“有句话不是那么说的吗,猪站在风口上,也能飞起来,我这位刘哥,总是自嘲,说自己就是站在风口上的猪,说自己能发家,是吃了时代的红利!” “这么说,倒也没错!这几年,由于投资不利,刘哥的资产,缩水了九成多,公司也亏没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公司虽然亏没了,他这些年留下的家底还在,靠着这些家底,安享晚年是没问题的!” 郑老板说到这,又是一顿,我马上反应过来,说道:“他的那些家底,不会就是这些年安置那些叫醒服务的豪宅吧?” “对头!” 郑老板点点头,道:“他现在,在京城朝阳那有一套大平层,在魔都有一套别墅,一套大平层,在羊城,有一套别墅,靠着这几套房子,下半辈子是不用愁了!” 我吐出一口气,这何止是不用愁了。 听郑老板的意思,这几套房子,都是在最繁华的地带。 这几套房子,保守估计,五个小目标没问题吧! 有这些钱,只要不瞎搞,别说下半辈子不用愁了,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这几套房子,有一套出了问题,对吧?”二叔这时突然开口。 “没错!” 郑老板点点头。 其实想想也是,这位刘老板只剩这么几套房子了,要出问题,也只能是房子的问题。 “哪套房子出了问题?”二叔接着问道。 “京城朝阳的那套大平层!”郑老板说道。 “说说,怎么回事!”二叔说道。 郑老板想了想,从头开始说起。 朝阳的那套大平层,也是刘老板用来安置叫醒服务的员工的。 这类叫醒服务的员工,一般都干不长。 一是刘老板喜新厌旧,二是这些员工,本身出自名校,应聘过来,多少也有点嫁入豪门的想法,当想法破裂后,大多拿钱走人。 两相结合,这些员工,短的只干了一年,长的也不过干了三年。 而出事的,就是那位干的最长的员工。 原因很简单,那位干的最长的员工,最得刘老板喜欢。 “像这类出身名校的女生,骨子里大多还是有那么一丝傲气在的,很多时候,虽然为了钱低头,但是低的不够彻底,我这个刘哥啊,虽然喜欢看她们为了钱,不得不屈服的样子,但他更喜欢的,是那种彻底放弃了自尊,为了讨好他,什么都做的出的女生!” 郑老板提起这个,很有一番心得,“那位员工,就是那种豁得出去,玩得开,又能舍下脸皮的女人!” “我这个刘哥,最喜欢这种,于是就让她一干三年,最后还让她怀了孕!” “就是这次怀孕,让她生出了异样心思!” 郑老板说到这,有些唏嘘。 事情到这,已经很简单了。 这个女生,想要小三上位。 名校出身,代表智商很高。 能在喜新厌旧的刘老板跟前伺候三年,并且怀孕,说明情商也挺高。 双商都高,有的时候是好事,有的时候,不是好事。 对于这个女生而言,就不是好事,她因此生出了异样的心思。 生出异样心思不怕,怕的是她付诸行动。 “我这个刘哥,他那位原配,看着不声不响的,好像没什么脾气,可能和我刘哥过这么多年,能是一个简单人吗?” 郑老板冷笑一声,道:“那个女生找上门的当天夜里,肚子里的孩子就被弄掉了!” “然后呢?”我问道。 刘老板的那位原配,手段比我想像的还要狠,而且讲究个报仇不隔夜。 “然后,我刘哥甩了几百万给她,让她拿钱走人!”郑老板说道。 “她没照办吧?”我说道。 “没!” 郑老板摇摇头,道:“女人啊,一旦钻了牛角尖,便非常可怕!她认为她付出了三年的青春和感情,到头来却被扫地出门,她不甘,也不服!” “当时她和刘哥大闹了一场,刘哥那个人,最不怕的就是闹,不闹,他还能给个体面,闹了,那就一点体面也别想要了!” “可谁也没想到,她性子那么烈,当天晚上就自杀了,割腕,被发现的时候,血都快流光了!” 郑老板说到这,又捏起酒杯,和我们碰了一下。 喝了一口后,郑老板道:“打那以后,那房子就不对劲了,各种闹腾!” “刘哥前前后后找了不少人去看,可都没用,后面刘哥就放弃了,反正他房子多,不差那一套!” “可谁能想到,打那以后,刘哥投资啥赔啥,到了如今,把公司都赔光了,现在还真差这一套了!” 说到这,郑老板又有些唏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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