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生活录:我只是为了好好活着_第59章 农家早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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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边地,春雪覆盖了山野。宋应奎提着火绳枪,踩着松软的春雪,行进在家里的后山上。
  又是一年之春,勉强来算这是灵魂来到这个时空的第三个春天了。
  穿越近三年,与很多穿越小说的主角相比,算不上成功。时至今日,他依然是个待在期末山村里的农家种田郎。没有名动天下,甚至连附近唯一的大城市瓦州城都没有去过。也没有富甲一方,家里至今还住着土坯房哪。
  不过此时的他已经很知足,经过近三年的努力,穷的一文钱都拿不出来的家庭,现在已经不用为一点小钱发愁了。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自己已经努力的实现了小的阶级跃升,宋家怎么着也算是由贫农转变成富裕中农,甚至是富农了吧?
  下一步干什么?下一步当然是要坚定往中小地主阶级这个成分迈进了。
  在封建社会,有买卖不算什么,有足够多的地,家庭的根本才能稳定。尤其是在西北边地,若是家里有了水浇地,那才算正儿八经的富户。宋家至今没有一亩水地,这就不能算实现了发家致富。
  水地太值钱了,一亩山地再好,也就值个三四两银子。沿川子的一亩水地最少值二十两银子往上,这还有价无市,有钱不一定卖得上,还得等机缘。若是遇不到个突然破落的家庭,这附近根本就没往外卖的水地。
  你说水地一年的产出高吗?也就那么回事,附近好的水田一年也就能收个两石左右的麦,水田的税还要比山地高两三倍。然而水田的价值不是这么算的,三年两旱的西北边地,有水田就代表着多了一层抵御天灾的保障。
  特别是沿川子这边,因为从马合山雪山流出来的出山水的缘故,再是天旱沿川河上游夏天的水流量都不会太小,能让这道小川谷地始终有水可用,天旱只会让它的下游受影响。
  能抗旱灾的宝地,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任谁都不会往出卖。那可是一个家族,长久生存的根基所在。
  爷爷宋田顺在全家一块吃年夜饭的时候说了,接下来家里要做的大事就两件,盖一院砖瓦房、想办法买几十亩水田。只要把这两件事办了,他就可以安心的去见祖先了。
  老人的想法,在宋营奎看来也是合适的。当然他现在对实现这个愿望也挺有底气,家里的各项生意学做越好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是他做出了枪。有了枪、赚的钱就不会被土匪抢,攒上几年钱,总能碰见买水田的机会。
  从去年冬上开始,宋应奎就在造枪。刚开始他定的方向是燧发枪,折腾了一个多月终于做好之后,才发现做出来的燧发枪并不好用。
  从结构上来说,燧发枪比火绳枪复杂就复杂在需要一个扣动的弹簧扳机,能将火枪侧后方火门里的引火药,用火门上方的燧石击发。从原理上来说,其实与将火绳击发进火门是相通的。
  可实际做出来后,才发现想的简单了。燧发枪不好用的核心原因是用的燧石并不可靠,无论怎么改进,击发率都不能保障,除非用的燧石品质能有质的提升。暂时来说,找到发火率高的天然燧石,好像很难。
  做的时候光想着机械上实现的难度,结果却卡在了材料上,让宋应奎一时有些心灰。做枪是为了防身,关键时刻不能击发,这玩意的作用就小了一大半。最终宋应奎不得不再做一杆火绳枪,火绳枪虽然使用的时候比燧发枪麻烦的多,对环境的适应性也不如燧发枪,但有一条,只要拋开环境影响,用的时候能百分之百将枪打响啊!保命用的东西,可靠性必须优先。
  又造了一杆火绳枪后,宋应奎就将它带到了山里,躲在没人的地方,好好熟悉一下枪的性能,同时也检测下看那些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对火绳枪,宋应奎的要求很简单直接,就是要保证在关键时刻,能一枪撂倒一个近距离的敌人。土匪看着凶,只要先发制人,先收拾掉一个关键的,剩下的都好打发。出其不意,一招置敌,这就是造枪的意义。
  将用纸包裹的自己专门提纯,重新配制的颗粒黑火药装进枪管。再将一粒用布包的铁珠塞进枪膛,用撞杆把火药与子弹捣实。
  打开照门,用装引火药的小葫芦把火药倒进火门,然后合上照门。把漏出来的火药末用嘴吹干净,扣起扳机,拿起放在旁边的火绳夹在击锤上,再次掰开照门。
  瞄着眼前的一个小土堆,扣动扳机,砰的一声枪响了!
  这一套开枪的动作实在是太过繁琐了,宋应奎感觉自己还是不太熟练。枪这东西,看来也就是关键时刻用一下,不能当作唯一的武器来指望。
  自己在铁匠行里,怎么着也算是个能力比较强的了,就这做一杆枪要用差不多一个多月的时间。从制造时间上来说,目前的枪也不会是个啥实用武器。也就是自己将它当保命的手段,正经的战场上,这东西应该是并不好用。怪不得真实历史上已经装备了火绳枪的明军,与主战武器还是弓箭的清军作战,并没有什么绝对的装备优势。
  在山上试了半天枪后,宋应奎下了山,牵出自己的青色骡子。背着枪、骑着骡子,小跑着往沿川峡口的铺子里赶去。
  奔跑在初春的乡间小道上,冷冽的寒风吹的人脸颊有痛。此时的自己,还真像一个横枪跃马的古代骑士。越来越适应目前时空的生活了,而且也越来越有底气在这个时空生活的更好,这应该是好事。
  新的一年开始,大郑新登基的皇帝启用了新的年号,今年叫靖历元年。新的年号,可能意味着新的时代,希望自己还有整个家庭,能在这个新的时代里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宋应奎觉得自己是个挺没出息的人,人家别的穿越客都想着称霸天下,或者是成为时代的风云人物。可自己怎么越来越想着将目前的小日子过好?这是不是一点没有一个穿越客的责任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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