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的给煮豆腐的锅里加清水,好多做腐竹。第二天,整整忙了一天,做出了四五百张腐竹,豆腐做的倒是没多少。豆腐是放不住的,离二十三还有三天时间,做的多了可就臭了。 六月二十三天还没亮,宋应奎便起了炕收拾东西准备上五营街上做生意。 要去做生意的还有自家二叔宋学勇,二叔的力量单薄,做不动重活,往后宋应奎的想法是去街上卖豆腐的活最好是二叔来干。用牛车拉东西的话,去街上并不怎么吃力,这活二叔应该能干来。 不过今天上街,没用牛车而是担着担子,将豆腐和豆皮挑到街上去。第一次上街去做生意,不敢多带,先试试市场反应再说。 和二叔两人轮换着将担子挑到了街上,到了街上的第一件事就是买杆秤。豆腐和腐竹肯定是按斤来卖的,家里没有秤可不得现买? 一杆小秤花去了二百二十文大钱,宋应奎留的零花钱已经见了底,希望这生意能好做一些。 在二爷爷的铺面前边,摆起了摊子,卖豆腐的生意正式开干。豆腐在街上是有价格的,一斤十二文,成本在六七文左右。腐竹宋应奎的定价是十八文,要知道这玩意是干货,不像豆腐那么水大,一斤腐竹的成本就要在十文左右。 也是运气,经常在街上摆豆腐摊的那家,最近几个集日都没来。街上的人一见新来了一家卖豆腐的,纷纷过来割一半斤豆腐。到了中午的时候,带的豆腐只剩下一些没办法继续卖的碎渣了。 与大受欢迎的豆腐不同,干腐竹就没怎么卖出去,宋应奎极力的推销了半天,卖出去的还没有十斤。 “二叔、你把这些碎豆腐给二房的铺子里送过去,让他们做饭的时候当添头。我收拾一下,咱们回!”见没生意可做了,宋应奎就准备收摊子闪人。碎豆腐渣虽然卖不出去,但送人还是挺好的。在二爷爷的铺子们前摆摊子,该给人家一点好处。 “腐竹不是还剩的多着哪吗?咱们再摆一会呗。”二叔觉得既然还有时间,腐竹又剩的比较多,哪就再摆一会摊子,多赚一分是一分。 “你没看咱们没豆腐卖之后,过来的人一问转头就走了吗?再摆下去也是浪费时间,还不如早点收摊子。回去给下一个集日做准备。”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二叔见状,就将豆腐渣送给了二房的铺子。回来后叔侄两人挑着担子回家。 “二房的,连一顿饭都没说让一下我们,咱给他送的豆腐渣,也有两三斤哪,真不知道感情的。你二爷爷还一个劲的问我,豆腐买的怎么样,从谁跟前学的做豆腐的手艺,就想着看我们房的笑话。我才没给他说,今天卖豆腐咱们赚了多少钱。”回去的路上,二叔宋学勇埋怨起二房来。 “咱在人家门口卖豆腐,给点好处也是应该的,反正豆腐渣也没法往出卖着赚钱。”对于二房的态度,宋应奎也有点小意见,但心里也不是太在意。这种事情,人家不叫着吃饭是本份,叫着吃饭是情份,没有情份就没有情份吧,有什么大不了的。 回到家中,全家人赶紧围了过来询问情况。家里第一次做生意,谁都很关心到底能不能成。 “二十多斤豆腐全卖出去了,抛去黄豆的成本,大概赚了一百多文钱。加上黄豆的钱,就是三百文左右。腐竹卖出去了五六斤没怎么赚钱。”见大家如此关心收益情况,宋应奎赶紧说出了大概的数。 “卖的这么好?这生意看来是能做。今晚再把黄豆泡上,咱赶紧准备着赶下一个集。”宋田顺对这事最激动,听到收着来了三百多文钱,说话说的都有些漂了。 “成哪、今晚泡豆子,明天主要做腐竹,后天下午咱们带夜做豆腐。”迈开了做生意的第一步,宋应奎也想着趁热打铁,尽快将这个生意做出名堂,好再做其它事。 “做腐竹?前边做的还没卖出去哪!再说腐竹也不好卖,咱干脆专门卖豆腐不就成了?”宋田顺对孙子还要张罗着做卖不出去的腐竹,就不理解了。 “今天豆腐卖的好,是因为从川里过来老在街上卖豆腐的哪一家没来。人家了来了,咱们的豆腐能不能好卖还说不上。咱家的豆腐跟人家比,也没啥优势。腐竹这是咱们一家做的生意,今天买的不好,是因为刚开始第一天卖,大家不熟悉这是个啥东西。等卖习惯了,销量就能上来。 再说、腐竹我本来也就没想着靠街上的这些人来买,这玩意主要是要和往来的脚户们做生意的。五营集上,本地的人能有多少?也不会天天吃豆腐。把脚户的生意做起来了,咱家的生意才能做大。以后在街上才能开起铺子!”做腐竹的事,必须坚持下来。家里人可能不明白这玩意的价值和意义,所以宋应奎说的很细。把对这门生意的未来设想都说了出来。 新生产品,肯定是要慢慢培育市场,怎么可能一上来就成大爆品?第一次在街上卖腐竹效果不好,宋应奎是有心理准备的,并没怎么失望。刚开始的时候,还得靠卖豆腐来拉市场哪。 “我们奎娃就是个做生意的料,这事想的透,光卖豆腐确实不成。卖的好了还行,卖的不好,豆腐放不住,把本就折在里边了。五营街上,真正的大主顾是脚户,只要和脚户们搭上线,咱们家的生意才算是真正起来了。他爷爷、做生意这事上,你得听奎娃的。你们宋家,我看着就我奎娃能做成生意。他二爷爷做了一辈子的生意,铺子到现在开的半死不活,你比他二爷爷都不如,还瞎操心个啥!” 姜氏在旁边给孙子撑起了腰,顺便吐槽起宋田顺兄弟们不是做生意的料。不懂的事还爱乱掺乎,净添乱。你们将家里的地种好,就是最大的帮忙。就见识来说,宋田顺确实不太行,而且性格上还有点谨小慎微和怕事,最大的出息就是吃了亏后,躲在背后骂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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