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某国货老牌运动鞋厂厂长安厂长听见留了一个小心思。 齐董的酒局散了,这帮人陆续的被司机接走,最后只剩安厂长蹲在路边,也没有管他,不一会他的儿子开着面包车来接他。 安厂长的儿子看着自己父亲头发半白,喝的醉醺醺的,下车的时候心里不是滋味。 安厂长经营的厂子叫做信步,是一家经营了百年的老厂子了。 早些年国家还在打仗的时候,这家厂子的是招到都是妇女员工,做的都是布鞋,那时候的鞋都是大家一针一线缝起来的。 后来国家发展好了,他们工厂也做大了,安厂长爸爸在的时候,他们做胶鞋,工人们最爱穿,因为穿着舒服,结实耐磨,一双鞋能穿好几年。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的鞋卖不出去了,甚至成了地摊货。 那些年轻的孩子们,喜欢穿什么奈克呀,况味呀等等,听说都是国外的大牌子,年轻人省吃俭用也要买一双。 老厂长以为他们的鞋子好,买回来研究研究,做了几十年鞋子的老厂长,这鞋一上脚他就知道,这鞋子根本不是给他们这脚设计的。 果然,穿着那双白色板鞋走一下午,他皮糙肉厚的都给脚后跟磨破皮了。 儿子还说这是很正常的,老厂长嗤之以鼻,拉到吧,这要是搁他们厂,产这样磨脚后跟的鞋,那就是残次品,不合格的。 估摸这鞋他也不是按照亚洲人的脚型设计的,根本没有自家产的鞋穿的舒服,可是人家就是卖的好,孩子们就是喜欢。 老厂长手底下五百多号人,有的在这厂子里工作三十多年了,有的甚至父子两代人都在这工作,厂子逐渐没落,他心焦急,于是想找人投资。 今天的这场饭局,是他求爷爷告奶奶托关系参加的,可是来了之后他发现自己想多了,这帮人根本不会帮他。 从安厂长介绍自己的时候,这帮人一听信步这个牌子,第一反应都是嫌弃开始,老厂长就知道今天这投资拉不到了。 信步确实有名,因为他也算是百年老厂,可在这些人的眼里,这就是一个即将倒闭的只生产老头都不穿的地摊货。 安厂长跟着喝了一顿闷酒,酒桌上根本插不上话。 安厂长的儿子小安总大学毕业以后,本来不想回自己企业工作的,他身为一个学习时代新知识的年轻人,深知自己家品牌的老套。 厂子无论是经营方式,还是销售方式都太老了,厂里的人,尤其是管理层,都在四十岁以上,没有新鲜血液的注入,这个厂子已经被时代淘汰了。 可是看着自己父亲一辈子的心血,小安总实在不忍心,于是回来帮忙了,想要在最后拼一下。 但小安总的工作也并不顺利,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销售计划,都会被这些叔叔伯伯反驳,尤其是他想要找网红帮忙直播卖鞋的想法,这些叔叔伯伯一听一场直播的坑位费就要50万,更是不同意。 今天父亲来找投资他是不看好的,他们工厂到现在的情况,别人连收购都不稀的考虑了,怎么还会考虑投资呢。 小安总觉得,这也许就是信步这个牌子的命运吧。 小安总扶起老厂长:“爸,我们回家吧。” 老厂长摆摆手:“儿子,你坐一下,咱们聊聊。” 今天的饭局,要说没有收获,也不是一点没有,至少他纠正了自己以前的一个错误想法。 以前的老厂长认为找明星代言,或者打广告这类事情没有必要,他以为酒香不怕巷子深,他们的鞋做的这么好,大众买家一定会看到的,但是他忘了这个时代有太多的品牌崛起了。 今天看桌上这些大佬们,讨论的最多的问题,居然是给综艺节目投资打广告的事情,他就知道自己以前的想法歪了。 这帮人都是大企业,还都那么有钱,他们都注重这种事情,那说明这种事情很重要。 而自己的儿子在回来帮自己打理厂子的时候,也提过这些问题,也强调这些问题打的重要性,可是都被他驳回去了。 老厂长突然觉得自己老了。 小安总以为父亲想醒醒酒,于是陪着父亲坐在路边。 半晌,老厂长道:“儿子,咱们也在综艺上打广告吧。” 小安总听闻身体一顿,父亲怎么突然妥协了? “爸,你这是,受什么刺激了?” 老厂长道:“我今天在酒桌上听那些大佬说了投资节目打广告的事情,我觉得我以前错了。” “就像你说的,只有顺应时代的发展,才是唯一能救我们厂子的机会。” 虽然这么说很别扭,但是小安总有一种很欣慰的感觉,父亲终于意识到了。biqubao.com 但是接下来的老厂长的话,又让小安总觉的父亲还是没救。 老厂长:“你知道那个什么《偶像约定》的综艺么?” 小安总挑眉,父亲还知道这个? “是《偶像之约》。” 老厂长:“对对对,就是这个。” 小安总:“知道,现在还有热搜上挂着呢。” 老厂长:“这节目是不是不错。” 小安总:“岂是不错,就看他创造的那些热度就知道,这节目铁定爆火,这才出一集就已经这样了,等这个节目全部出完,估计短时间内,没有什么节目的热度能赶超他了。” 小安总非常关注娱乐,说起来滔滔不绝,他没想到父亲也开始关注这个了,不过就是不知道他说的,父亲能不能听懂。 老厂长:“我们找这个节目打广告吧” 小安中倒吸一口气,父亲肯定是没听懂。 “爸爸,就是我们厂卖了,也不够给人家广告费的。” 老厂长虽然老了,但是年轻时打下了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没事,明天爸去谈。” 小安总要哭了,爸爸你醒醒,你可能连人家公司门都进不去。 老厂长酒醒的差不多了,小安总带他回家了。 节目组的主题曲已经发布了,舞蹈老师开始忙起来带学员开始跳舞练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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