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去不了,好不容易轮到国内了,怎么会出这样的意外,伤心,想见廖哥唱歌。” “怀疑这个意外不简单,华夏一共四个选手,三个出意外,这都快被一锅端了,我不信这么巧。” 黄显眼神里透露出一丝玩味,看着对面孤零零就萧炎自己一个人他笑了。 这回就是萧炎在浪也翻不出什么花来了。 萧炎解释完以后,站在台上等着主持人继续走流程。 主持人先是宣布了决赛的投票机制: “场内十万观众十万票,网上韩国观众十万票,欧美观众十万票,一共是三十万票,票多者获胜。” “好了,那么下面请韩方进行第一场表演。” 韩方这边第一场是张宇真,在比赛之前,导演组给他们分析过投票规则这里,导演组一致认为,欧美票数才是使他们获胜的关键,所以为了讨好欧美的观众,张宇真选了一首英文歌曲。 低沉的嗓子,搭配着抒情的歌曲,一身黑色的亮片西装,在台上唱歌的时候还捎带着扭动两下,张宇真走的是知性风格,这个风格确实是欧美人喜欢的。 观众有的时候是很纯粹的,你唱的好他们就喜欢,唱的不好就你不喜欢,他们没有歌手与歌手之间的尔虞我诈,所以不用顾虑那么多。 欧美的人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也忍不住跟着惬意的感觉扭动了两下,是他们喜欢的风格无疑。 “张唱的真不错,我好喜欢这种类型。” “听的我突然想送跳舞,这首歌特别适合晚上和男朋友在家时。” “被安利了一首好歌,内容很有水准,我打算单曲循环了。” 等到张宇真唱完以后,现场观众也很给面子的给了他掌声。 张宇真表演完以后,不用想,肯定是萧炎上场。 萧炎站在舞台上的时候,底下观众就开始尖叫了。 “啊啊啊啊,炎哥今天打算唱什么。” “炎哥又帅了,怎么又帅了,天呢不要再帅了,我的情敌够多了。” “还有什么能阻挡我炎哥发光么?” 萧炎带着观众的期待站在舞台的中央,舞台的灯光逐渐变暗,后面超大的三屏幕,如有一幅展开的画卷,带大家进入到古色古香的世界里。 《青花瓷》三个字跃然而上。 “青花瓷,我记得这是瓷器吧,怎么突然唱这个?” “以瓷器为主题,能唱出什么呢,好期待呀。” “这个名字挺好听的,我家有一个青花瓷的瓶子,但是被我收起来,我觉得有点土。”m.biqubao.com 在大家的好奇心中,前奏里传来华夏古典传统乐器的声音,给歌曲定下古风的基调。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 “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 “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 萧炎的声音里带着坐看江南烟雨的悠扬,古代的曲风和现代的唱腔,让这首歌变的独具一格。 观众只觉得耳目一新的感觉,古风他们懂,现代唱法他们也懂,但是两者结合到一起以后,好像给了歌曲完全不同的新概念。 萧炎的声音中带着柔和,一字一句的诠释都倾注着情感。 闭上眼睛,歌词里的每一句似乎都化为了实景一样。 “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 “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 “你的美一缕飘散” “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 “歌词好美呀,我要沉浸在其中了。” “以前觉的青花瓷有带你土,怎么听这首歌,我觉得土的是我,是我不会欣赏。” “啊啊啊啊,怎么在我有生之前,一直在听炎哥唱新歌。” 萧炎在台上唱的沉醉,观众在底下听的入迷。 沈俊导演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眼前一亮,这不就是自己要的能够宣传文化的用品。 萧炎这孩子虽然年轻,但是真不让人失望呀,他是什么宝藏呀。 远在江南古巷的深处,一家三进出的小院子内,大学刚毕业的王意正在和爷爷闹别扭。 起因是爷爷想要让他继承家里的手艺,接下现在的家庭作坊,青花瓷窑炉。 这个小作坊是王意的太爷爷还在的时候就有的,后来爷爷接手了这个家庭作坊。 到了王意的爸爸这里,他做不下去这种枯燥的工作,改行做其他的了。 王意的爷爷怕这门烧制的手艺失传,从小就教王意。 而王意在爷爷的耳濡目染之下,对烧制青花瓷也熟悉了。 不过近十年来年,科技发展,外面的工厂批量作业,五颜六色各式各样好看的瓷器被制作出来,在这样的压力之下,青花瓷便显得寡淡了。 以前太爷爷还在的时候,这个小家庭作坊还能满足他们一家人生活的开销,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青花瓷了。 王意上了大学以后,见得多了,加上受同学的影响,总觉得家里的这个小作坊上不得台面了。 玩泥巴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他现在已经长大了。 这次他跟爷爷发生争执的原因就是爷爷想要让他回来继承家庭作坊,但是他想要干别的。 “爷爷,现在哪还有人喜欢青花瓷?你看看你自己烧的那些瓶子,放在咱们家里三四年都卖不出去,外面的工厂都能批量生产,咱们守着这个炉子,会连饭都吃不起的。” 王意的爷爷坐在矮凳上,手里抱着一个瓶子擦来擦去,那是最喜欢的作品,从揉泥,做坯,荡里釉,画坯,混水,到烧窑等十三个步骤,每一个步骤都投入了他大量的心血。 他干这行快六十年了,真正的把青花瓷三个词融进骨血中了的。 但是他也不可否认,孙子说的是事实,干这行,快吃不起饭了。 外面的工业品看起来和他们品差别不大,价钱却比他们便宜太多了,普通人肯定买便宜的。 王意的爷爷叹了一口气:“算了,你要是想干别的就去吧。” 老爷子也没有办法,孙子不喜欢,不能强留。 王意见爷爷妥协也很难受,可是他真的在这里看不到任何的发展前途。 看着爷爷突然佝偻的身体,王意觉得爷爷好像老了十岁,他眼眶有些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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