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拯救一部电影,首首封神_第169章 《当爱已成往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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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明朗嘴比脑子快:“现在只有黑!”
  工作室的两个小员工一个叫小雷,一个叫小米,两人刚上班没多久就遇到这么大的事情,活干的相当卖力。
  小雷在删评论的时候发现一条评论提及了《霸王别姬》的主演之一哥哥,打开微博页面就看见了哥哥新发的一条消息。
  “炎哥,哥哥发微博帮你说话了。”
  赵明朗和萧炎一听立马就去微博看,哥哥在微博上写道:
  “萧炎是我所见的难得有灵气的少年,他写的歌做的曲我非常喜欢,这次他给《霸王别姬》写的作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哥哥的粉丝差不多九千万,实属顶流中的顶流,他的微博一出,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被粉丝和路人转发推送到了热搜页面。
  “不是吧,哥哥居然帮萧炎说话。”m.biqubao.com
  “哥哥你是被绑架了么?萧炎身后的资本连哥哥都能撼动?”
  “哥哥你去听听高树的歌,我相信你会更喜欢高树的。”
  高树粉丝看到哥哥为萧炎发声,更加愤懑不平,他们觉得哥哥之所以觉得萧炎的歌曲写的好,是因为没有听过高树的歌曲。
  有了哥哥为萧炎发声,骂萧炎的人更多了,嫉妒使人面目全非,尤其高树的粉丝,以前骂萧炎用xy替代,现在直接点名。
  萧炎看见哥哥的微博,在评论区跟哥哥表示感谢。
  高树看到哥哥发的微博,手机差点摔了,他觉得这份荣誉本来应该属于他的,哥哥是超一线的巨星,如果这次他的歌入选了,那么他可以说是和超一线巨星有交集了,名声会更上一层楼。
  但是这次的机会被萧炎抢了,哥哥一定是没有听过他的歌,否则不会这么说的。
  高树在微博上开始搞煽动了,他花钱让人把他的三首歌投榜到音乐播排行的前三,然后让人在网上开始疯狂宣传他的这三首歌,并且开始踩萧炎那首甚至还没有上线的歌。
  高树的粉丝看见高树的三首歌窜到音乐榜的前三,喷萧炎喷的更有底气了。
  娱乐圈是个是非之地,一个人在成神的路上,不仅需要作品,还需要时间资历,时间对于萧炎来说是个短板。
  即便他有不少好的作品,但是因为在歌手界出道的时间短,别人只会形容他有潜力,是一匹黑马,或者是个天才少年。
  别人或许会觉得他优秀,但是和那些资历深的人相比,还是会觉得资历深的人更厉害一些。
  高树也很清楚资历在娱乐圈是多么重要的事情,所以倚老卖老的事情也没少干。
  网上新闻发酵的厉害,赵明朗一片愁容,萧炎见此,安慰道:
  “小赵你放心,风波只是暂时的,我们齐心协力渡过难关,等我成为一线天王,你就是天王的经纪人,到时候走到哪里都会扬眉吐气的。”
  赵明朗第一次看到萧炎这么鼓劲,是呀,萧炎的实力毋庸置疑,只要给他时间,他一定可以让所有人都臣服,想通的赵明朗也来劲了:“炎哥,你说的对,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我会做最优秀的经纪人,早晚有一天,你也会成为超一线的。”
  萧炎给了赵明朗一个大大的微笑,然后转身走编曲室工作,怪不得公司老板总喜欢给员工画大饼,这效果还挺好。
  经历一段时间被骂以后,宣传曲终于上线了,无数网友都在蹲守:
  “今天上线是吧,我倒是有要听听,打败圈里这么多人的一首歌究竟能有多好听。”
  “八点上线,坐等打脸。”
  “萧炎的微博还有他的官博都销声匿迹好几天了,是心虚了么?”
  后期将电影中的一些片段剪辑下来,配上那首《当爱已成往事》,做成了宣传曲。
  萧炎好几天没有出门了,主要是他怕有脑子不清楚的粉丝,为了高树再捅死自己。
  上辈子自己经历过一次类似的事情,他的一个对手输给了自己,后来又被舆论报出这个对手找枪手写词,然后伪装成自己的,星途全毁,他的粉丝觉得自己是他们家哥哥被毁的主要原因,于是在停车库泼自己油漆。
  萧炎对那次印象太深刻了,主要是油漆太难洗了。
  等这个歌上线的时候,不仅是高树的和其他歌手的粉丝,网友们也很好奇,是什么歌曲,打败了这么多有名的歌手。
  宣传曲的开头,穿着霸王戏服的张影帝,先是一句京剧念白:
  “依孤看来,今日已是你我分别之日了。”
  纯正的戏曲味,众人以为还有在来一段的时候,前奏响起,萧炎的声音带着低沉内敛带着丝丝忧郁: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歌声如泣如诉,将一个人心里的爱恨娓娓道来。
  配上电影里哥哥的表演,虽然还不知道《霸王别姬》究竟演的是什么,但是单看mv里面哥哥神情忧郁的样子,粉丝就已经心疼的不行了。
  忧郁的基调不由的勾起人内心的感情。
  “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从歌曲开始播放,那些原本不是在正经听歌的人,突然就什么都不想干了,只想坐下来静静的去歌。
  歌词内容简单易懂,但是每句话很轻易就说到人的心里,不知怎么的,脑海里浮现的都是自己的爱情故事。
  尤其那句“忘了痛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太容易”,陈巧和初恋已经分手八年了,可是每年还是会做梦梦见初恋,即便知道人家已经结婚了。
  爱和恨都是相互依存的,缘分是最妙不可言的,有多少人能够和自己最初在一起的人走到最后。
  就连青梅竹马也不一定抵得过天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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