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拯救一部电影,首首封神_第153章 好的音乐治愈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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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下是一张张稚嫩又鲜活的脸,大学将是他们人生最好的阶段,萧炎把这首《起风了》送给他们,希望他们在未来的路上能够秉持自我,不要迷失方向。
  音调的节节推高,就像他们越发绽放的人生。
  “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
  “也沉溺于其中梦话,”
  “不得真假不做挣扎不惧笑话,”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
  “也曾指尖弹出盛夏,”
  “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
  “逆着光行走任风吹雨打,”
  歌词里洋溢着青春,台下人无不被感染。
  副歌部分唱完,这些学生们感觉心底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扭动破土而出,又或者是已经在心底疯狂生长的野草,想要被整齐的收拢。
  杨凯听着这首歌心里五味杂陈,他的大学生活和同学相比就很不同,他是他们村里第一个上大学的,从穷苦里走出来的孩子,大学对他们来说是下课兼职,周末兼职,寒暑假还要兼职。
  看着同寝室的人打游戏,看电影,逛街,甚至交女朋友,这些都是他没有的生活。
  他也有喜欢的女孩子,可是一直不敢表白,怕自己给不了人家好的生活,当听到这里的时候,杨凯不由自主的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哪知女孩也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个明媚的笑容一下就让自己心动不已,他好像幡然醒悟,他想把自己最好的年纪送给她。
  “晚风吹起你鬓间的白发,”
  “抚平回忆留下的疤,”
  “你的眼中明暗交杂一笑生花,”
  “暮色遮住你蹒跚的步伐,”
  “走进床头藏起的画,”
  “画中的你低着头说话,”
  这一段不知让多少人感叹,尤其那句“鬓间白发”,他们好像能够预见,若是自己现在不努力追求,不上进,那么未来只能留下遗憾。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首歌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
  “我终将青春还给了她,”
  “连同指尖弹出的盛夏,”
  “心之所动就随风去了,”
  “以爱之名你还愿意吗。”
  青春的乐章在萧炎的手下写满了故事,最后的几句带着殷切的期盼,萧炎把这份期盼留给了听众,希望他们能听懂歌词里的内涵,能毫无遗憾的谱写自己的故事。
  这个夜晚,这所大学彻底火了,那个用着廉价话筒,却唱出体育馆百万音效的人,把这首歌变成了人们心里的白月光。
  多年以后毕业的那些人想起今天的画面,还是不能忘记那个弹钢琴的少年给他们唱出的这首《起风了》。
  晚上九点,hq大学空降热搜。
  #萧炎大学演唱#
  #《素颜》#
  #《起风了》#
  再次霸占热搜榜单,视频因为是手机拍摄的,所以不是很清晰,但是从里面传出来的歌却让人疯狂了。
  第一批疯的人是萧炎的粉丝:
  “我tm一个七年老粉,居然没在现场,刀我。”
  “你永远不知道炎哥下次唱歌在哪,有行程,但是不一定准。”
  那些已经在职场打拼多年的人,听到这首《起风了》长久缓不过劲来。
  比如姜弦,从他开始工作到现在,从来没有在九点之前下过班,他已经结婚生子,他现在所有的打拼都是为了给孩子和家人一个好的生活。
  前两天妻子抱怨他只顾工作不顾家人,他觉得很生气,他明明正在履行自己结婚时候的诺言,怎么妻子就不理解他呢。
  今天无意中听见这首歌,他觉得脑袋里好像有一根弦崩开了。
  妻子是自己的大学同学,那时候两个人都没什么钱,穷,但是很快乐,妻子一直都是开开心心的,但是现在自己已经想不起来上一次妻子开心的笑是什么时候了。
  姜弦看着自己的独立办公室,自己在这座城市里打拼来的成果,却感觉越来越没有意义。
  他收拾东西下班,特意去花店买了一束鲜花,开车到曾经大学的附近买了妻子大学的时候最爱吃的那款蛋糕。biqubao.com
  回到家的时候,儿子已经睡了,客厅的那盏灯永远是开着的,灯下永远有妻子的身影。
  “老婆,我回来了。”
  妻子困得有点打瞌睡,听见声音起来站起来,转过头是一大捧花在自己的眼前。
  鲜红的颜色,是红玫瑰热烈的绽放,心头有一阵惊喜。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突然送花?”
  姜弦听见妻子这么说还有点难受,以后一定要多多送她礼物:“就是觉得你最近辛苦了,你看看这是什么?”
  姜弦亮出蛋糕,看着蛋糕盒内的那块熟悉的红丝绒,妻子脸上久违的笑了。
  “是大学的那家?”
  姜弦点点头:“没错,就是那家。”
  妻子开心的打开尝了一口,是自己记忆中的味道。
  而姜弦在灯光下看着妻子脸上的笑容,内心酸涩的握住妻子的手:“老婆,以后我会早点回来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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