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朗非常熟悉横店,以前自己一大半的生活可都是在那边,艺人想要吃什么东西,想去哪里,都是自己做攻略,可以说,自己在横店比在家都熟。 可是萧炎还是想看电视剧:“嗯~今天天有点热,出去不好吧!” 赵明朗:“横店有一家网红冰饮,他们家的富士雪山,樱花熏酒,玫瑰桑葚冰果好吃~ 赵明朗一转身,萧炎不知道什么时候,鞋都穿好了,手里还拿着自己的外套: “走吧走吧,今天我请客。” 赵明朗是个合格的导游,这里的建筑他都熟悉的不行,萧炎一边逛一边吃,连逛了四个小时,萧炎依旧活力充沛,赵明朗有点受不了了。 “不行了,炎哥,我们得歇一会了。” 萧炎舔着冰淇淋:“你这小身板不行呀。” 赵明朗一下子支棱起来,一个男人怎么能被人说“不行。” “炎哥?”身后突然传来声音,萧炎回过头一看,是一个自己不太熟悉,但是长得真的很好看的男人。 “你是?”萧炎没有认出来这个人,但是这个人好像是认识自己的。 贺嘉晨看见萧炎很激动,两个人恐怕已经有六七年没有见了。 “炎哥,是我呀,我是贺嘉晨。” 萧炎上下打量了一下,企图想要从原主的记忆里寻找这个人,赵明朗看着萧炎有些迷茫,在他耳边提醒道: “炎哥,好像是七年前和你一起出道的,后来去棒子国做了五年的练习生的” 赵明朗为了更好的做好后援会的会长,对萧炎的历史做了非常全面的攻略,把萧炎扒的裤~额,那啥都不剩下了。 这么一说,萧炎似乎有点印象了,但是不多,不过既然人家这么热情的跟你打招呼,自己总不能驳了人家的面子。 “你好,你好。” 贺嘉晨也知道两人太长时间没有见面,萧炎可能对自己的印象淡了,但是他是不会忘记萧炎的,自己进娱乐圈第一个帮助自己的人。 贺嘉晨握住萧炎的手,开心的说道:“六年前我刚入圈,那时候什么都不会,总得罪人,炎哥你比我在进娱乐圈一年,给了我不少帮助,我到现在都特别感谢你。” 萧炎尴尬的笑笑,刚入圈一年,只能说这个贺嘉晨的运气好,但凡遇见入圈一年半的萧炎,都不带这样的。 记忆中的萧炎,学习东西快,很聪明,也导致他熟悉娱乐圈以后,各种臭毛病一堆。 贺嘉晨有萧炎的微信,可是去了棒子国以后做练习生,手机被管控的厉害,后来更是拼命练习没有时间休息,所以逐渐和萧炎之间也就失去了联系。 而后来回国,在歌王上面看到萧炎,他又很火的样子,自己更是不太敢和萧炎联系,怕被当成是别有用心。 萧炎看着贺嘉晨还穿着一身好像民国时期的衣服:“你这是在拍戏?” 贺嘉晨点点头:“是呀,我在《海棠红》剧组,现在是男一号秦羽。 贺嘉晨的语气里带着些小骄傲,配上那张精致好看的脸,莫名的就让萧炎感觉像是自己家孩子参加运动会跑了个第一名,然后拿着奖品到爸爸面前求表扬的样子。 “炎哥,你是来横店拍戏么?” 萧炎摇摇头:“我不是,我今天就是来逛横店的。” 贺嘉晨有点疑惑,萧炎有这么闲么? “我最近刷微博还看到炎哥的不少热搜。” 贺嘉晨眼神不自觉的飘到了萧炎的腰上,微博上说萧炎的腰~可惜今天穿的短袖把身材都给罩住了。 “炎哥你不应该很忙么?” 萧炎道:“我的工作不多,时间还是蛮充裕的。” 赵明朗在一旁默默翻个白眼,你那是工作不多么?你那是不接! 萧炎最大的爱好就是当咸鱼,现在不缺钱了,他的音乐在平台的分成也都下来了,比他接综艺挣的多。 有车有房没欠款,钱放在银行里的利息都够他每日的花销了,自然什么都不愁。 萧炎对贺嘉晨现在穿的这身衣服倒是蛮感兴趣的,这是一身水红色的长衫,加上妆造,看起来有点像民国的戏子形象。 “你这是什么装扮呀?” 贺嘉晨这才想起来自己脸上的妆造还在:“我这个角色的爱好就是唱戏,炎哥,你要不要参观一下我们剧组?” 萧炎往里面看了一下,他们拍戏的这栋宅子古色古香的,里面的建筑看起来很豪华。 萧炎最喜欢这种建筑,而且剧组为了拍戏,把里面布置的都很好,萧炎有点心痒痒。 贺嘉晨看出来萧炎感兴趣,立马道:“炎哥,正好我们午休,要不你进来参观一下,用不了多少时间的。” 于是贺嘉晨带着萧炎进入了他们拍戏的宅子里,这座宅子是剧中男主的家,因为男主在里面喜欢唱戏,所以房间里有不少的华美的戏服。 萧炎看的起劲:“这衣服可真好看!” 贺嘉晨介绍道:“这衣服每一件都是重工刺绣,而且是手工的。” 萧炎道:“听起来你这个角色好像不错的样子。” “不过就是一个戏子角色,有什么好显摆的。” 身后传来声音,贺嘉晨几乎不可察觉的一愣,萧炎回过头看。 一米八的大小伙子,一身纯白色的西装,往那一站就是富家公子的样子。 陈博宇是这部剧的男二,但是看那个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男一。 贺嘉晨给萧炎解释:“炎哥,这是我们这部戏的男二,叫陈博宇。” 陈博宇在拿到这个戏的本子的时候,是想演男一的,奈何他的番位不够。 不过这部戏是他们公司投资的,当初也是说好了,请贺嘉晨来演男主给自己做衬,自己的所有一切待遇,都不能比男主差,而且结局女主必须和他在一起。 原著剧情是女主受了重伤,并且以为男主死了。 而男二救了女主但是没有告诉女主男主没死,本来按照事情的发展,男主得找到女主,然后和男主在一起。 可是改后的剧本变成了,女主在受伤期间爱上了男二,而男主知道后,不得不放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448/73073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