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楚周从回来到和姜棠吃了个早午餐后离开,两个人聊的话题都不沉重。 没有提及沈凡、没有提及姜棠那晚喝酒、更没有提及宋清越,有的只有简简单单的相处,情到浓时的一个拥吻。 知道姜棠今日要去参加金承礼举办的尾牙年会,还特意让高珊给她送来了一套礼服。 原本姜棠还是想着跟前几次一样,穿沈宜设计的旗袍,已经选好了那种,正红色的修身款,上身绝对前凸后翘。 姜棠很是喜欢,还说年底过年之前穿红色正合适。 可碍不住楚周不喜欢,还跟她说了一句以后不要随随便便在别人面前穿旗袍。 姜棠一听即明,还调侃了一声,“你命真好,女朋友真好看。 那就听你的,今日就不穿旗袍了。” 这两句话,特别是第一句,让当时的楚周忍不住一笑的同时,想起昨日在海城宋清越对他说的话。 宋清越也说他命好,有个好女朋友。 ... 高珊拎着礼服从门外进来,“姜小姐,爷给你安排的礼服到了。 这件礼服听说是设计师发了好几十款给咱们爷,他从里边挑出自己最喜欢的。” “好。”姜棠看时间差不多,接过礼服便往房间里走去。 打开盒子将礼服从里边拿出来的那一刻,姜棠笑了,这裙子,不愧是他选出来的,绝对符合他的审美眼光。 低调的黑色,长袖,裙摆长至脚踝,穿上肯定是哪哪都严严实实。 有那么一刻,姜棠是不想穿的,她从楚王朝的时候到现在,都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得过且过的女人。 打扮自己不是取悦他人,而是为了让自己心情倍儿好。 坐在床上,和解了一下,最终抱着这礼裙妥协。 也好,符合这会儿的天气,外边也还需要套件大衣。 不过姜棠长得好看,披个麻布袋也好看那种,这连衣裙上身,加上她描眉画唇,简约又不失洋气,精致得很。 她在挽起一头秀发后,选了一对通透晶莹的翡翠耳环挂在耳垂上,整个人瞬间看上去高贵而不可攀。 时间处理得刚刚好,羊绒大衣被她套上的那一刻,金云瑶来了电话,说他们在小区门口等着。 姜棠应了一声,将手机放进兜里边下了楼。 金云瑶也是摇身一变,丝毫没有在担心今日会遇见金老夫人文惠她们。 一身神圣白色的她掩盖了母胎自带的媚感,多了几分平日里没有的纯洁和温婉。 为何选白色,她也不太清楚。 想了想,大抵就是那日在铂丽酒店穿过白沐川买的那套衣服之后,发觉白色挺适合自己的,也就在这次的联欢会大胆地再穿上一次白色。 以往不是,基本都是低调的色系为主。 和姜棠坐在一块,一黑一白,一个是黑玫瑰,一个是白玫瑰,倒是十分的赏心悦目。 中医学研究院的车子接了姜棠,便扬长而去。 来的车子是商旅车,福禄寿三人也在里头,满满的一车,看着也是底气满满。 彼时,金家大院那边几人也准备着要出发了。 金云溪标志性的飒爽短发,烈焰红唇,美艳不可方物。 她和文惠坐在金老夫人身旁,等着正在换衣服的柳燕。 许是文惠不太想浪费时间,不耐烦地唠叨了一声,“不是,她凭什么让我们等她? 不知道我们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吗?她只不过是个助理。” 金云溪闻言,笑着向她的母亲解释,“妈妈,我们一直都是将柳姨当成自己人,以后这种话我们就不要说了。” “没错。”一旁等着的金老夫人补充了一句,“文惠,听云溪的,以后这话我们就别说了。” 文惠最近因为金云瑶还有生意场上的事,极少回来金家老宅这边,这一下子的,听到他们这话难免懵懵的。 “什么情况?”她问了一句。 金云溪没说话,是金老夫人喝了一口热茶之后,才循循说道,“文惠啊,你是老大的媳妇,在金家这么多年,难道忘了当年柳燕和老三...” 话音到这,她便没有再说下去,知道文惠懂的。 文惠恍然大悟,当年的事情很复杂,加上她一直忙碌把一些事情给忘记了。 这会儿被金老夫人这么一提醒,头脑一下子就打开了一眼,瞪大双眼看着金云溪,“你们,不会...” 金云溪勾唇,“嗯。” “好,好...” 这时,客厅侧门传来哒哒哒的高跟鞋声。 在客厅的三人闻声望了过去,柳燕穿着一袭墨绿色礼服站在那儿。 这些年她待在金老夫人身边,一直都是不施粉黛,低低调调办事。 今日这种打扮,还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 墨绿色很难驾驭,穿不好会很老气,柳燕倒是不会,很好看,沉稳典雅。 就是这身礼服有让她们三人顿了一下,是惊艳的,但是眸中也都同步闪过一丝诧异。 金云溪收敛得特别快,诧异一下子就被收回。 文惠心直口快惯了,诧异过后就是直接站起身开问,“柳燕,那天我给你买的礼服呢?” 那天她帮柳燕买的礼服是紫色的,不便宜,但是和她此时身上穿的看起来档次就远远低了。 想要听到这个答案的人何止是文惠,其她两人也是,只是没有文惠直接。 柳燕听到这个问题,仪态端庄地走到金老夫人边上,为她添茶。 而后才不慌不乱地看向文惠,“大夫人,不瞒你说,昨夜波波跑进我房间,将你为我购置的礼裙给扯烂了。 真是可惜了那么好的裙子。 我不想拂去你们的好兴致,所以啊,没办法之下,我才拿出我这条压箱底的礼裙。” 波波是金老夫人养的一只猫,平日里和院子里头那些猎犬生活在一块,性子并不温顺。 文惠这么一听,信了,“这样啊,那可惜了,不过你这身很好看。” 柳燕朝她颔首,“谢谢。” 金老夫人一双精明的眸子转悠,数秒,眼眸低垂。 她不亲近金承礼,但却知道他喜欢的颜色是什么,恰好,正是柳燕今日身上穿着的这个墨绿色。 又过数秒,在她一杯热茶喝完后看向时钟的方向,“时间差不多了,该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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