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 天刚微微亮,姜棠就从被窝里钻了出来。 今日是她答应穆院长要去中医院就职的日子,她向来有时间观念,绝不会让她答应的人等多一分钟。 所以,这个点就起床,为的是做好充足的准备前往中医院报到。 她给自己随便做了点清粥小菜填饱肚子。 换上昨晚准备好的衣裳,站在落地镜子前,从上至下地打量自己一番。 白色阔腿西装裤,奶杏色中高领短袖修身针织上衣,穿在她高挑的身上,抹去了三分她自身的高冷,多了两分温柔。 也顺带将她的好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 浅施粉黛,让本就美得不可方物的脸庞锦上添花。 包包被她放在一侧,是沈宜之前在江城给她买的,她很喜欢,这一年来,用的都是这一只。 她俯下身子拎起包包,穿上去年才学会穿的高跟鞋,拨打了电话给沈从之。 让他送她过去。 沈从之没接,姜棠又拨打了一次。 然而,又是没接。 “奇怪了。”姜棠喃喃道。 这在以往是不曾出现的,她拨打给他的每一个电话都能在几秒之内就接听。 而且,是沈从之答应她要送她过去的。 今天这是? 她不是那种没有耐心的人,又拨打了第三次,这一次总算是接了。 沈从之一开口就是道歉,“不好意思,昨晚一给失眠了,我这就收拾收拾下去,你给我五分钟。” 他昨晚在听到姜棠的话和见到楚周之后,怀疑人生了一整晚,这会儿其实才入睡不到半个小时。 确保沈从之没事,姜棠放心了不少,她听得出他睡眠严重不足,“不用了你睡吧,我只是想告诉你一声我自己去就好。” “不好吧。” “就这样,去睡。”姜棠决绝,说了一句就直接挂掉电话。 她又不是什么霸道不讲理的人,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完成便是。 挂掉电话,迈腿开门而出。 电梯停在52楼,她知道那是楚周所住的楼层,没想到这么有缘分,让她来京城就能和他同住一栋楼。 这冥冥之中的注定,老天爷安排的深得她欢心。 大早上的第一抹笑意,给了这个天注定。 电梯被她按下,徐徐降落。 下一秒,让她更加欢心的事情发生了,电梯里头有人,清隽而立。m.biqubao.com 不是别人,正是楚周。 两人四目相对。 一个肉眼可见的眉眼飞扬,一个则沉稳低敛。 沉稳低敛这位看着表面上波澜不变,内心实则早已重重叹了一口气。 这滨江美墅是他旗下的物业,原本就是图它清净、图他居住人员纯粹。 现在这样,回头得让高力给他另寻房子才行。 姜棠可不管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只觉得近水楼台先得月,得好好把握机会才行。 脚步轻盈往前,踏进电梯里边。 “楚先生,早。” 姜棠这把好嗓子,一开口就是绵软甜腻,像只猫儿一样,挠了挠对方的心。 楚周被她这么一打招呼,忽而双手置于背后,像个老干部一样,喉结滚动,“嗯。” 他不知道的是,他区别对待了,昨晚沈从之和他打招呼,他连个眼神都没有给。 而姜棠的这一声招呼,就楚周而言说难听点就跟个妖孽一样,更加坚定了他要搬走的决心。 要不然,总觉得像是他这般强定力的人都无法招架得住。 敏锐如姜棠,她将这些动作落在眼里,低头抿笑。 想到什么,扭头看着他俊朗的侧脸,“楚先生,有句话远亲不如近邻。 今日我表哥有事耽误了,不能送我去上班,你,能否好心送我一程?” “不顺路。”楚周想都没想,冷酷脱口而出。 姜棠秋眸盈盈,“我都还没说我在哪儿上班,你怎么就知道不顺路了。 万一很顺呢?” 楚周目视着前方,提醒自己不要与她对视,“我的时间很宝贵,哪哪都不顺路。” “哦。”姜棠低着头,看起来很是失望,“那就算了。 我初来乍到,娘去世,爹不爱,还有一个爱算计我的大家族,不送就算了,我自己叫个网约车就好了。 就是希望能遇到个好司机。” 楚周听她碎碎念的这些话,心脏处又莫名的烦躁。 舌尖紧紧地抵住腮帮子内侧,只希望这电梯的速度能够快点。 此时电梯已过了这栋楼的一半。 这密闭的空间内,在姜棠碎碎念之后就变得鸦雀无声,一路向下,到达一楼。 在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先离开电梯的人是楚周。 他在走出电梯的那一刻,松了大大的一口气。 姜棠看着他先走一步的背影,感慨了一声,“哎,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助理高力早在电梯外边等着他,见他出来,原本想喊一声“楚爷早。” 在看到后面接着出来的姜棠时,那声问候语怎么着都喊不出来。 机灵的双眼里边尽是窃喜。 他们家爷怎么可能跟一个女子出现在同一部电梯里边,这还是他头一回见到。 这么破天荒的事怎能不窃喜。 不仅窃喜,他还觉得他们家爷跟这姜大小姐有戏,可以好好期待。 楚周的步伐走得又急又快,高力跟姜棠点了头问了好就拼命跟上。 劳斯莱斯停在滨江美墅小区门口。 楚周一出去就迫不及待上了车。 高力跟上,坐上主驾启动油门。 车子开走的那一刻,楚周就瞥见姜棠气定神闲地从小区的大门走出来。 大门口有两个年轻男子经过,在见到姜棠的那一刻恨不得将目光紧紧地黏在她的身上。 霎时,他的脸上覆上一层寒霜。 又想到姜棠在电梯里边说的话,“希望能遇到个好司机。” 脸上的寒意更甚,问高力,“高亮呢?” “爷,这会儿他估计在滨江美墅的地下停车场了吧,今天他要帮你把另外一辆车开去保养。 你找他?” 楚周漫不经心,“用你的名义让他出来的时候顺便接姜棠去上班。” 高力握着方向盘的手差点滑落。 丢! 这莫非就是传说中口嫌体正直的家伙,“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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