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夫人今宵愿与我同席共枕否_第248章 掉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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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瞒哥,你怎么了?你不要我了么?”
  “...(??ˇ?ˇ??)...”
  子衿一语双关,曹斌的片刻犹豫给她狠狠地浇了一盆凉水。
  “当然不是,不过子衿,你真的准备好了么?”
  “我当然准备好了!”
  “真的?”
  曹斌故作严厉,心里却虚的一批。
  男女腻歪,事后都会有一个小幅倦怠期。
  像看完小电影后的贤者时间,需要充电恢复。
  在一起的时间越短,恢复的时间越短,反之亦然。
  虽说曹斌和子衿当下素丝无染尚未开荤,但架不住这两天陆朝歌那小妖精不分日夜的切磋琢磨。
  身体没一点问题,是心累。
  当然,圣贤模式谁都有,不拿一刻当永久。
  子衿既然认准了,想什么时候都可以。
  只是得找个心情状态都很好的时候,毕竟是第一次,对子衿负责匆匆了事可不行。
  好在子衿认怂了。
  她低下头,有些委屈小声道:“对不起阿瞒哥,我也知道很唐突,其实我心里也没底,但我不想让你觉得你没要我我就还有退路。”
  “自从下定决心那一刻起我就没想过要退,虽然…虽然确实还有点紧张,但只要那个人是你,我愿意,什么时候都愿意。”
  “笨蛋~”
  曹斌轻弹子衿脑门:“谁叫你这么卑微的,我的女人哪怕是在我面前也得硬气些!”
  “???”
  “我没有不要你,我只是不想委屈你。咱们的第一次必须美好难忘,必须给你留下最深刻的回忆,今天太仓促,不合适。”
  说着,曹斌拿出了曹氏儿媳标配的帝王绿手镯。
  “这个是我妈给你的,大家都有,本来是该由她亲自给你戴上的,但怕你再胡思乱想所有由我提前给你,戴上这个你就是想反悔也没机会啦!”
  “对了,还有这个,这个是我送你的新年礼物。”
  粉钻清新,蒂芙尼精致典藏款。
  打开盒子的时候,子衿眼前一亮。
  倒不是拜金,而是女孩子天生对亮晶晶的东西没有免疫力,更何况还是心爱的人送的礼物。
  “哭什么呀笨丫头?”
  “我…┭┮﹏┭┮,对不起阿瞒哥,我误会了你了!要不你还是把这些收起来吧,我不胡思乱想了。”
  “为什么要收起来?”
  “我——这些一看就很贵重,我回不了你这么贵重的礼。”
  “……”
  曹斌苦笑:“傻不傻?你都要把世界上最贵重的东西送给我了,我给你这点礼物算什么?”
  “哪有?”
  “你自家啊!”
  “(??.??)”
  “好啦,别动,我给你戴上~”
  子衿害羞低头,曹斌温柔上手。
  男女之情分四种,喜欢和习惯,喜欢后的习惯,习惯后的喜欢。
  最后一种最难缠,也是渣男拆白党(男对女的仙人跳团伙)惯常用的手法。
  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大抵也是这种情况。
  不同的是舔狗掏心掏肺渣男拆白党虚与委蛇逢场作戏,二者根本不是一个层级。
  有道是傻人有傻福,但傻逼没有。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舔狗最后都能抱得美人归,血本无归才是正途。
  要是不信就去买张彩票,看自己能不能中五百万,反正概率就是这么个概率。
  而对曹斌这样的公子哥儿来说。
  用钱追求的爱情就少花点感情,你馋她的身子,她图你银子,很公平
  用感情追求的爱情那就多花点钱,人姑娘不图你银子只图你人好,咱也别让姑娘受了委屈。
  又陪着子衿待了会,两人依依不舍的告别。
  本想索性带着她回外婆家,子衿死活不肯,说还没准备好见家长,下次再去。
  走的时候曹斌也没跟陆朝歌打招呼,鬼知道那小辣椒会不会又饿了。
  说好的一碗水端平,不能只便宜她啊!
  楼下已经恢复正常。
  顾展鹏不知所踪。
  曹斌压根没往心里去,甚至已经忘了这么一号人。
  上车后,他看到子衿刚发的朋友圈:
  “喜欢吧,看一眼是如此,看一辈子应当也是如此。”
  “喜欢你,我不后悔,永远不!”
  “?”
  配图没有显摆项链和手镯,只有白皙左手的比心照。
  曹斌点赞评论:笨蛋!
  子衿秒回:(可爱wink吐舌小表情)
  “傻瓜~”
  车子发动,曹斌瞥了眼后视镜。
  不知为何他忽然嘴角微掀,冷笑戏谑。
  与此同时,京郊环道。
  一辆行驶的黑色劳斯莱斯幻影内,坐在后排的苏婉看着朋友圈子衿和曹斌的互动怅然若失。
  她抿抿嘴,笑容苦涩。
  “她俩应该在一起了吧。”
  “也好。”
  “子衿交给阿瞒照顾,我也放心了。”
  “小姐~”
  “嗯?”
  司机是个老头,正是当初从江北把她接回来的那位。
  “有个喜事儿要祝贺您。”
  “泰叔您什么时候也这么世故了?”
  “小姐误会了,我说的不是您的婚事。”
  “哦?”
  苏婉这才有点兴趣:“说来听听~”
  “以前暗网的老朋友透出来的风声,韩云庭那边的人今晚要对曹斌动手。重金请来的高手,好几个半步宗师的国际杀手,听说接到的都是必杀令。”
  “什么!?”
  苏婉脸色大变:“确定么?”
  “八九不离十!”
  “姓韩的疯了?”
  “谁都以为他不会动手不敢动手,这才是动手的最佳时机,因为舆论本身已经为他找好了开脱的借口。”
  “只要事情做得干净,凶手首先被排除嫌疑,这是韩廷云对人心的玩弄也是对聪明人的蔑视,还有对敢和他做对的人一种震慑。”
  苏婉攥拳脸色惨白:“这就是你说的喜事?掉头!”
  “小姐,您想干什么?”
  “我让你掉头!”
  “这件事您就不要掺和了,韩云庭这么做不但为您摆脱了曹斌这个麻烦,您还可以以此为要挟让他取消和您的婚约,如此一来您也能重获自由!天大的喜事您看着就好了!”
  “死一个无关紧要的圈外人,一举两得,何必……”
  “闭嘴!”
  苏婉双目通红。
  “我听他们的安排嫁给姓韩的不是为了摆脱曹斌,而是为了保护他!”
  “姓韩的敢不守承诺伤害他,我哪怕是拼上这条命不要也得从他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她声嘶力竭咆哮:“掉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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