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夫人今宵愿与我同席共枕否_第28章 漂亮女人玩枪,挺酷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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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地段很好,宋倾城的公寓却并不豪奢。
  宜家风,小调清新,简单精致整洁干净。
  如果不是密码正确,曹斌甚至怀疑这个身价数百亿的女人说个错地儿戏弄自己。
  “身子软的像团棉花,想不到实际还挺沉。”
  将宋倾城放在床上,曹斌额头上已经有芝麻粒汗珠。
  帮她脱掉高跟鞋,长腿黑丝,那下意识的嘤咛缩脚叫人面红耳赤。
  旗袍开叉处的朦胧风光同样使人血液加速。
  让人想睡是风骚,让人想爱是风情。
  一字之差,其实核心无外乎都是一个‘睡’字。
  区别在于是睡一两次还是睡一辈子。
  矛盾的二者,在这女人身上好像都有。
  宋倾城不是那种有骨感的女人,她的诱惑远非白骨精能比。
  不算瘦,但看不到一丝赘肉,那些软糯的脂肪每一分都恰到好处。
  比如翘臀,比如和苏酥一样是球星。
  这点背上来时曹斌深有体会,她也可以叫宋有容。
  可以说任何男人见到她,都很难没有别的想法。
  只是此刻……
  “我才不信你会这么大方。”
  曹斌冷笑一声,用毛毯帮宋倾城盖上是他最后的温柔。
  当房门关上,看似任君采撷沉沉睡去的宋倾城忽然睁眼。
  双眸似月光,清亮如雪。
  对曹斌的绅士离开,她很诧异。m.biqubao.com
  女人七分醉,演到你流泪!
  许是装累了,没多久她真睡着了。
  曹斌并没有离开。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那是舔狗自我感动的做法,聪明人做好事从来都留名。
  不说让你多感动,至少得让你不好意思记住这份情。
  避免这女人明早醒来不认账,曹斌决定在客厅沙发对付一宿。
  甚至,睡前还就地取材用宋倾城的紫砂锅煲了粥。
  凌晨四点。
  酒醒的宋倾城出门喝水,看到了沙发上睡熟的曹斌。
  “竟然没走?”
  那一刻,宋倾城自己都说不上来,心里竟莫名觉得有些温暖。
  想到之前这家伙替自己盖被子的举动,她转身回屋也想拿床毯子给他盖一盖。
  “酒醒了宋总?”
  “你…抱歉,打扰你休息了。”宋倾城的声音有些一点温度,不再像之前那么公事公办冷冰冰。
  曹斌揉揉眼:“宋总客气了,这是你家抱歉什么。”
  “昨晚为什么没走?”
  “送佛送到西,我看你都醉成那样了,怕半夜醒来呕吐呛着自己,所以就干脆留下来对付一宿,宋总应该不介意我占了你家沙发吧?”
  打了个哈欠,曹斌张嘴就来。
  果然,听到这话的宋倾城目光又柔和了不少。
  “谢谢你,我已经好了,要不你进屋躺会吧。”
  “宋总这么大方?让一个才认识不到一天的男人进你卧室?”
  “谈不上卧室,这房子我已经一年没来过了,平时只有阿姨每隔三天定时清扫除灰,所以对我来说这里和快捷酒店没什么区别。”
  果然!
  狡兔三窟,宋倾城这种女人醉酒后不可能直接带陌生男人回家。
  “那我就更不敢进了。”
  曹斌笑道:“枕头底下藏刀的女人,我可惹不起,我怕你趁我进去的时候一刀给我阉了!”
  “!!!!”
  宋倾城双眸一凝,旋即释然。
  “难怪昨晚那么老实,原来被你看到了。”
  之前的温柔荡然无存,丹凤眸子变得犀利:“曹少爷放心,阉了你那不至于,最多给你心口上来一刀,会留全尸的。”
  “啧啧啧,真狠,果然最毒妇人心!”
  “没办法啊,这个人吃人的世界女人不狠点早就被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这倒是。”
  再抬头,宋倾城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手枪。
  枪口顶着曹斌脑门。
  “既然话赶话说到这儿,还请曹少爷告诉我,我弟弟的事儿你到底知道多少!”
  “啧啧啧,果然女人心海底针,翻脸比翻书快!”
  “说!”宋倾城冷喝斥哆!
  曹斌站了起来:“我要是不呢!”
  “信不信我现在就一枪崩了你!”
  “来!朝这儿打。”曹斌握住她的手把枪口从额前移到了胸腔心脏的位置。
  “舍不得?我数三个数,你要不敢那就把这冷冰冰的玩意收了,一,二,三!”
  歘!
  反手扣腕,曹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势头空手夺枪打了宋倾城个措手不及。
  “你…!”
  “给你机会不中用啊。”
  曹斌将枪口对准宋倾城,没有任何迟疑便扣下扳机!
  啪嗒!
  枪口冒出蓝色火焰,可惜没有子弹飞出。
  原来,是个打火机。
  宋倾城脸色发白,气氛略显尴尬,这混蛋真敢开枪,如果是真的那我……
  反观曹斌笑意盈盈脸上全是玩味:“漂亮的女人玩枪,挺酷的。不过打火机有什么意思!枪嘛,我也有,比起冷冰冰的打火机我的枪已经满膛滚烫,宋总要不要尝尝?”
  “你马上给我出去!”
  “这就受不了了?”
  “滚!”宋倾城真生气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这人从来不占人便宜但也绝不会吃亏!”
  啪!
  曹斌一巴掌拍在宋倾城旗袍包裹的臀部。
  “这就当是你昨晚拿我当挡箭牌的利息,好好考虑宋总,电话我留在桌上,若是想好了明天记得请我吃早餐~”
  “你…!”
  曹斌溜的很快。
  宋倾城咬牙,臀部异样似蚂蚁在爬。
  “小姐~”一个人影如鬼魅般从窗外阳台进来。
  胸前波涛,冷面冰山是个女人。
  “这小子对您不敬,我现在去问出他知道的东西然后让他消失。”
  “不用!”宋倾城阻止。
  “为什么?从来没有臭男人敢这么对您,我……”
  “他真曹嵩的儿子,死在江南我会麻烦不断。”
  “可是小姐,那小子刚刚……”
  宋倾城摆手。
  “毛头小子,血气方刚可以理解,不过我宋倾城的豆腐可不是这么好吃的。你去通知苏鹏程,就说魔方庙小容不下他女儿这尊大佛,人就要被一个叫曹斌的小子拐跑了让他自己看着办,记住,别提曹斌是曹嵩的儿子就说来路不明!”
  “明白!”
  冷面女瞬间心领神会,消失在黑暗中。
  “就让苏鹏程试试你的深浅,想和我做交易,你得证明自己有这个资格才行。”
  宋倾城眼眸闪烁,脸上仍有愠色。
  拿起桌上便签号码捏成团就要丢进垃圾桶,抬头却看到了厨房灶台的紫砂煲。
  “???”
  她走过去揭开盖,扑面而来的热乎气儿,八宝粥清香浓郁。
  旁边甚至还贴心的准备好了白糖。
  半夜醒酒腹空空,宋倾城下意思吞咽口水食指大动。
  “家里没有食材,他昨晚半夜还去了楼下超市?”
  未名的温暖荧惑心头:“这混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犹豫良久,她终于还是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小姐~?”
  “先回来,找苏鹏程的事暂时放一放。”
  “是!”
  楼下。
  曹斌心情大好。
  他就不信,明早宋倾城看到那锅八宝粥好意思吃独食!
  “总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事情。”
  曹斌挠头。
  “什么呢~”
  “不好!”
  他猛地惊觉:“我操,白小纯苏酥还在宋倾城车上!”
  苏酥:...(??ˇ?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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