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易叔与枫都回国了,否则就多了两名帮手!” “目前也就司空摘星能帮忙!” 想了想,林辰找来司空摘星,将大致情况说出来。 司空摘星听完后,自告奋勇的要帮忙,但她偷盗厉害,实力平平,只能隐藏在暗处帮忙了。 对此,林辰也不在意,多一个人就多一只手,能帮多少是多少。 “刚好了,我有一个姐妹也在鹰国,顺便通知她来帮忙!”司空摘星又想到什么,极为的高兴。 第二天,林辰开始准备离开的事,先带萧易梦去买东西,非但给自己买,也给苏洛他们带点礼物回去。 这次去的是曼彻斯特,是鹰国八大购物中心之一。 带着萧易梦耗费一天时间到达,顿时被这里的繁华所吸引了。 这购物中心很大很大,有着巨大的玻璃顶盖着,拥有数百家世界名牌店,酒店,咖啡店与酒吧等等的。 人很多,除去本地鹰国人外,还有许多国外的人。 就连华夏人也能见到不少。 而且得知林辰要购物,巴特已将家族的特权赋予他了,更将全球唯一一辆的跑车借给林辰。 这是兰博基尼爱马仕,价值3.58亿。 不过林辰对跑车没什么概念,也不在意。 让他郁闷的是,这购物中心大是大,但停车位不好找,也根本没有地下车库,只能停在中心的广场上。 “咦?萧易梦?” 刚刚将车随便一停,一道声音便在身后响起。 林辰与萧易梦回头一看,只见一名与萧易梦年纪相当,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走来。 从表面来看,这女的挺漂亮的,但仔细一看,鱼尾纹不少,脸上的胶原蛋白也缺失了。 比起萧易梦,明显老了不少。 而萧易梦吃过驻颜丹,样貌得以保存。 “真的是你啊,你怎么来鹰国了?来旅游的吗?” 那女的上下打量萧易梦,看似客气道。 “你是?” 萧易梦有点想不起她是谁了。 “我啊,你大学同学孟新洁!”那女的指着自己道。 "是你啊,新洁,你变化好大,都快认不出了!" 萧易梦这才想起来。 林辰则在皱眉,大学同学? 他现在对同学这些很不感冒,因为遇过几次都是攀比攀比,让人心烦。 更别说如今在备战唐妃,哪有心情应付无聊的人。 "混的不错啊,你怎么不见老呢?有孩子了吗?" 孟新洁见萧易梦不显老,心里满是嫉妒。 在大学时,她与萧易梦都是班花,但萧易梦比她更胜一筹,更是校花。 主要是那时萧易梦家有点钱,所以做人不贪便宜。 而孟新洁虽然长得不错,但家境平平,经常贪便宜,更有谣传被包什么的,所以名声不好。 "还没有,对了,我给你介绍,他是我老公林辰!" 萧易梦又介绍林辰道。 "哇,很年轻啊,梦梦,不错啊!" 孟新洁又在嫉妒了,因为林辰很年轻,相比国外大老五粗的样子,算是长得清秀了,符合她的审美观。 她实在是想不通,萧易梦怎么就能老牛吃嫩草了。 "新洁,你在鹰国居住?" 萧易梦问道。 孟新洁顿时一脸得意:"我都已经移民鹰国五年了,我丈夫家里是开公司的,生意做的很大,是集团,我平时没什么事,就只能逛街买买买了,还真别说,鹰国的生活挺无聊的,钱多了也没地方用,真想回国玩玩!" 隐性装逼啊! 一脸烦恼的同时,暗示自己钱很多,钱带来了痛苦。 萧易梦干笑一声,也不知该说什么了。 而孟新洁见状,更以为萧易梦心虚了。 不,应该是嫉妒了! 畅快! 做人嘛,就是踩着别人的痛苦才能快乐! 她继续道:"在国内怎么样呢?是不是出国旅行一次,要存几年的钱呀,唉,一场同学,打个电话给我,我帮你包来回机票不就好了!" 说着也看向林辰,见林辰也不像什么有钱人,更肯定自己的想法了。 其实,她也没混的多好,根本没有嫁入豪门,只是做了小三而已。 但再怎么惨,至少也是跟了歪果人,潜意识觉得比嫁给国内屌丝要好。 萧易梦看了眼林辰,见林辰不耐烦了,她对孟新洁道:“新洁啊,我们有点事就先走了,回头电话联系哈!” “这么就快走啊!” 孟新洁一脸的不舍,看着林辰,想也不想就说道:“你是梦梦的丈夫是吧,有件事想拜托你,我老公的超跑爆胎了,去帮我换了吧,等会让我男朋友报销你来回的机票!” 正好借机会让萧易梦看看她老公开什么车! 林辰与萧易梦顿时一呆,这什么请求啊? “你们出国一趟也不容易,我现在替你们报销机票,也算尽一场同学的情义了!”孟新洁理所当然道。 就仿佛让林辰去换车胎,这是对林辰的赏赐般。 而且来回机票可不便宜,国内每几个人出的起,替他们报销机票,他们应该感激的流泪了吧。 林辰皱眉道:“让你老公自己换不就行了,我们赶时间!” “那可不行,我老公是富二代,家里开集团的,从没干过又脏又累的活!”孟新洁道。 林辰顿时脸色难看。 他老公是富二代,娇生惯养,怕脏又怕累,所以让他去换? 见过极品的,但从未见过这么极品的。 “既然怕累怕脏,那就请人换啊!” 林辰懒得与她废话,拉上萧易梦就想走。 如果这女的不是萧易梦的同学,他早就大嘴巴抽过去了。 这种女的,可不能惯着他。 “你别走啊,又不是让你白干,拿着,这是一千英镑,另外再加上报销你们的机票钱,够了吗?” 孟新洁突然挡在林辰身前,不依不饶。 她好不容易遇到老同学,自然不能让萧易梦这么快走了。 至于得罪? 开玩笑,有钱人踩人从不叫得罪,这叫日常生活。 林辰哪怕再好的脾气,此刻也忍不住了。 如果真是朋友有麻烦,顺带帮忙也没什么。 可这明显不是有麻烦,就是无事找事,想证明自己多有钱。 “梦姐!” 林辰转头看了萧易梦一眼。 萧易梦识趣的打开手提包。 林辰从里面掏出一叠的钞票,砸在孟新洁身上,道:“我这有一万英镑,拿着钱,有多远滚多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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