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能见到江科走的时候,那眸子满是不屑,当然,林辰也并不在意,毕竟他江科又不是韶州的人,这次见面了,下次就未必遇到上了。 下午三点半的时候,张红英终于赶回来了,更替林辰买了包子。 “林辰,谢谢你!”张红英感激道。 “谢什么,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是你经常替我请假的!”林辰轻笑道:“对了,我刚刚见到江科了!” “江科?他终于来了!” 张红英倒是并不意外:“昨天在同学群他就说要来韶州了,问谁还在韶州,到时候聚一聚呢,后来,我说我妈的小饭店开业,他就说明天来饭店聚一聚!” 说到这里,张红英才发现林辰没有加同学群,顿时拉着林辰加群。 林辰其实对大学同学没什么感情,没打算加群,但耗不住张红英的热情,只好加入同学群了。 一加群后,群里顿时热闹了,许多同学都在问是谁加入了。 等张红英说出是林辰,众同学反倒一脸的迷糊,这让林辰有些尴尬,看来,自己在大学是很不起眼的存在啊! 后来经张红英的提醒,大家才反应了过来,然后一阵问长问短,结婚了没有,在哪里工作啊! 林辰曾经在长乐镇遇到过中学同学,那时的聚会就是一阵攀比,让林辰很不喜欢,现在又见到同学问的都是工作,他只好随口应付了! 发了两百块红包给同学抢,林辰选择了潜水,他看着张红英问道:“对了,你妈妈的病是什么回事?” “我妈有尿毒症,之前突然发作了,所以我才赶回去了,等会下班了,我还得带她去透析!” 说起母亲,张红英脸色一黯。 林辰知道透析一次价格不菲,特别是对张红英这种家庭,估计对生活压力更大! 要知道,张红英在读书的时候家境就很一般了,父亲早早过世,靠着妈妈一人撑着,如今又在寿司店打工,家境能好到哪里。 “这样吧,明天我替你妈妈看看吧。”林辰道。 “林辰,这,不用了吧!” 张红英知道林辰读书的时候就会一些中医了,但这是尿毒症啊,大医院都治不好的病。 “试试吧!” 林辰并不在意张红英的不相信,反倒是同学一场,他是真的想帮助张红英! “好,明天我带妈妈去找你,对了,明天我们家饭店开张,你一定要来啊,就当我答谢你,请你吃一顿饭!”张红英笑道。 林辰虽然很不想去,但还是点了点头。 处理完风度广场店铺的事,林辰在考虑店铺做什么生意好,想了想,打算进军饮食,当然,这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他也只是暂时想想而已,若没有找到合适的项目,那就租出去吧! 第二天,林辰按照地址到达张红英家开的饭店, 饭店名字叫员工饭店,一看就是那种装做熟可,薄利多销的小饭馆了。 饭店门口,张红英见到林辰,赶紧迎接而来:“林辰,你终于来了,大家都到了呢!” 张红英的性子依旧如读书般开朗,哪怕被同学嘲笑,哪怕家境与压力很大,她每天都能流露出笑容,这不由感染了林辰,觉得张红英这点与苏洛很像,都是很坚强的女孩。 张红英带着林辰进入饭店,只见饭店面积不大,摆放着几张桌椅,张红英的妈妈正在忙碌着,见到林辰后,笑道:“你就是红英口里的小辰吧,呵呵,读书的时候见过你一次,没想到长的这么帅了啊!” “阿姨好!” 林辰对张红英妈妈还有点印象,连忙打招呼。 “快坐,喝啤酒吗?我还有几个菜就弄好了!” 张红英的妈妈笑道,又喊上张红英去后厨帮忙。 因为今天是新开业,所以林辰也准备了红包,本想给张红英的,但张红英估计不会收,而张红英的妈妈又进入后厨房了,林辰看了看,只好将红包放在收银台上了。 他之前见到张红英妈妈的脸色,知道尿毒症确实很严重了,不过对林辰而言,问题还不算很大! “林辰,好久没见你了,你没什么变化啊,还是这么的年轻!” 这时,有人对林辰喊道,是班长陈蓉。 “林辰,这里!” 另外一名女同学也在喊林辰,这女的让林辰有些认不出了,因为,她穿着时髦,如都市丽人般,特别是裹着丝袜的长腿,在桌边若隐若现的,极为的诱人。 “我啊,石小琪!” 那女的见林辰发呆,不由甜甜笑道。 林辰这才想起来,原来是大学的班花啊。 林辰读大学的时候,比较少与同学交流,不打篮球,不玩游戏,所以挺不合群的,但是因为学习好的原因,反倒与女同学的交情勉勉强强不错,所以班花,班长,张红英她们都对林辰主动打招呼。 “你怎么变了样子了,以前可清纯了,现在变的我都快认不出了!” 林辰笑着坐下,目光一扫四周,发现总共七八个同学,他也想不到,在韶州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同学。 “是变的更漂亮了好吧!”石小琪白了林辰一眼。 桌面四周,众男同学却在窃窃私语,偶尔更看林辰一眼,仿佛在嘲笑着什么般! 虽然他们声音小,但林辰哪听不到,原来是在说他装大方,在群里发两百块钱红包,结果却是寿司店打工的。 林辰暗暗摇头,这种同学聚会,他其实已见识过了,早已没有读书那种青春回忆了,更多的还是虚荣攀比,看看毕业之后,哪个同学过的比自己更惨,以此找到一些毕业后的成就感。 他也懒得理会,说句不好听的话,以他现在的身家,他还不屑解释什么。 “林辰,现在在哪里工作啊!” 班长与石小琪不断与林辰交谈,特别是石小琪,她读书的时候就觉得这文静的男孩很不错了,现在再次相见,仿佛唤醒她读书的回忆了! “在一家诊所做医生!”林辰道。 “医生好啊!” 石小琪不由一笑。 “石小琪,你听他吹吧!” 这时,一名瘦弱的青年嘲笑道,他染着紫红色的头发,又穿着西装,一看就是混社会的,他叫侯志超,大学时的花名叫猴子,读书的时候就喜欢打架生事了,毕业之后也做回了老本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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