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我之前送你的那把钥匙吗?”他突然问起了这事。 李依依点了点头,“记得,还在我身上戴着呢。”说完,她把脖子上一戴着的那把钥匙拿出来。 “快藏好,这把钥匙装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他让她把钥匙藏到衣服底下后这才问道。 李依依轻轻摇了摇头,“不知道,我打算以后有时间了去那个地方看看。” “我告诉你,里面装的是我们华家几辈人积累下来的好药材,我们华家是医药世家,可惜出了这么多子孙们,没有一个继承我们华家的根基,也就只有你这个天赋,幸好还有你,要不然,我都无颜见列祖列宗了。”他叹了口气说道。 自从学会制药后,她现在听见好药材都会眼睛发亮,之前钟伯送的那些药材她也用的没剩下多少,她正愁着还能在什么地方再弄到好药材时,没想到老爷子给的这把钥匙解了她的这个难题。 祖孙俩在这里聊了十几分钟,直到又有病人过来看病,两人的谈话才结束。 李依依从村医所出来,看着这艳阳的晴空,心情舒畅了不少,起码在离开前她把外公从牛棚里给弄出来了。 接下来的就是大舅那边了,算了下时间,依着杨桃给的消息,考古那边应该找到藏宝地点了才对。 很快,她发现有些事情还真是越提着越容易出现,她在回去的路上刚想着这件事情,结果回到家门口就看见一辆警车停在那里。 看清楚车门旁边挨着的人后,李依依在心里高兴的呐喊了一声,该来的终于来了。 “王同志。”她走过去朝车上挨着的王宽之喊了一句。 “嫂子,大好消息。”王宽之看见她,脸上的高兴止也止不住的从脸上溢出来。 “看出来了,是不是宝藏那边有好消息了。”看着他脸上大大的笑容,她笑道。 王宽之到了嘴边的话在听见她说的这句话后,又停在了那里,脸上露出佩服的表情看着她讲,“嫂子,你怎么这么厉害,一猜就中,可不是宝藏那边有好消息了,今天凌晨,那边传来已经找到了那批宝藏,里面的研究价值很大,因为这件事情是我交上去的,我也算是立了功,上面让我升为了中队长。” “嫂子,谢谢你,要不是你给了我这个机会,我还不知道要干多少年才能升到这个位置。”他一脸真诚的道谢。 李依依真心的为他感到高兴,“别这么说,这也是你应得的,那我以后就要叫你王宽之中队长了。” 王宽之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的讲,“嫂子想怎么叫都行,就是一个称呼。” 李依依笑着讲,“那怎么行,王宽之中队长这个称呼就挺好听的,以后见面我就这么叫你了。” 一脸不好意思的王宽之赶紧想到了自己来这里的第二件事情,“对了,嫂子,还有一件事情,上面除了奖励了我外,还给了你一个名额,你看看你想要什么奖励?我帮你向上面提一下。” 李依依一听这个机会来了,马上眼睛一亮,也没拖拉,直接把自己要的奖励讲了一遍给他听。 “我就只想要这个奖励,希望上面可以帮我大舅好好的查查他的事,还他一个清白。”她说道。 王宽之听完认真的想了下后,讲道,“好,这件事情我会向上面反应的,只要大舅他真的没有问题,上面一定会还他清白,让他回到他应该回去的地方。” “好,那这件事情就拜托王宽之中队长了。” “放心吧,嫂子,你上次帮我们警局抓了一个破坏和平的坏人,这次又给我们国家献了一笔这么大的财富,大舅的事情一定不会有什么问题。”他一脸坚信的说道。 两人说完这些事,因为王宽之手上还有案子要回去处理,最后人家连门都没进去,说完事就开着警车离开了这个村子。 当天,某省厅的办公室里,三个大男人坐在一间办公室里商量着事。 “之前我还在担心着我们这次又有一场挨饿的硬仗要打了,我都准备好勒紧裤腰带了,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隔壁的镇上挖出了一大笔宝藏,有了这批宝藏,我们终于能吃顿饱了。”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留着小山羊胡须,身上透着一股严肃的架势。 “这件事情还真的要感谢一位叫做李依依的女同志,如果没有她献出那幅画,这笔宝藏都不知道会被什么人给挖走,这个女同志不错,人家就提了一个小小的要求,不要什么大奖励。” “刘局,现在能见金不昧的人很少了,这位女同志的精神很让人学习,人家只是提了一个小小的要求,咱们可一定要满足人家,不能寒了人家这份心啊。”小山羊胡须的中年男人一脸认真的跟刚刚说话的男人讲道。 刘建树身为警局的局长,当时听手下王宽之带回来的这个要求时,也是被这位叫李依依女同志的这份心给惊到。 这时他抬头看向坐在他们上方的男人,“领导,人家只要咱们这边还她大舅的清白,让她大舅回到应该回的岗位上去即可。” 坐在上方一直没说话的男人这时候想起了自己桌上的一份刚刚拿来的电报。 他就说怎么听着这个名字这么熟悉,原来是他刚刚在那份电报上看见过这个名字。 他二话没说直接走到书桌上拿起这份电报,看到上面的名字跟自己听见的一模一样后,马上抬头看向刘建树这边,“刘建树同志,你刚刚提的这位李依依同志可是蒋家村的,丈夫是在x军团的蒋宏团长?” 刘建树见上司这么清楚对方的身份,惊讶的看着他回答,“没错,这位李依依同志就是蒋家村的,领导,你认识这位李依依同志吗?” 黄宵笑着把手上的这份电报递给了他,“我不认识这位李同志,我是从这里看见过人家的名字,你们看看这位李同志做了多厉害的事情吧。” 刘建树和小山羊胡须男人的头立即挨紧着一同看向这份电报。 随着看完,他们两人的眼里都露出佩服的光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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