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心两辈子都还没有去打过猎呢,连弓箭都没有摸过,一听肯定要去。 然后荆风华就发出了灵魂的质问。 “你会拉弓射箭吗?”荆风华说:“我记得在书院的时候,你好像没学过这个吧。” “额……”姜云心想了想:“不会,但是我可以学。我手上的力气还是有的,只要掌握一下技巧就行。” 其实以前在学院的时候,是有各种课程的。不但有文化课,也有体育课。 文化课就是四书五经各种,包括姜云心学的仵作的技能,都算。 体育课,自然就是强健体魄的一系列学习。比如有武师傅教大家打拳,拉弓射箭,骑马,君子六艺,都要学习。 不过姜云心是女弟子,男女弟子在这方面还是有差别的。有一些对男学生的必修课,对女学生来说,就是选修课,自己感兴趣可以学,自己不感兴趣,也可以不学。 显然以前的姜云心是个斯文姑娘,对骑马射箭并不感兴趣。 可能是考虑到以后出门方便,骑马还学了一些。射箭是真的半点都没学。 “有志气,有想法。”荆风华拍了拍手:“那我教你吧,你临阵抱佛脚,万一有点用呢?” “对对对。”纪若萱说:“万一能碰上瞎了眼的兔子和野鸡呢?我对你有信心。” 这可真是太有信心了,姜云心十分感激,并且将纪若萱也拽去了。 许家家大业大就是这点好,虽然姜云心当时完全没有要习武的打算,可还是安排了一个地方,用来做演武场。 为什么会有演武场呢? 因为方明宴会武功,姜云心本想着,万一方明宴过来住几天,早上起来要练功呢?总不能没有地方。 此时这地方终于派上了用场。 荆风华叫人拿来弓箭,挑了一把给姜云心。 荆风华说:“来试试,看看你能拉开不?” 然后姜云心轻易地就拉开了。 一旁的纪若萱还在努力,努力,努力……不行,拉不开就是拉不开,看姜云心甚至还挺轻松的样子。 纪若萱很佩服:“看不出来啊,云心你头脑不简单,四肢也挺发达。” 姜云心得意的对纪若萱送出一个笑容。 那可不是,你看看你,弱不禁风,还一肚子猥琐。要知道。没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怎么撑的起一个猥琐的灵魂。 但打猎的要求可不仅仅是拉得开弓箭,荆风华还要进行下一步的教导,正教着呢,方明宴来了。 方明宴也加入了教师团队。 然后纪若萱和荆风华就离开了。 没眼看。 正常的师傅教徒弟搭弓射箭是这样这样的,方明宴和姜云心两个人,是那样那样的。真是成何体统,教射箭教瞄准而已,需要抱在一起吗。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但是不管荆风华和纪若萱怎么看不顺眼,姜云心在恶补了一个下午和半个晚上之后,小有所成。 第二天一早,姜云心穿着一身戎装,马背侧面挂着弓筒,背上背着弓箭,英姿飒爽地跟着大家出发了。 纪若萱策马过来,绕着姜云心转了一圈。 “呦。”纪若萱酸溜溜的:“挺有模有样啊。” 姜云心一语道破。 “你这是赤裸裸的妒忌。”姜云心说:“我干什么不是有模有样,也就是因为小时候没有习武,要不然的话,现在京城第一高手舍我其谁?” 反正是吹牛,那还不想怎么吹就怎么吹,哪里大就往哪里吹? 纪若萱很佩服,她也不是不会吹牛,但是她做不到吹牛的时候像是真的一样。 秋兰围场就在京城郊外,是皇家围场。每年不那么忙的时候,皇帝就喜欢带人去打打猎,散散心。 这围场普通人是不能去的,但是云王不是普通人,云王是除了皇帝以外,京城里最有权势的人。他年纪大了,就喜欢看年轻小辈意气风发,策马奔驰,让他觉得仿佛自己也年轻几岁。 每年年节的时候,他便喜欢呼朋唤友,一起去围场捕猎。锦明王朝的冬天不是太冷,围场里又有人专门放的东西,没有什么猛兽,都是兔子野鸡,小羊小鹿,又热闹,又安全,一年四季都合适。 所以每次一起去的,不但有荆风华方明宴这样的少年郎,也有姜云心纪若萱这样的姑娘家。 大家闺秀虽然讲究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是云王牵头,京城里的王孙贵族都喜欢参加的围猎,这可是个高大上的活动,不会有人家觉得不好,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参加的。 恰恰相反,这也是个互相相看的好机会。不但要参加,还要好好地参加,说不定就有看中眼的,能成就一段好姻缘。 不得不说,云王这个年纪,不去做媒婆真的太可惜了。 大部分人都骑着马,打扮得英姿飒爽。也有年纪大又喜欢凑热闹的,或者是不会骑马又喜欢凑热闹的女眷,坐着马车。 围场里早已经准备好了,搭了几十顶帐篷,吃的喝的暖炉都已经布置妥当,保证在这下年轻人进林子里疯跑的时候,外面这些跑不动又养尊处优的夫人太太老爷们,都能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地方待着。 虽然是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发达,但只要有钱有权,还是可以尽量的舒舒服服。 今日阳光灿烂,风也不大,是个出门的好日子。众人浩浩荡荡,有信马由缰三三两两,边走边聊的。有纵马狂奔肆意飞扬的。也有跟在某一辆马车旁边,侧身低头跟马车里的人说话的。 整个场面热闹又欢快。 姜云心正在算。 “明宴,你说我能不能打到一只鹿?” 这话听在方明宴耳中就是:“你想要一只鹿?” “嗯。”姜云心说:“要那种有分叉鹿角的鹿,我觉得我房间左边有点空,想在墙上挂一对鹿角,要是能打到,那就太好了。” 上辈子讲究一个,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m.biqubao.com 这辈子不必,这个年代的动物比人多多了,没有进入需要被保护的范围。 “那肯定行。”方明宴毫不犹豫地道:“你想打到,肯定能打到。” 打不到,也能打到,要不然不是鹿不懂事,那是我不懂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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