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就算再有时间,再吃饱了撑着也不应该这么干不合理的事情。 所有不合理的事情都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是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得出的结论。 方明宴说:“尸体变成白骨,除了自然等待之外,其实还有很多方法。” 刑狱司也有一些这样的方法,大概不太上得了台面,或者比较恶毒,所以方明宴说起来的时候还有些不好意思。 “比如用药,刑狱司有特别配置的化尸水,可以轻而易举地融化所有的尸体,只留下白骨。这是在处理一些见不得人的尸体的时候用的方法” 偶尔用一次,属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秘密。 “我还知道京城里,有地方养了一种小虫,专吃尸体。” 方明宴说着,好像有点恶心:“用这种小虫也可以很快的清理尸体上的血肉。” “小虫?”姜云心想了想,又去看了一遍,特别是几块大的骨头。 “不太可能。”姜云心说:“这上面的痕迹是刀刮留下的,这个很明显。如果是虫咬的,不是这样。如果是用液体腐蚀的,也不该是这样。” 大家选择相信仵作的话。 方明宴道:“从骸骨可否看出受害者的身份?” 姜云心道:“三具尸体都是女性,年纪在十五到二十之间,没有生育过。” 越看越觉得邪门,就像是一个邪教的祭祀场所。 “都是从小做粗活的姑娘。”姜云心说:“看他们的膝关节,磨损得很厉害。是住在山里的人,平时经常背着重物在山里走来走去。不然的话,而且从磨损的位置看,走的路是有坡度的。” 一天两天不觉的,日久天长,关节韧带的磨损不可修复。 “这山上住家应该不多,失踪了三个,甚至可能更多的人,难道没有发现,没有报官?”方明宴想想觉得不对:“龙桥,你去联系一下当地衙门。” 龙桥应着,不但要去衙门查一下最近是否有人失踪报案,还要带人过来。 他们是出来游山玩水的,总共也没有几个人,现在牵扯到案子,这几个人肯定是不够使唤的了。 方明宴让人先送纪若萱和丫鬟回城,姜云心是刑狱司的人,自然要留下来干活儿。 为此纪若萱临走的时候还跟姜云心絮絮叨叨:“叫他涨工钱,那几两银子让你大半夜还要干活儿,美的他。” 纪若萱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方明宴离得也不远,听得清清楚楚。 方明宴幽幽道:“我都听见了。” 纪若萱一点都不心虚:“就是说给你听的,好好听着。” 然后纪若萱就走了。 方明宴哭笑不得。 以前这丫头是跟着自己身边娇滴滴叫哥哥的,是听自己话的小尾巴。自从和姜云心关系好了之后,就好像翻身做主人了一眼,哥哥没有威信了,闺蜜大过天。 衙门的人很快就回来了,还带来了消息。 确定在这一年之内,没有失踪的少女,年纪大点的也没有。男人也没有,孩子也没有。 就像是方明宴说的,山里的人不多,总共也就几十户,还都是分散了住的,加起来也不到一百人。如果有失踪的人报案,不可能漏记或者记错。biqubao.com 肯定是没有。 衙门的捕头带着人过来,看见了这个庙也十分吃惊。 “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今年快四十了。这山我少说也爬过百八十回,从没听说里面有个庙。”一群本地的衙役都很奇怪:“也没在市面上,见过这样的东西。” 发拿了骨器给他们看,一个个都摇头。 好歹是办过案子的,衙役的胆子比普通人要大不少,要是普通人知道这东西是人的骨头做的,估计当场要吓昏过去。 要是人多可能还不好查,但既然周边只有几十户人家,那就好办了,就算是一家一家的查,也要不了多少时间。 方明宴和捕快商量了,决定自己带人走一条线。捕快带人走一条线,挨家挨户去问一问。 方明宴在办案这事情上,还是很讲究的,许多事情愿意亲力亲为。不是那么好糊弄,只在书房里坐着,什么都让手下去做的。 就算是差役的那条线,方明宴也让龙桥带了个伙计跟着。 很多地方上的案子,都是水很深很复杂的,这里离京城近,可能不敢做得太过分,但是提防点总是对的。 姜云心自然是跟着方明宴,有两个本地差役带路,去周边山民家里看看。 他们到第一户人家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差役挺健谈的,他见大家不太适应山中赶路,有些辛苦,便说:“这家和我熟悉,老嫂子做的酱菜特别好吃,就是山里野菜腌的,每隔一段时间,我都要来买一坛子。” 很实在很淳朴,要说一个山里农妇,能弄出满汉全席不现实,但是酱菜腌得好,就是生存技能了。 姜云心也喜欢用酱菜配稀饭,决定一会儿尝尝,要是好吃的话,也买一点。 说话间,果然看见两间木屋隐藏在树后。 “到了。”差役抹一把脸上的汗,高兴喊道:“陈大哥……” 没有人回答。 差役也没多想,一马当先走在前面。 这是一个普通的山中人家,两间屋子,外面一个篱笆,篱笆里搭了木头架子,晾着几件衣服。 篱笆的门关着,房门也关着,好像没人在家。 “出去了么?”差役奇怪又喊了两嗓子。 看样子确实出去了。 又没有事先预约让人在家里等,出去了也很正常,差役刚才话都说出去了,这会儿没见着人觉得有点没面子,于是拍胸口:“不要紧,我和老陈特别熟,在他们家就像是自己家一样。大人,这也中午了,咱们就在这里休息,等一等他,说不定一会儿就回来了。” 方明宴点了点头,觉得也可以。 山里人住得远,一家和一家有时候要走一个时辰,走了一上午,也该休息了。先在这家吃点喝点,一会儿走的时候给点钱就罢了,也不是多大点事情。 于是差役带头,推开了没有锁的院子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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