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丫鬟都低了头下去,吭哧吭哧偷偷摸摸地笑。虽然自家大少爷不是傻大个,但是这小郎君,是比大少爷要俊俏一点。 姜云心照照镜子,也觉得不错,学着方明宴的样子走了几步,清了清嗓子,将声音压低一些。 “行了,挺像的。”方夫人说:“不过青楼里的女子阅人无数,眼睛最毒,估计还是瞒不过她们。” 方夫人虽然高高在上,懂的还挺多。 “不要紧。”姜云心说:“那些姑娘都聪明得很,就算看出来我女扮男装,也不会拆穿我的,谁的钱不是赚。” 只是青楼正常的客人都是男人,一个姑娘进去很奇怪,所以总要掩饰一下。不管别人看出来看不出来,是这么个事情。 方夫人想想,也是这么回事。 “那行,快去快回。”方夫人说:“你和荆公子一起去,两个人够么,再从家里带几个小厮吧。毕竟是那种地方,三教九流都有,免得被人冲撞了。” 姜云心想想这事情暂时不适合让旁人知道,还是拒绝了。 荆风华也说:“伯母你放心,我会寸步不离看着云心的。我们只是去看看,若真有什么事情,也不会擅自行动,不会有危险的。” 方夫人虽然有一点担心,但是她从不对孩子的公事指手画脚。既然接受了姜云心在刑狱司里做事,就不叽歪啰嗦。 “万事小心。”方夫人还给姜云心和荆风华一人塞了一个荷包:“那种地方我没去过,但肯定是个花钱的地方。有钱好说话,去吧。” 姜云心高高兴兴地去了。 路上荆风华给姜云心感慨。 “方夫人是真不错。” “那当然。”姜云心说:“我跟你说,方明宴作为一个结婚对象,要是一百分,伯母至少给上了三十分。” 结婚这种事情,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个家庭的事情。特别是方明宴这种大家庭。 这个年代也不可能不和婆婆住,所以日后必然要和方夫人住在一起。不是一个院子,可是低头不见抬头见。若是方夫人看她不顺眼,找事儿挑刺儿,那这个亲,是万万也不能结的。 哪怕方明宴是个好男人,能打一八百十分也不行,都抵消不了家庭的负分。 荆风华听着觉得颇有道理,赞同道:“要不你给我介绍介绍,看看你未婚夫有什么姐姐妹妹,咱们来个亲上加亲?” 简直不能跟好了,姜云心一口应着:“没问题,等我有空了,给你挑挑。” 荆风华是个不错的男人,方家也不错,这搭上亲戚关系,确实挺好。 两人一边聊,一边到了长春巷。 离得近了,一阵香味从里面飘了出来,一阵阵欢声笑语,仿佛人间天堂。 但是两人站在长春巷门口,有点为难。 这长春巷一条,有四五家青楼,应该进哪一家呢? 姜云心问荆风华:“你对这里熟悉吗?” 荆风华连连摆手:“我为什么会熟悉,我又没来过。” 好吧,虽然姜云心有一点点不相信,也不好追问。荆风华毕竟是有廉耻心的,在他眼里,青楼也不是什么好人家小伙人该去的地方。 两人一商量,不进青楼,去了巷子。 第二个巷子的青石板,果然在旁边看见了一个木盒,看起来是一个废旧的盒子,被别人丢在那里的。 两人想要过去看看,但还是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他们可以将盒子拿走,也可以让掌柜不要赴约,但是这样也抓不到幕后的人,就没有意义了。 两人穿过巷子到了对面。 荆风华说:“我们就去这家,木盒子对应的这家。” 不过他们对这一片不熟悉,从正门未必能点对点,想了一下,索性就从后院进吧。 青楼也不是什么守卫森严的地方,围墙也只是象征一下的围墙,从这直接爬墙过去,再往里走就是了。若是遇到了人,就说是迷路走错了,也没有什么关系。 当下荆风华就拎着姜云心进了院子。 现在离掌柜第二个任务的时间,还有一个时辰。 天还没有黑。 跳过围墙,那边是一个非常僻静的院子,看着有些乱,这里一堆,那里一堆,都是堆放着不用的杂物。 院子里有几个房间,门是虚掩着的,姜云心路过的时候看了一眼,也是用来放杂物的,没有人住的迹象。 一个废弃的用不上的院子,门自然也是锁上的。两人出了院子门没多久,就碰到了一个丫鬟,果然丫鬟一点儿也不意外,只以为他们是走迷了路,给指了一下方向,去往大厅。 虽然还未入夜,可大厅里已经歌舞升平,觥筹交错。 姜云心在门口看了看,走了进去。 立刻就有姑娘迎来上来。 “公子……”姑娘的眼睛在姜云心身上停留了一下,然后音调变了一下。 显然是发现了什么,她们阅人无数,眼神犀利得很。不但能看出你是男是女,还能看出你经验丰富还是青涩单纯,还能看出你是真有钱还是装有钱。 姜云心二话不说塞给她一块银子。 有钱能使鬼推磨,如果更多的钱,还能让磨推鬼。 果然姑娘立刻就眉开眼笑了,收起了探究的目光,笑道:“两位公子面生,是第一次来吧。” “对。”荆风华道:“第一次来,你们这有什么好玩儿的,给我们介绍介绍。” 虽然荆风华号称自己是第一次来,但一点儿也没有拘束的样子,举手投足都十分自在。 姜云心就更没有了,她到哪儿都十分自在。 姑娘看着两个,一看就第一次来,但是十分自在的客人,肯定有钱,于是笑得更像是一朵花。 “两位公子第一次来,来得正是时候呢。”姑娘说:“就让媚娘和姐妹招呼你们吧。” 媚娘一声召唤,又来了两个千娇百媚的姑娘,簇拥着两人到一张椅子上坐下。 “喝不惯你们的酒。”姜云心大大咧咧地说:“有果饮吗?” “有,有。”媚娘特别懂事,立刻叫人去拿。 喝什么都行,都是钱。 两人坐下后,姜云心可比荆风华要放得开多了,毕竟她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左拥右抱,可荆风华不行。 姜云心不怕出去之后,荆风华笑话她。可是荆风华怕出去后,姜云心笑话他,于是就失了先天优势。 姜云心坐下喝了杯果子,吃了两口姑娘芊芊玉手喂到嘴里的点心,便问:“我看大家频频往前看,今晚有什么节目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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