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狱司女仵作_第239章 泥人,搏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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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云心到了河边,只看见一字排开三具尸体,就像是手机信号似的,一个比一个矮。
  姜云心见过太多命案现场,有一个人的有两个人的,有一家子三四五个人的。
  这一排尸体一眼看去,就是一家。
  尸体已经做了初步的清理。
  刚从潮湿的泥里拽出来,上面的泥是软的,用水冲,比较容易冲掉。
  如果放在河边被风吹上一日半日的,覆盖在身体上的泥土就完全干了,再想要清理,就更困难了。
  差役们都是专业的,知道该怎么办。
  姜云心在最高的尸体前蹲下,这就是他们发现的第一具尸体。
  是一个中年男人。
  三十到四十岁,还没有开始腐烂,不过眼睛鼻子耳朵里全是淤泥,想要彻底清理也没那么容易。
  方明宴正叫人安排附近的村民过来认人,确定死者的身份,是调查命案的第一步。
  除非是无差别杀人,在路上见着谁杀谁,不然的话,大部分的命案,凶手和死者都是认识的,因为种种纠纷,或者情杀仇杀,图钱灭口,总有一个理由适合你。
  姜云心开始验尸。
  昨晚上荆风华没来,今天一早从刑狱司赶了过来,跟着换班的人一起过来,还给姜云心带了衣服。
  此时,正拿着纸和笔蹲在一边。
  “师爷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荆风华摇头晃脑的:“云心啊,你看关键时候还是我好使吧,怎么样,我这个兄弟是不是棒棒的。”
  姜云心无力反驳。
  虽然荆风华是一番好意,但是前阵子两头骗的行为,还是让她忍不住把人揍了一顿。
  不过揍完了,方明宴给了不少好处费,封口费,感谢费,等等等等,并且表示,等他和姜云心成亲,让荆风华坐主桌。
  要不是荆风华,他和姜云心之间还不知道要徘徊多久。
  从此荆风华在刑狱司,就是个高高在上的存在了,无人可及。
  “我一定会在找嫂子这件事情上,好好上心的。”姜云心说:“人要知恩图报,我如今抱得美人归了,也不能看好兄弟形单影只,孤单可怜啊。”
  荆风华笑了,给姜云心竖了个大拇指。
  嘿嘿,你家美人,是挺美。
  姜云心也笑了,那可不是。
  可怜远处,方明宴正跟手下吩咐事情,没听见这俩对他的评价。
  方大人,是个美人。
  估计在整个京城里,也就只有姜云心和荆风华会给这么高的评价了吧。也不知道方明宴知道之后,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姜云心戴上手套,捏开了尸体的嘴,往里看了看。
  找了一根细长的棍子,在一头缠上一些棉花,探进了尸体的口腔,鼻腔。
  在泥水中溺死,和时候被抛尸放入泥水中,是完全不一样的。在泥水中溺死的人,挣扎呼吸,鼻中嗓子里气管中,都会呛进泥水。
  尸体不是被溺死的,他的口腔鼻腔中虽然不可避免的有泥水进入,但是,都只是表层的,是被埋进泥水之后,留进去的。
  另外两人都是如此。
  方明宴将询问村民的事情安排下去之后,便走了过来。
  “验尸情况如何?”
  “三具尸体,皆不是溺亡,他们只是在此处被抛尸。”姜云心抬起来其中一具尸体的下巴:“致命伤在这里,非常深的刀伤,几乎一刀致命。”
  尸体的脖子上,一道深深的伤口,但因为时间过长又一直泡在冷水中,早已经没有血迹,只有洗不干净的沾满泥的苍白又黑的伤口。
  “死者死亡时间,在十天左右。现在天气凉了,如果是夏天,应该已经肿胀腐烂了。”
  温度低,泡在冰冷的水中,这泥水中又没有什么鱼虫,反倒是成了天然的保护层。死者的尸体除了脏了一点,完全没有腐败的迹象,在寻常人看来,就像是刚死了没多久。
  但是姜云心毕竟是专业的,她判断死亡的诸多细节,不是一样就能看完。
  “三具尸体的死亡时间都在十天左右。”姜云心说:“第一具,男性,三十五岁左右,割喉伤。除了致命的脖子上的一刀,身上还有多处伤口,是和人搏斗的时候造成的。背后的一刀也很重,凶手从背后袭击,但是一刀未能致死,因此又进行了一番搏斗,在造成了多处伤口之后,被凶手一刀割喉。”
  “第二具尸体,一具女尸,年龄三十左右,是被扼死的,脖子上有一圈青紫色,像是柔软的衣带,绸缎勒出来的痕迹。”
  “第三具尸体,是个少年,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是被砸死的。脑袋后面有凹陷,是被一个很重,圆润的硬物砸的。”
  “这三具尸体,应该是一家三口,非常亲近的关系。”
  薛东扬道:“这是怎么看出来的?”
  不能因为正好三个人,就说人家是一家三口啊。
  “男人身上的衣服,和女人,孩子衣服上的补丁,是一个花色。”姜云心说:“孩子的长相和男人也有几分相似。”
  这种相似,在尸体已经惨白惨白,上面糊着一层洗也洗不干净的黑泥的情况下,其实看得不清楚。但是姜云心看的是骨相,不是表象。
  薛东扬蹲下看了看洗得发白泡的有些烂的衣服,还真是。普通老百姓的家里,衣服有补丁再正常不过了。一般都是有那么一两件好一点的,逢年过节或者是有什么重要的聚会穿,日常的劳作生活中是不舍得穿的,那样太奢侈了。
  来了几波住在周围的村民,三个人的身份就弄清了。
  果然是一家三口。
  就住在老陈他们村子隔壁。
  认出三个人的,是一个婶子。
  她看了尸体时候捂住了嘴:“这不是唐奇志吗?这……没错,这是他娘子秋娘,这是小竹子。”
  一家三口,整整齐齐。
  婶子往后退了一步,一脸的不可置信:“这怎么可能,他们不是出远门去了吗,怎么会死了。”
  婶子连忙喊了一声,几个同村的人都看了过来,果然都认了出来,真是叫做唐奇志的一家。
  方明宴问:“你说这一家出远门去了,是什么意思?你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什么时候。”
  婶子算了算:“有十来天了。他们家就住在我们家后面,大约隔着五六户人家吧,常见面的。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回去的时候看见秋娘在院子里收拾,就停下聊了几句。秋娘是远嫁,说娘家兄弟成亲,正好好几年没回去了,所以一家子打算去住一阵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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