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心眯着眼睛一看,只看见一片迷糊。 一大片黑乎乎的泥滩,地面是黑泥,非常潮湿,因为在河边,这里的泥混着水,属于看起来是实地,踩一脚能下去半个人。 越往河边走,这泥就越深。不过根据老陈说,最深的也没有一人深,最多到胸口。 老陈当时比划了一下,其实胸口也不到,腰上一些的位置。 姜云心当场就说:“如果到这个位置的话,正常来说死不了人。就算有人陷在里面动不了,也没有生命危险。有足够的时间求救。” 那虽然是个人人都不会去的地方,但并非人迹罕至的地方,京城里寸土寸金,就算不在京城中心,也有不少人居住,少有完全无人的地方。 就算这个人是半夜无人的时候陷在其中,只要他原地冷静地站在那里等,等到天亮,自然能等来人救他。 村子里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不至于见死不救。 所以这个人很有可能不是不小心困在泥滩里死亡的,而是死后,被人埋在里面的。 要不是有这个诡异的铜板寻宝事件的出现,谁会去泥滩里挖土呢,这具尸体可能就会一直在泥滩里埋着,一直到腐烂成烂泥的一部分,永世不见天日。 留在泥滩边的几个人,看见老陈带人来了,连忙都迎了过来。 他们不认识方明宴,但不止一次听老陈吹过牛。对老陈这样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在刑狱司里干过活儿,和刑狱司提刑司这样的大官说过话,这都是可以吹嘘的。说出来都颜面有光。 至于是真的认识,还是只是在老陈干活儿的时候,方明宴路过,老陈站在一边说了一句大人好这种认识,那都不重要。 方明宴一行站住,听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说了一通。 基本上跟老陈路上说的一样。 方明宴耐心听完,问:“尸体在哪里?” 众人一起向某一个方向指去:“就在那里,大人你们看,河滩上有一个东西。” 此时天已经很黑了,别说躺着的尸体,就算是站着的,也未必看得清。 方明宴说:“过去看看。” 差役应了一声,便要过去。 虽然他们可能在心里骂了一句什么,但是做起事来毫不含糊。 这烂泥地里走过去,鞋子裤子衣服都不能要来,里面虽然不说又脏又臭吧,但也不干净。还黑灯瞎火,也不知会踩着什么东西,有没有什么危险。 然后姜云心说了一句:“我也去。” 众人都看她。 不认识的村民心里想着,这是哪来的姑娘,凑什么热闹呢?这地方多脏啊,她穿得那么讲究,怎么能踩烂泥坑。 刑狱司的人也想,万万不可啊,未来的提刑司夫人。 以前除非是验尸这种技术性非常强,别人无可代替地活儿,他们也不会让姜云心去干又脏又累的差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怜香惜玉,照顾弱小,刑狱司里的人都是有这个意识的。 现在就跟别提了。 但是姜云心拿着自己的工具箱。 “我想尽可能第一眼看见尸体。”姜云心解释:“如果尸体上有什么异常,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若是让旁人去,再搬运回来,移动可能会让尸体状态有所改变。” 虽然这些日子姜云心差一点就被各种金银珠宝迷了眼,但是工作的时候,一如既往地踏实敬业。 这一点大家确实是很佩服。 以前的姜云心就不提了,现在她是陈家的家主,是方明宴名正言顺的未婚妻,她完全可以过有钱有闲,美美美美的日子,哪里需要半夜在烂泥坑里挖尸体。 方明宴这一点好,从不阻止姜云心做她想做的事情。 他卷了卷袖子,说:“我带你过去。” 开始的一段路还好,后面的有些深,姜云心个子不如男子,力气也不如,一个人走叫人不放心。就算有差役跟着,有时候也不方便。 老陈几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堂堂刑狱司老大就这么踩进了泥坑里,他那十分讲究的,一看就很贵的衣服和鞋子,顿时就脏的不能要来。 “方大人真是个好官啊。”一个村民忍不住道:“身先士卒,以身作则,有方大人这样的好官,真是我们老百姓的福气。” 旁边几人纷纷附和,从表情来看,他们这说的都是肺腑之言。 荆风华站在一旁,意义不明的笑了一下。 方明宴是个好官,这是不错的,但是到底有没有这么好,那就见仁见智了,至少他的目的可能没有那么纯粹。 差役点起了火把,老陈在前面带路,几支火把燃着,将河滩照得亮堂堂的。 姜云心艰难地走在烂泥里。 她不是嫌脏,当然也挺脏的,就算这烂泥里什么都没有,光是烂泥自己,就已经挺脏了,关键是真的不好走。 湿漉漉的烂泥,是有一种吸力的,就像是沼泽。一脚踩进去,拔出来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抓住了你的脚,要挽留你。 每一次从泥里将脚拔出来,都要一定的力气。 还好有方明宴扶着她,要不然的话,姜云心觉得自己可能还没走到尸体旁边,就会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地步。 就这样,姜云心踩着厚厚的烂泥,最后,是已经到腰的烂泥,在方明宴的半搂半抱半拽中,艰难的到了尸体边。 “就是这里。”老陈一指。 果然在烂泥中,躺着一个人。 老陈看了一样,说:“咦,刚才明明已经拽出来了,怎么沉得这么快?” 姜云心接过一边的火把照了一下,叹气道:“不是他沉得快,是你们跑得太快了,没看清楚。” 老陈不明白:“啊?” 姜云心说:“这具尸体,确实是被杀害之后抛尸的,他之所以沉得那么快,是因为他的四肢都被捆了重物坠在泥中,这样可以保证他不会浮出来,不会被人发现。” 尸体刚才被拽了一半,如今,四肢明显地又往下沉了,因为全身都裹着黑乎乎的泥,也看不出什么。 方明宴招呼差役,将人给拽上来。 姜云心举着火把在一旁,看着差役将尸体拽上来,然后摸索了一下四肢,果然发现了粗粗的麻绳,绳子的另一端没入泥中,使劲儿往外拽,每一条绳子上,都绑着一块石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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