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狱司女仵作_第49章 红袖的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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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明宴淡淡道:“红袖姑娘这么着急,有什么事儿吗?”
  红袖本来都已经打算走了,被方明宴这么一问,又站住了。
  她可以不把姜云心放在眼里,但是不能不把方明宴放在眼里。
  她知道方明宴是她得罪不起的人,这种人愿意和你客客气气说话的时候,你最好老老实实地听着。如果有一天他不愿意和你客气说话了,你再去求饶,怕是也没有什么用了。biqubao.com
  于是红袖不得不耐着性子,轻声细语说:“突然觉得身体有些不适,可能确实是着凉了。”
  这理由找得还真是,紧跟现实。
  好在方明宴并没有难为红袖。听她这么说,摆了摆手:“红袖姑娘去休息吧,晚上冷就不要出门了,出门也穿多点。”
  于是红袖匆匆走了。
  来的时候千娇百媚,惹人遐想,走的时候披着个床单,脚步匆匆。
  幸亏这是她自己的翠竹轩,要是在外面被人看见,还不知道会怎么想呢,那真是一世艳名都丢光了。
  红袖走了之后,姜云心问方明宴:“大人就这么让她走了,龙大哥还没回来呢,不用再拖她一会儿吗?”
  方明宴问:“你觉得她这么着急要走,和龙桥有没有关系?”
  红袖和他们显然是两方都在互相试探,如果不是突然有了想法,红袖也未必会这么着急走。说不定还想留下来以退为进,以守代攻,好好地探一探他们的想法呢。
  姜云心一想,有道理。
  方明宴说:“走,跟上去看看。”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红袖现在匆匆回去,她最着急要去看的东西就是他们最想看的东西。
  她必须看见那样东西安然无恙,看见那个秘密没有被拆穿才能安心。
  正好,反而省了他们去找的过程,这么大一个翠云轩。想找一件衣服也不容易。
  看着方明宴往外走,姜云心有些迟疑:“我也去吗?”
  她倒不是偷懒不想干活,主要是自己不会武功,怕去了以后会给方明宴拖后腿。
  方明宴倒是没想到这一点,以前跟他出来的时候,不管龙桥薛东扬还是别人,多少是会一些武功的?
  可也正因为姜云心不会武功,不能留她一个人在这里。万一翠竹轩藏着什么秘密,红袖能杀一个就能杀两个,何况她可能已经杀了三个。
  方明宴对自己的手下还是十分在意的,毕竟找一个好的手下不容易,不能用一个少一个。
  “跟着我吧。”方明宴说:“机灵点,有事自己躲好。”
  姜云心点点点头:“好的大人,我会躲好的。”
  姜云心从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下定决心,但凡是碰到危险,就赶紧往方明宴身后躲。
  大人不但身材壮硕,武功高强,而且心胸宽阔,想必一定会谅解她这个不会武功的弱女子。
  往外走去,姜云心忽然道:“对了大人,刚才我摸红袖手的时候,感觉她的手有些不对。”
  “哪里不对?”
  姜云心道:“她的手背皮肤光滑细腻,但是手心有些粗糙,虎口和食指有一些,嗯,好像有老茧。”
  姜云心的手上也有薄薄的一点,但是不明显,那是握手术刀磨出来的。
  可红袖一个以色待人的女子,手上怎么会有老茧,难不成在这之前她是做厨子的?
  方明宴停下脚步:“你确定?”
  姜云心点头,这事情怎么会乱说?
  方明宴伸出自己的手。
  虽然这是个身高马大的男人,但是方明宴的手不是那种五短粗糙的手,他皮肤也挺白,手指修长,看得出从小锦衣玉食,是被人伺候的。
  但即使这样,他的虎口和指腹也有老茧。
  “这是练武拿兵器的时候留下的。只有耍刀弄剑的人,手上才会有茧。”
  就算再养尊处优,生活上的苦可以一点不吃。但是想要有一身功夫,习武的苦别人代替不了你。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是说说而已,即便方明宴这种豪门公子,也是一步步苦过来的。
  这手长得真不错,姜云心想上手摸一下,但是忍住了,她怕被方明宴打。
  今天晚上方明宴刚被红袖调戏过,如果再被她摸一下,可能会觉得委屈。有些人委屈哭,有些人委屈说不定会杀人。
  姜云心被自己的不纯洁想法吓到了,立刻转移话题:“红袖可能会武功。”
  “不是不可能。”方明宴道:“三具尸体你都验过,凶手的手法非常残忍。你说这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凶手,但是他们力气不大,所以每一道都不深。”
  姜云心点头,是这么回事儿。
  方明宴道:“但是我们在现场并没有发现太多的迷药痕迹。就算三个人临死前受到了迷药影响,所以不能反抗。马修能就是罢了,他是在自家的浴桶里。另外两个他的跟班,尸体发现在巷子里。却并不是死在巷子里,他们是从别的地方被搬过去的。虽然距离不会很远。可是将两个大男人搬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姜云心想了想是这么个道理。
  根据他验尸的结果,巷子不是第一死亡现场。他们在周边搜了一下,并没有发现第一现场。
  于是猜测,死者两人当时可能被凶手困在马车上。在马车上被杀死之后,抛尸于巷中,之后马车离开。也就是说第一现场随之离开,在周围找不出来。
  如果当时现场除了凶手,还有第二个人,一个力气大的男性,那杀人这件事理所应当由力气大的人来完成。而不是一个连尸体都扛不动的娇弱女子。
  可是尸体的伤口呈现出来的情形,确实是凶手力气不大,以至于每一刀都不到位。
  这就很矛盾了。
  凶手的力气到底大不大?
  他们之前一直在争论这个问题。因为缺乏证据,得不出大家都信服的结果。但此时方明宴豁然开朗。
  方明宴说:“我们都被绕进去了。有没有可能力气大的人,手上的力气不一定要大?”
  姜云心一时没反应过来。
  这是什么意思?力气大的人手上的力气不大,那他哪儿的力气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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