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完之后,几人说得更过分。 那人可能想要显摆自己消息灵通,接着道:“你们别不相信,这人啊,山珍海味吃多了,也想吃点清淡的。马兄见多了野花野草,突然来这么个端着的,想换换口味也未可知。” 众人一听这话有理,纷纷附和。 “难怪,难怪。”另一个道:“我还以为他修身养性了呢,原来是换口味。不过这口味还是不换得好,要不估计也出不了这事……青楼姑娘多好,只要砸钱,不但不用哄,还能哄着你。大小姐可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姜云心从心里对这些是不在意的,她又不打算在这个年代嫁人,但是她也不能由人诋毁,没有这么吃亏的道理。 再说了,那也对不起这个身体的主人。 接受了别人的身体,就要好好爱护。 正在姜云心想着怎么打击报复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有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这地方小,进一个人出一个人,人人都能看在眼里。 何况不是一个两个人。 进来的人竟然是方明宴和龙桥,身后还带着几个差役。 哎,他们来干什么?难道是青楼有什么发现吗? 姜云心和薛东扬正要站起来,却看见方明宴给了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姜云心一时是不理解的,但是薛东扬跟着方明宴多年,自然一个眼神,一个举动都能领会上意。 于是薛东扬一把拽住姜云心,又坐下了。 众人的目光在进门的方明宴一行人身上,也没有注意到姜云心和薛东扬奇怪的动作。 方明宴杀气腾腾地进了门,走到了隔壁那一桌前。 一桌子人都愣住了,一起抬头看他。 方明宴面色阴沉,看着之前那个说话的男人。 一桌子人都是花花公子,不学无术,仗着家里有钱,在京城中为非作歹的事情也不敢做,但是也不做什么好事,日日流连青楼,自以为才子佳人,其实就是一帮子纨绔子弟。 他们的年纪和方明宴其实相差不大,气场就完全不同了。 方明宴往桌边一站,几个人顿时就不说话了。 刚才说得最欢的一个,有些谨慎道:“这位公子,你有什么事情吗?” 方明宴虽然没穿官服,手下的人也没穿官服,但是这是京城,治安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很少有一个地痞流氓,带着一群地痞流氓在街上堵人的情况,而且是这么光明正大的。 当然最重要的方明宴,看着就一身正气。 没有那种街边打手的感觉,所以几个人有些谨慎? 他们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普通老百姓,单身小姑娘欺负一下,调戏一下问题都不大,就像是之前马修能在酒楼里调戏翠云一样,但是碰到了方明宴就立刻变成了谦谦君子。 马修能是认识方明宴的,但是这几个人不认识,可即便是不认识,他们也感觉到了危险。 方明宴的目光扫过几个人,冰凉凉的,然后说。 “刚才我听你们在讨论马修能?你们几个时常和他来往吗?” 几个人顿时紧张起来:“你是什么人?” 方明宴道:“我是刑狱司提刑司方明宴,现在正在调查马修能被害一案,麻烦你们几个,跟我走一趟。” 姜云心在心里道,非常好,都抓走,藏在刑狱司里再打一顿就没人看见了。 一听方明宴是官府的人,几个人立刻站了起来。 然后七嘴八舌地解释。 “方大人,我们虽然认识马修能,但是好几日没见面了。” “方法人,马修能的事情,我们不知道啊。” 但是方明宴懒得跟他们啰嗦,一挥手:“带走。” 六个人无奈,人家又不是抓你去干什么,只是去问问情况,不过凶杀案,事关重大,不适合在公开场合问罢了。 于是只好都起身,跟着走了。 等他们都出了门,姜云心和薛东杨也跟了上去。 姜云心一边走,一边卷袖子,薛东扬十分无语。 “小姜,你别这样。”薛东扬道:“就算是你想教训他们,也不适合直接上手打啊。” 刑狱司的名声虽然不太好,也不能这么糟蹋。 而且你也打不过啊。 姜云心一想,放下了袖子。 龙桥特意落下两步,等着他们。 三人会合之后,薛东扬便道:“你们在青楼里有什么发现吗,怎么也跑到这儿来了?” 龙桥道:“确实出事了,又死了两个。” 两人都惊了:“谁?” “是马修能身边的两个跟班。”龙桥道:“一个叫牛岫,一个叫李庐,都被人发现死在一个巷子里。身上被砍了好几刀。” 姜云心和薛东扬不由地都加快了脚步。 马修能被害的那天,大家就在奇怪,平时跟着的两个跟班,怎么没有跟在身边,还去找了一下也没找到。 不过当时也没多想,毕竟经常会得罪人的是马修能,跟班再讨厌,也是听命行事。 谁能想到,对方是真不留一点余地啊。 姜云心想起昨日在酒楼里,她和翠云被拦住的事情,马修能虽然是坏,但是两个歪瓜裂枣一样的跟班,也为虎作伥地做了不少缺德的事情。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不是大快人心吗? 但凶手还是要找的,当然,如果凶手杀马修能和他的跟班,是有什么苦衷的。比如曾经被马修能迫害过,那也是可以斟酌从轻发落的。 很快就回了刑狱司。 刑狱司里没有一点入夜的迹象。 姜云心是仵作,先去看了牛岫和李庐的尸体。 两具尸体都已经被运到了刑狱司。 马修能的尸体,家里人很紧张,要立刻运回去办后事。但是这两个跟班,就没什么人管了。 也不知道他们家人在何处,有没有家人,尸体被送到刑狱司来之后,去通知了一下马家,马家的管家过来看了一下。重点还是请求早日找到凶手,再没有说别的了。 至于这两具尸体,凶手没查到之前就停在刑狱司停尸房,等刑狱司说不需要了,再随便找个地方埋了。 少爷都没了,跟班谁还会记得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429/73062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