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兴将药材送到之后,查看了一下嫣嫣脸上的伤痕,随即道: “恢复得还算不错,继续用药,等结的痂自然脱落就会好的,一点疤痕都不会留下。” “多亏了你,不然嫣嫣的脸上留下疤痕,我会自责一辈子的。”应欢颜感激道。 “也许这就是缘分,让我刚好遇到这事。”王振兴对应欢颜露出笑容,引得她一阵遐想,却又忽然转头看向嫣嫣。 应欢颜心中顿时有些空空落落的,不知道他口中的“缘分”,指的是和嫣嫣的,还是指的是和自己。 王振兴看了看手表,道:“快到吃晚饭的时间,我先走了。” “你是要去应酬吗?”应欢颜问。 “今天不用,就随便找个地方吃饭。”王振兴道。 “那你如果不嫌弃的话,就留在这里吃饭吧。”应欢颜能力有限,只能做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来表达心中的感激。 “对呀,叔叔,留下来吃饭吧,我妈妈做的饭也不是特别难吃。”嫣嫣也跟着说了一句。 此话一出,应欢颜倍感丢脸,眯着眼睛看了一下嫣嫣。 嫣嫣缩了缩脖子,改口道:“我妈妈做的饭可好吃了,叔叔你一定要留下来吃饭。” 王振兴莞尔一笑,看了应欢颜一眼。 应欢颜有些尴尬,拢了一下脸侧的头发,道:“你先坐一会,我去煮饭。” 王振兴笑着点了点头,陪嫣嫣玩游戏。 应欢颜煮了饭后,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一些菜回来,然后进厨房忙活。 不多时,厨房那边传来一阵乒铃乓啷的响声。 听到动静,王振兴走过去看了看。 只见应欢颜手足无措,与地上蹦跶的鱼斗智斗勇,结果半天都没抓起来。 “让你看笑话了。”应欢颜抓了一会无果后,有些汗颜的说道。 她没有什么厨艺天分,只会做很简单的家常小菜,如红烧鱼这种菜,对于她来说算是高难度了,以前从来没有尝试过。 “要不...我来帮你?”王振兴说道。 “你还会炒菜?”应欢颜惊讶。 “这很奇怪吗?我又不是从小锦衣玉食。” 闻言,应欢颜一怔,这才想起他并非什么富二代,是自己白手起家创立的振兴集团。 “你是客人,让你炒菜,这我怎么好意思。”应欢颜道。 “没关系,我好久没下厨了,怕有些生疏,刚好练练手。”王振兴道。 “那我帮你切菜打下手。” “好。” 王振兴一把抓起地上的鱼,然后拿起菜刀,熟练的处理了起来,并沟通系统,打开商城。 他的确会炒菜做饭,但做的菜仅仅只是味道还可以,不足以征服一个女人的胃。 在商城中查看了一下后,他很快找到了需要的东西,花费600逆袭积分,直接兑换了“顶级厨艺”。 王振兴根据应欢颜买的食材,一共做了七道菜。 这七道菜色泽怡人,香气扑鼻,造型更是充满着艺术感。 应欢颜带着一些期待,夹了一丁点红烧鱼放在嘴里,眼睛逐渐的睁大了起来。 她原本是富家女,又在大酒店工作,吃过的山珍海味不计其数,但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鱼。 考虑到小孩子的喜好,王振兴还特地做了嫣嫣吃的菜。 “好好吃啊,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嫣嫣喜滋滋的,顿时狼吞虎咽起来。 “慢点,没人和你抢,别噎着了。”应欢颜温柔的提醒着。 “知,知道...道了妈妈。”嫣嫣嘴里全是可口的饭菜,说话含糊不清。 “好久没下厨了,我还担心做的不好呢。”王振兴和煦的笑了笑。 “怎么会呢,就算是大酒店的顶级厨师,都没有你做得好。”应欢颜由衷的说道。 大酒店的厨房里,各种调料多不胜数,而这里只有一些很常见的调料。 王振兴能用这些常见的调料,做出这样美味的菜,由此可见其水平。 三人围坐在一张桌子边吃饭,场面非常温馨。 有种一家三口的既视感。 应欢颜心中触动,在吃饭的时候,目光频频看向王振兴。 【女主应欢颜对宿主好感度+5,当前总好感度为60(爱慕)】 【宿主影响剧情走向,获得逆袭积分1200,主角君镇天气运值-120,宿主气运值+120!】 收到消息,王振兴不动声色,含笑给嫣嫣夹了一些菜。 “谢谢叔叔。要是我经常能吃到叔叔做的饭菜,那该有多好呀。”嫣嫣一脸期待,用童稚的嗓音说道。 “嫣嫣,叔叔很忙的,怎么可能经常做菜给你吃。”应欢颜温和的对嫣嫣说完,转头有些歉意的对王振兴道: “小孩子不懂事,你别放心上。” 王振兴不在意的摇了摇头,看着嫣嫣道:“没问题呀,你如果想吃,我可以经常做给你吃。” “耶,太好啦!”嫣嫣高兴的跳了起来。 应欢颜一怔,继而也跟着笑了笑。 嫣嫣平时胆怯,甚至微微有些沉闷,但现在却是明显活泼了一些,有了小孩子该有的一些朝气。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王振兴。 应欢颜之前冒出的一个念头,被她掐灭了,但此刻却是又死灰复燃一般,重新冒了出来。 吃完饭后,应欢颜收拾桌子,接着去洗碗。 可忽然发现,厨房的下水道堵了。 应欢颜有些无奈。 王振兴得知后,轻车熟路的帮忙通下水道。 这套房之前住的是许悠柔。 王振兴没少过来帮忙通下水道,已经是熟得不能再熟了。 三两下的,就把问题解决。 通完堵住的下水道后,王振兴还把屋内坏了的灯泡和水龙头更换了一下。 会哄孩子,会做饭,会通下水道,会修水龙头和灯泡...... 王振兴的超级好男人形象,顿时在应欢颜心中无限拔高。 应欢颜洗完碗后,将洗碗的手套取下,准备去客厅。 这时,嫣嫣正和王振兴聊着什么,前者还鬼鬼祟祟的样子。 应欢颜有些狐疑,躲在墙角偷听。 “叔叔,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嫣嫣小声道。 “你刚才的声音太小,我没听清你在说什么。”王振兴发现应欢颜偷听,不过却装作不知道。 “我刚才问,叔叔你喜欢我妈妈吗?”嫣嫣略微提高了一些声音。 躲在墙角的应欢颜听到后,顿时心颤了起来,集中注意力倾听,等待王振兴的回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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