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八蛋,别让老娘逮到你,否则一定扒了你的皮!” 沈悦看着冒着淡淡白烟的引擎盖,在路中间气得直跳脚。 因为太想追上沈锋的车,她一直疯狂踩油门,致使车子抛锚在了路中间。 路中间车流很多。 一些男车主看到沈悦这么漂亮,于是热心的表示要提供帮助。 沈悦此刻恼火的很,看到男人就烦,这些搭讪的家伙都没讨到好。 直到一辆劳斯莱斯经过。 “沈捕头,你这车怎么了?”王振兴从车上走下来,疑惑的询问了一声。 “王先生...”沈悦看到王振兴后,火气收敛了一些。 王振兴之前多次举报,帮助官府打击违法分子,是不可多得的热心市民。 沈悦对他的印象还是非常不错的。 “在路上看到一个危险驾驶的家伙,我把他拦下盘问,他表面配合,结果趁着我通知同僚的时候开车跑路了,我追了一阵没追上,弄得我车还出问题了。” 沈悦还算有耐心,解释一下过程。 “我帮你看看。”王振兴道。 “王先生你还会修车吗?”沈悦有些惊讶。 “我以前当过修车工。” 王振兴将外套脱下,递给伸手过来的沈悦,然后撸起衬衫袖子,将引擎盖打开看了看。 捣鼓了一阵后,越野车成功发动起来。 “应该是你踩死油门的时间过长,导致发动机温度过高出现了故障,把温度降下来就好了。”王振兴对沈悦讲解了一下。 “真是麻烦你了。”让一个身价百亿的大老板帮忙修车,沈悦感觉怪不好意思的,拿了一瓶水过来,倒着给王振兴洗手。 “小事一桩。”王振兴摇了摇头。 在路灯映衬下,一张俊朗成熟的男子面容露出笑意,那双眼睛犹如夜空中的璀璨星辰,明亮而又动人。 【女主沈悦对宿主好感度+10,当前总好感度为40(亲近)】 【宿主影响剧情走向,获得逆袭积分300,主角沈锋气运值-30,宿主气运值+30!】 收到消息,王振兴微微愣了一下。 “哎呀,你衬衫弄脏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洗掉。”沈悦发现王振兴的身上有深灰油渍。 王振兴看了一眼,无所谓的道:“没事,这里离商业街不远,我去买一件新的就行了。” “你这件衬衫多少买的,我赔给你。”沈悦道。 “不用了。” “不行,一定要赔,到底多少买的?”沈悦坚持。 “五万少一块。” 沈悦呆愣了一下,接着有些不好意思道:“要不我还是帮你洗一下吧?实在洗不掉,我再赔钱给你?” 她背景不一般,不过一直自食其力,本身的工资并不高。 将近五万块对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我有空自己送去洗衣店洗吧,钱也不用你赔。”王振兴并不觉得沈悦会做这种家务活。 “这不行,钱我一定赔给你,不过要缓一段时间。”沈悦道。 “真不用了,要不这样吧,有空你请我吃顿饭,当做是答谢。”王振兴道。 “可以!”沈悦点头。 “那个危险驾驶逃逸的家伙,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王振兴打听道。 “不知道,但他提过和我是本家,应该和我是一个姓。”沈悦觉得没有隐瞒的必要,当即答道。 王振兴听后,心中大概有个底了,与沈悦作别。 “我约了人谈事情,就不和你聊了。” “再见。”沈悦将外套还给王振兴,并朝着他挥了挥手。 王振兴驱车前往附近的商业街,准备买件新衬衫替换。 “我这会还和朋友在外面,多久到我家?” 途中,王振兴收到周凝然发来的消息。 “我衬衫脏了,现在准备去买一件,大概半个小时可以到你那。”王振兴回复消息。 周凝然:“我和朋友就在商业街这边逛,我帮你买吧。” 王振兴:“那我在商业街附近等你。” 周凝然:“好的,一会见啦。” 王振兴:“一会见。” 周凝然:“哎等等,我朋友认识陆小凡,一会等我朋友走了之后,我再去找你。” 嘱咐了一声后,周凝然带着方婉晴走进一家国际名牌男装店,按照王振兴的码子,买了两件昂贵的衬衫。 “真是贤惠呢,还给老公买衣服。”方婉晴笑话道。 “那可不。”周凝然一点都不觉得丢人。 “陆小凡命真好,能娶到然然你这么贤惠的老婆。”方婉晴感叹。 周凝然不知道怎么接话,只能挤出一些略显尴尬的笑容。biqubao.com “不耽误你时间了,回去和你老公团聚吧。”方婉晴酸酸的说道。 “婉晴,你不要沮丧,等你和那个名义上的老公彻底划清界限后,一定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周凝然念及这闺蜜的遭遇,替她感到有些愤然和惋惜,于是宽慰道。 “我才不稀罕呢,对我来说梦想才是第一位,我只想好好经营我创立的这家化妆品公司,让公司发展壮大,成为世界五百强的企业!”方婉晴豪气干云。 “好好,女强人,那你加油吧。”周凝然祝愿道。 两人挥手作别,方婉晴先转身离开,朝着她停车的地方走去。 “你在商业街哪里?”周凝然赶紧拿出手机,联系了一下王振兴。 “我碰到一个熟人,和他聊几句,一会来找你。”王振兴回复了一条消息。 他其实就在离周凝然百米外的地方,只是身边并无朋友。 在周凝然与方婉晴聊天的时候,他就用透视找到了周凝然的位置,之后被方婉晴吸引了注意力。 ‘这美女印堂发乌,估计有灾祸降临,不过有鸿运傍身,应该是有惊无险...’ 王振兴审视了一下方婉晴脸色后,做出这样的判断。 很快,方婉晴走到停车的地方,钻进一辆玛莎拉蒂中,发动车子驶进马路,汇入车流。 一辆面包车紧跟在玛莎拉蒂后面。 面包车里有两个人,是一男一女,模样凶神恶煞的。 发动停在路边的劳斯莱斯,王振兴跟了上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426/73060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