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叔,先点菜吧,不要和我客气。” 秦逸拿起菜单递给王振兴。 他救治了厂长,除了升职外,还得到了一笔三万块的酬谢金,完全可以承担这里的消费。 “小逸你赚钱不容易,你点就行了,我无所谓。”王振兴摆手。 “王叔叔,你就放心点菜好了,想吃什么就点什么。”秦逸觉得他有点瞧不起人,于是坚持道。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不客气了。” 王振兴等的就是秦逸这句话。将这家餐厅的招牌菜全部点了一份,并且还要了一瓶名贵红酒。 菜品加起来总共才三千多,不过红酒就有点贵了,要一万。 总消费是一万三千多。 秦逸看到王振兴点的东西后,嘴皮忍不住抽搐起来。 三万块钱一下子花掉了快一半,他哪能不心疼。 不过为了面子,也不好让王振兴把东西退掉。 “王叔叔,我要你帮忙查的事情,你查到了吗?” 等待上菜的时候,秦逸询问起来。 “韩杰满二十二岁了,生日是五月八号,最近的重要动向是...三天后结婚,至于他家祖坟在哪,目前还没有查到。” 王振兴将随口问来的信息,转告了秦逸。 秦逸听后,思索了一下,脑海中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王叔叔,麻烦你帮我办件事,在韩杰结婚那天,偷偷给他送一件礼物。”秦逸冷笑着说。 “送什么?”王振兴问。 “钟!” “送钟?”王振兴微微愕然。 “没错,就寺庙里敲的那种大钟。我会在大钟里刻在一下诅咒符箓,只要将大钟送到韩杰的婚礼里上,就能破坏韩杰的气运,让韩杰甚至和他的家人倒霉。”秦逸道。 “小逸,迷信不可取啊。”王振兴象征性的质疑了一下。 “这可不是迷信,王叔叔你只要按照我说的做,一定能看一场好戏。”秦逸道。 “韩杰的婚礼,韩家邀请了不少商界人士参加,我也是其中之一。可在人家的婚礼上,弄出这种事情,未免太缺德了。”王振兴婉拒。 “王叔叔,只要你答应帮我做这件事,我可以治好你的隐疾。”秦逸似乎早猜到王振兴会拒绝,当即抛出自己的杀手锏。 “小逸,我...我没隐疾。”王振兴故作心虚。 “这里没别人,王叔叔你就不要隐瞒了。”王振兴笑了笑,然后拿出提前写好的方子,递向王振兴。 王振兴拿起方子查看起来。 这个方子的确是治疗隐疾,只是见效非常慢。 要完全治好隐疾,估计要个三年五载...... 要是王振兴自己开方子的话,能开一个见效更快,且没有副作用的。 只需要一个月,就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秦逸与他医术水平相当,却开了一个见效这么慢的方子,明显是有意的,这是在防备他。 “按照这方子去抓药,不出半年,王叔叔你的隐疾一定能有所好转。”秦逸马上画了个饼。 半年内有好转不假,但见效有限。 打个比方,一个人瘫痪站不起来了,吃药半年后有所好转,能站起来一两秒的样子。 只是,这和瘫痪区别很大吗?依旧是连一两步路都走不了。 “好,小逸,我帮你。”王振兴在心中特别友好的问候了一下秦逸的妈妈,然后才回应秦逸的请求。 “这才对嘛。”见到王振兴答应,秦逸得意的笑了笑,自以为拿捏到了王振兴。 “将大钟送过去,还要注意些什么吗?你一并说清楚,免得意外造成大钟的效用消失。”王振兴套起话来。 “王叔叔你只要派人将大钟包装好,送到韩杰的婚礼场地即可,只要到达场地,不出片刻晦气就会萦绕韩杰,除非半个小时内用黑狗血泼到大钟上破法,否则韩杰今后会一直被晦气缠身,不断倒霉。”秦逸道。 “明白了。”王振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朝着秦逸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后,菜品就上来了。 王振兴和秦逸开始用餐。 用餐途中,有熟人路过餐桌边。 却是林可卿与冯茜茜两人。 “咦,老板,你怎么也在这里?”林可卿讶异。 “和我朋友的儿子吃个饭,真巧啊,你也来这吃饭?”王振兴目光扫了一下林可卿和她旁边的冯茜茜。装作不认识冯茜茜,对林可卿说道。 “恩,我和我闺蜜好久没见了,正好都有时间,所以约到这里一块吃饭。”林可卿乖巧解释。 “那你们去吃饭吧。”王振兴没有和林可卿多聊,因为旁边的冯茜茜,目光中带着幽怨,还直勾勾的看着他。 说起来,是有一段时间没看cos了,也难怪冯茜茜这样幽怨。 “那不打扰您了。”林可卿和冯茜茜去找座位。 “王叔叔王叔叔,刚才这两位美女是谁啊?”秦逸一直盯着林可卿和冯茜茜,直到两人消失在视野里,这才收回目光,火急火燎的询问王振兴。 “那个和我说话的是我秘书,叫林可卿,旁边那个女的不认识。”王振兴回复说。 “林可卿,这名字真好听......”秦逸感叹,羡慕王振兴身边居然有这样一个漂亮秘书。 他早看出王振兴是桃花之相,容易犯桃花。 林可卿的出现,恰好证明了这点。 只是王叔叔他有毛病。 即便有桃花没用。 秦逸不想好好为王振兴治疗,主要就是这个原因。 因为他怕治好了王振兴,导致王振兴桃花泛滥,然后与妈妈许悠柔发生些什么故事。 “这个林可卿有没有男朋友呢?”秦逸兴奋的搓了搓手问。 “你看上人家了?”王振兴平淡询问,心中却十分鄙夷这见色起意的狗主角。 不过话又说出来,林可卿是女主,秦逸要是没兴趣,那才叫奇怪。 “王叔叔,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秦逸神色认真。 王振兴都懒得点破他。 狗屁一见钟情,见色起意还差不多。 “人家是好女孩,又比你大好几岁,你们不适合。”王振兴道。 “王叔叔,算我求你了,你就告诉一些关于她的消息给我吧。”秦逸看了看左右,压低声音对王振兴道: “这林可卿是超级旺夫之相,哪个男人要是能和她在一起,会有享不尽的福气,如果是经商,那必定财源滚滚,如果在官场,那绝对步步高升!” “只要王叔叔您能帮我牵牵线,我日后一定好好报答您!” 秦逸信誓旦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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