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 刘芳和林可卿还在聊天。 “女儿,这年头有善心的老板可不多,你在这里好好上班,要听你老板的话,努力工作......”刘芳眉飞色舞的说着,忽然意识到一个关键问题。 “对了,你老板结婚了没有?” “没有啊。”林可卿摇头。 “有没有女朋友呢?” “也没有。” “那太好了!” “妈,你胡说什么,什么太好了。”林可卿害羞,装作听不懂。 “你要是没上大学,在咱老家那边,娃估计都会打酱油了。我和爸对你感情方面的事情,焦急得很呢,现在你参加工作,也该对找伴的事情多上点心了,你老板这么优秀,你就没有一点想法吗?” 刘芳的观念比较老,觉得女儿二十二岁了,再晚点可能嫁不出去。 毕竟在她那个村里,和林可卿同龄的女人,都怀二胎了。 而林可卿呢? 长这么大,连个恋爱都没谈过。 “我只是把他当老板而已,可没有别的什么想法,而且我就一个小秘书,人家哪里看得上我。”林可卿不安分的小手,又画起了圈圈。 刘芳都懒得揭穿女儿,只是道: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电视剧,讲的就是女秘书倒追男老板的爱情故事,叫什么一时想不起来,等你妈我想起来,我就告诉你,让你学习一下,取取经。” “妈,那些狗血电视剧你看看就好,怎么能当真呢。”林可卿忍不住吐槽。 母女两人边走边聊,很快来到了公交站。 林可卿目送妈妈离开后,赶紧回去上班了。 林可卿工作的时候,时不时想起妈妈的话,胡思乱想起来。 虽然女追男隔层纱,但老板这么正直严肃的人,应该不太可能会接受比他小十几岁的女朋友吧? 叮铃铃。 桌上的电话响起来。 林可卿的思路被座机电话打断,赶忙接起电话道: “您好,这里是振兴集团总裁办公室。” ...... 林可卿连续接了好几个电话,都是振兴的前合作伙伴打来的。 之所以说是前合作伙伴,是因为他们和振兴的合作到期后,没有选择续约。 这次他们打电话,主动提出想要续约。 林可卿向王振兴汇报了这事。 此时的王振兴,正在浏览财经新闻。 风华幕后控制的几家日化公司,忽然将公司的日化产品,提升到了正常价格。 正当竞争的话,这几家日化公司,在对比振兴集团完全没有优势。 振兴无论是口碑还是底蕴,比这几家日化公司要强多了。 那些大型连锁超市也很明智,转过头想要和振兴合作。 这种局面的出现,显然和韩媚有关。 韩媚停止打压振兴集团了。 王振兴继续浏览新闻,很快又看到了关于慈善峰会募捐款项的消息。 在慈善峰会上,谁谁谁捐多少钱,并非直接给钱或者打款,而是公布所捐数额,后续才会补上款项。 慈善峰会落幕到现在,所有款项现在已经全部到账,总额为7.3452亿。 其中王振兴捐了1个亿,被官方点名表扬。 王振兴自己很清楚,并没有捐一毛钱。 这个钱,肯定是韩媚补的,而且还是用振兴集团的名义。 韩媚出钱,王振兴收获名声。 下午。 有身居高位的官府人员来振兴集团慰问。 王振兴自然热情招待,带着大家参观公司,并且还与官府的人合影。 有官方记者,跟随记录拍摄。 可以预料,这事必定会上官方电视台黄金时段的新闻。 振兴集团又可以出一波名。 做生意要是能和官府搭上一些关系,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这次慈善峰会,王振兴算是赚麻了。 送走官府人员后不久,王振兴离开公司,去往中心大厦。 韩媚这么有诚意,当然要去见一见她了。 “我要见你们董事长,没有预约,不过你可以告诉她,我叫王振兴。” 来到前台,不等前台招待的小姐询问,王振兴就开口说道。 招待小姐立即打电话给董事长办公室。 十秒钟的时间,电话就结束了。 “王先生,请跟我来。” 招待小姐恭敬在前头引路。 乘坐高速电梯到达顶层。 咚咚。 “董事长,王先生来了。”招待小姐敲门。 “请进。”办公室内传来一个平淡的声音。 招待小姐推开门,待得王振兴走进办公室后,这才关上门离开。 办公室内有两人。 一个是韩媚,一个是韩媚的女助理。 见到王振兴进来后,那女助理拿出名贵的茶叶。 将茶泡好之后,立即退出了办公室。 王振兴和韩媚隔着茶桌,相对而坐。 韩媚的目光不受控制的,打量起王振兴。 王振兴今天接待官府人员,还要上镜接受采访,因此细心装扮过。 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很好的将完美身材衬托了出来。浓密头发梳起来的大背头,精致的五官,无一不彰显成熟男人的魅力。 除了外形,还有一股强大的气场。 韩媚只是看了一眼,心就不由得颤动,甚至有几分手足无措的紧张感。 这对于韩媚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她可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让她感到紧张。 但偏偏,这种感觉还是出现了。 究其缘由,有两个。 韩媚被王振兴的外形迷住,并且被王振兴的气场所慑。 王振兴经过了不懈的努力,已经是让自己的反派光环点数超过韩媚。 反派光环互相之间会有压制威慑作用。 王振兴上次见韩媚时,言语拘谨,有点谨小慎微。 但这一次,他感到非常放松。 王振兴没有去看韩媚,而是先打量了一下这间豪华办公室的布置。 无论是面积,还是装修,都要秒杀王振兴那间办公室。 对比之下,他那间总裁办公室实在太简陋了。 不愧是清灵女首富。 将目光从周围的布置上收回,王振兴这才看向韩媚。 韩媚穿着一身职业装,包裹得十分严实,一头黑发盘着,脸上画着淡妆,看着很端庄娴静。 与上次那副打扮,截然不同。 觉察到王振兴的打量目光,韩媚眼神躲闪,手脚不经意的挪动,但好像怎么放都不自在。 她不知道王振兴今天要来,要是知道的话,肯定会提前好好打扮的,而不是工作时的寻常装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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